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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llent

决赛辩题不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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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 17: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有必要把生死的定义都搞那么复杂吗?对自己辩论不利呀。
同意SIGR,定义简单直白点好。
发表于 2004-8-2 23: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强烈建议用最普通的角度解释辩题~~~~~反对定义之争……~~~~~~~~~
发表于 2004-8-3 16: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terryhou2004/08/02 11:36pm 发表的内容:
强烈建议用最普通的角度解释辩题~~~~~反对定义之争……~~~~~~~~~

呵呵,还不如强烈建议出题者直接给出定义或辩题的解读,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辩论赛是定义争论之源”。
发表于 2004-8-3 16: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这个题目让我想起搜孤救孤。
发表于 2004-8-3 17: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xinxi2004/08/03 04:23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还不如强烈建议出题者直接给出定义或辩题的解读,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辩论赛是定义争论之源”。

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就不知道央视肯不肯……不给定义给题目背景也好啊~~~

发表于 2004-8-3 17: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8/03 04:26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题目让我想起搜孤救孤。

完了完了,我真的孤陋寡闻了……dean可以稍微解释一下吗?我看不懂的说……

发表于 2004-8-3 17: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屠岸贾可是赵氏孤儿的养父啊

说岳全传里面也有个类似的故事,人名我不记得了。

中国古代充斥着这种把仇敌儿子养大结果反受其害的故事(应该叫做母题)——注意,我是反着说的,按照故事正着说就是孤儿复仇的故事。

发表于 2004-8-3 18: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8/03 05:53pm 发表的内容:
屠岸贾可是赵氏孤儿的养父啊
说岳全传里面也有个类似的故事,人名我不记得了。
中国古代充斥着这种把仇敌儿子养大结果反受其害的故事(应该叫做母题)——注意,我是反着说的,按照故事正着说就是孤儿复仇的故事。

哈哈,dean终于让我发现一常识性错误。
“屠岸贾是赵武养父”是戏曲当中的情节,但是在正史当中并没有这个说法。而且戏剧赵氏孤儿当中说赵武杀掉他的养父,也是有违伦常。正史当中的说法是:晋景公杀掉屠岸贾给赵家一个公道。屠并不是赵武所杀。

发表于 2004-8-3 18: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8/03 05:53pm 发表的内容:
屠岸贾可是赵氏孤儿的养父啊
说岳全传里面也有个类似的故事,人名我不记得了。
中国古代充斥着这种把仇敌儿子养大结果反受其害的故事(应该叫做母题)——注意,我是反着说的,按照故事正着说就是孤儿复仇的故事。

受教~~~~谢谢~~~~~

发表于 2004-8-3 19: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呵呵,搜孤救孤本来就是戏曲名,有什么错来着。
我下面已经说了,中国古代的“故事”里面充斥着………………
发表于 2004-8-3 20: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给你的鸡蛋里挑个骨头出来,有的人感到很有成就感啊!

这证明了你一贯实力比较强。呵呵。

发表于 2004-8-3 21: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8/03 04:26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题目让我想起搜孤救孤。

最近几期《读书》有关于赵氏孤儿的几篇讨论文章,准备比赛的同学可以找来看看,丰富一点材料
发表于 2004-8-3 21: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在中国传统中,极看重血缘归属
但是现代社会,“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似乎越来越受到质疑
问题是,在社会大多数人的内心是不是真的一直质疑上述的选择呢?在某个显见的问题上是不是仍然会有一致符合上述选择的答案呢?如果有,可以证明什么?

忍不住又多说几句……呵呵

发表于 2004-8-3 21: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8/03 07:33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搜孤救孤本来就是戏曲名,有什么错来着。
我下面已经说了,中国古代的“故事”里面充斥着………………

dean强辞狡辩的脑筋转得很快嘛,记得以前我因为逻辑学讲错一个词就被你追杀到网大论坛,这次算是打平而且对你够手下留情的了。

发表于 2004-8-3 21: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dean在 2004/08/03 09:59pm 第 1 次编辑]

网大的事情还记着呢,我想我大概有一年半没去了。而且说实话,你说的这个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
发表于 2004-8-3 22: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这两天又重温了一边边城浪子
也不妨看一看
发表于 2004-8-3 22: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楼上的不但遇到了一个对手,还遇到了一个裁判员,还遇到了一个慈善家。合三为一了。
发表于 2004-8-3 23: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正方如果按照宗教的思路来构建生就是带来一种生命的体验,就是恩泽的话,那就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回应:
1、如果定义生就是恩的话,那么堕胎就是一种罪。不怀孕是一种无恩无罪的行为,但这种伦理,在宗教上比较好接受,大众接受起来不太容易;
2、生的状态有很多种,有的人在怀孕的时候吸毒、酗酒,甚至有特殊疾病也要生育,结果生下了有极大生理缺陷的孩子,这时候还是不是恩?
3、再假设一种极端的状况,比如人与兽生下了一个乱伦的动物,还是不是一种恩泽(千万不要说我变态,呵呵)。
因此,说生一定是恩,也不那么容易。
发表于 2004-8-4 0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所以说,要谈“有恩之生”与“有恩之养”的比较。
发表于 2004-8-4 00: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首先,我印象中基督教中有一个教派(犹太教?)就是认为堕胎中罪恶的。
而且“恩”的对立面并不就是“罪”,就像我看到有人在问路(没有问我),我直接告诉他可以算恩,那我不去管他大概也算不上罪。毕竟,“可施恩而不施就是罪”这个观点恐怕很难说得通。

关于后两个问题,的确可以说“生而无恩”,但同样的情况,有人养子女的过程中不教不管甚至灌输仇恨,甚至就是吸毒酗酒而让孩子也走上歧路。这些“养”又是不是有“恩”呢?

也再假设一个极端的情况,那个人兽乱伦的动物真的被养大了,而由于身世,他(它?)在人类社会中处处受到欺侮,以至生不如死。那这个“养”还是不是一种恩泽?

所以我在前面就说过,不管反方举出多少种“生无恩”的例子,只要他说得通,正方就一定可以按完全相同的理由找到“养无恩”的情况。而且因为这时候正方是后手,同时又是纯以对方的理由来反驳,自己不提供任何可以被对方攻击的点(对方要打就等于打自己),所以反方如果把攻击点放在这里,那绝对是战场分配的重大失败。

如果正方想用“养无恩”来攻击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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