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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llent

决赛辩题不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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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30 18: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这个辩题真考辩手~~~~~~尤其是正方……
发表于 2004-7-30 19: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比较赞同宗教的解释或者说看法——生、养,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孩子都是有恩的。在这个基础上去讨论我们应该更看重哪种“恩”才是辩题的本意。跑去辩“生”或者“养”是不是一定有“恩”,那根本就偏离了命题者的本意。按我的评判准则,任何一方如果把立论主干定在这上面我都会无条件判负的——除非他立论时说的是“不管任何情况下,生(或者养)都没有恩”。

其实就算辩到“是不是一定有恩”,双方也差不多是对等的。不信可以试试,举任何一个认为“生而无恩”的例子,并把“无恩”的理由说出来,那么根据相同的理由就可以找到“养而无恩”的情况。争论这个实在没有任何意义。

发表于 2004-7-30 19: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决赛的辩题一边倒太明显了!!
发表于 2004-7-30 21: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如果从宗教教义来看的话,感觉上并没有太大的偏向性~~~~~
发表于 2004-7-30 21: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岚星:
   问题是正如一苇所说,宗教教义是要靠心灵感悟的,没有接触过(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接触过基督教教义)的人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接受。

   如果要用宗教的角度看的话,在一场比赛之内有多少观众能够接受这样的观点呢?感觉要冒一点险。如果有一方为了胜利进行定义之争,整场比赛就会失去观赏性,甚至失去意义……就像2002年全辩决赛一样,那个题目也不能说不好啊,可是还不是一样地定义之争?

发表于 2004-7-30 22: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觉得大家都先入为主的进入一个演绎的过程,即首先社会的普遍观点对这个问题没有定论,需要我们找到理由得出结论,然后去呼吁、宣传

但是,可不可能事实上社会已经隐秘的在某个方面给出显然的答案了呢?那么,可能正方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明白无误的社会共识(我觉得在这里是个民族共识)找出来,再找出这个社会共识和生养关系的隐秘却是必然的联系,那么辩题的立论就出来了。

这是另外一种辩论的思维,很多时候,伦理不是逻辑演绎的结果,而只是对现实存在的归纳或者描述。

发表于 2004-7-30 23: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看楼上的帖子好像楼上已经胸有成竹了~~~~~如果不是涉及学校辩论队秘密的话可否详细写出,可供讨论?
发表于 2004-7-31 01: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只是觉得可以借用宗教认识中“生必有恩”、“养必有恩”的观点,而不是用宗教来证明。

事实上我觉得上面讨论很多“生是不是有恩”,如果放在辩题论证框架中应该是下面的逻辑:
生未必有恩+养一定有恩=>生之恩大于养之恩
破这个逻辑链可以有几种思路:
1、论证生一定有恩。这个是正面强守,但肯定偏离辩题本意了。
2、指出辩题要求“恩”是存在的。这实际上就是指出对方玩文字游戏。这种防守也是正面的,但比较弱了。
3、否认“养一定有恩”。这是目前看来我如果打这个题会用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否认是“如果用对方同样的逻辑”。我没太细想,不过感觉无论正方举出什么样的例子说明“生未必有恩”,都可以按同样的逻辑找到“养未必有恩”的例子。当然用这一点防守并不是在这里对抗,而是先借对方逻辑指出承认联言判断的第一步就一定要否认第二步,然后立即指出这是偏离辩题本意的并把战场拉回来。相对于前两点,这里转换战场比较容易,这是因为在这里的反驳完全是借力打力——用对方自己的理由而不加入任何己方观点,这样对方想继续进攻也无点可攻了。

