西安交大辩论队今天中午2:30抵达西安。 对于评委问题我的看法是: 1,对于评委需要有一定的考核。 2,同一小组比赛的评委最好可以保持一致 3,评委最好对辩论有所了解,尤其不能排斥马来西亚以外的辩论风格 4,评判时考虑到题目的偏向性 先谈谈我们碰到的评委不专业现象: 第二场“保护知情权和隐私权谁更重要”,明显反方选取政府掩盖事实侵害社会大众的例子非常容易,而且可以非常骇人听闻。而侵害隐私造成严重问题的例子可谓寥寥无几,而且再典型的例子也脱不开“只是一个人跳楼而已”的印象。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有评委认为我们作为正方就应该举出比对方更有震撼力的例子,这对于原本就偏向性很强的辩题而言更是成为了"massion impossible" 再说说评委标准一致性问题: 第二场我们述了,评委的看法是我们作为正方自己的论述不够却在不断进攻,而且是在对自己不利的方面进攻,所以导致失败。我们总结了第一场的胜利和第二场失败后得出结论: 1,正方逻辑不能复杂,需要简单但一贯的逻辑线自圆其说 2,评委是律师为主,复杂的逻辑不行,需要大量对自己有利的例证。 我们在第三场“今不如昔”贯彻了这个安排,现场表现也不错。可评委却说“老在对自己有利的战场比赛太保守,需要冒险精神冲进对方阵营混战”。“例子太多缺乏逻辑”。我的神啊,这样180度打逆转的评判标准我们这么适应得了?尤其在我们第一次来马来西亚比赛完全没有经验的前提下。 至于考虑题目倾向性问题就更不用我多说了。 可以说我们小组赛第一场的大胜和后两场失败几乎都是由于题目的不公和评判标准的怪异。说我们败给评委与题目丝毫不为过。“今不如昔”时居然有评委认为我们表现很好,就是价值观阴暗。首先价值观问题是题目决定的,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其次我们已经提出“绝对不是反对发展,而是反思发展模式。绝对不是否定进步,但要看到进步中的曲折甚至倒退”。我不知道评委设身处地的站在我们立场上想想,他能否想出更“积极”的价值观。更可怕的是,评委如果不考虑题目的公正性,只看现场表现来评判。只会放纵主办方出偏题,激励参赛队立怪论。流氓逻辑和压倒性的现场表现成为制胜法门时,辩论何谈健康发展? 作为首届比赛,有所疏漏是在所难免的。我也绝对不是因为输掉比赛出来撒气抱怨。只是希望以后再次举办比赛时候能考虑到评委因素并努力改善。这样才能创造更好国际辩论的交流环境,世辩才能越办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