发表于 2004-7-31 0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SIGR 说得对,可以试着走走这条路——虽然我还没有想到。呵呵~~
发表于 2004-8-1 11: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觉得自己能打进决赛,但是对正方立场没把握的辩手赶紧去逼问那家伙!
发表于 2004-8-1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人家吃饱没事帮你想立论,人家又不比赛,你脑子锈逗啊,你把人家教练放在哪里了?活不耐烦了你……
发表于 2004-8-1 12: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也是准备厦门邀请赛的时候想的立论。可惜,厦门的比赛没有打成。不然,也不用在这里卖关子了。呵呵
发表于 2004-8-1 14: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treeing2004/08/01 11:49am 发表的内容:
人家吃饱没事帮你想立论,人家又不比赛,你脑子锈逗啊,你把人家教练放在哪里了?活不耐烦了你……

老潘最近寂寞得挺不住了,精神开始失常,发言如有冒犯,各位多多海涵。
实在不成就当他是个废人算了。

呵呵。

发表于 2004-8-1 20: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个人觉得,
首先,
生的定义,
对于个人,
1,当受精体形成时,是不是就可以定义成生,因为母亲对你的体液喂养也是“养”啊!这只是初步的想法。
2,如果将生命体诞生的一瞬间定义成生,但这只是自然意义上叫做人,从社会学的角度上来看,这时的婴儿和其他的动物有何本质区别吗??比如说人猿泰山,刚生下来就被猿猴抚养,所以人们根不不会承认他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所以正方完全可以不承认反方所定义的。人,只有自然意义上和社会意义上都满足后,才能叫一个完整的人。这时候人才叫“生”出来了,否则和一只人猿有区别吗?但这种定义“生”,观众在刚开始正方批驳反方时,也许会比较认同,但是当正方抬出自己的“生”的定义时,观众肯定会表示怀疑的,从而给反方提供了一个靶子。

3,所以正方可以考虑,将“生”不定义成婴儿诞生,至于如何定义,则要看自己的主攻点,个人觉得可以定在18岁左右,即在社会意义上也称之为人了。
从而可以避免很多反方针对只生不养的攻击,
从而很好的防守自己,
但是在婴儿成为18岁时,这么长的过程,都定义成“生”,确实很难让人信服,因为完全没有“养”的空间了。
4,于是,正方又在考虑是否可以将社会意义上的“生”定义成,在精神上的,而将物质上的吃饭穿衣等等归之为“养”,古人不是有云:养而不教父之过吗?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将“养”完全定义成物质上的这种定义,确实过于强势。
5,正方为了使自己的这种强势定义巩固,可以将“生”从个人角度升华成民族,国家的角度,这样的话,从而将自己的攻守空间大大加宽,像教育这些精神上的,也可以适当让给“养”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洋装在身仍是中国心,例子可谓数不胜数,萧峰的例子表面看是反面,那是因为他从小都在大宋长大,很多精神上的“生”,都是大宋的而不是大辽的,即大宋不仅“养”了他,而且“生”了他。这样说,确实和人们的常识定义的生有出入,所以正方存在着这样一个伤痕,从自身理论上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在辩论会上要一下说清楚,是比较困难的。
6,所以正方考虑是否可以放弃个人的这个阵地,完全站在国家民族的层面上来和反方攻守,不过我觉得这不太可行。
最终之所以这么设想,是因为正方如果只要将“生”按常理定义的话,就会面对一系列问题,楼上的已经分析的够多了,我也不再多分析了。
最终认为,正方很有可能对“生”的定义下功夫,虽然就此和反方争定义会比较无聊,但毕竟好过被反方强攻自己只能防守的好
欢迎大家提出批评意见^_^

发表于 2004-8-1 20: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花这么大的精力到头来还是定义之争,落之下流
发表于 2004-8-1 21: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也觉得不太好,但是如果不争定义,正方完全被动啊……
你有何高见???
发表于 2004-8-1 21: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你所说的“民族共识”似乎不好找啊/难道是打国家,民族的层面?这样也有很多漏洞啊?
发表于 2004-8-1 23: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可不可能事实上社会已经隐秘的在某个方面给出显然的答案了呢?那么,可能正方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明白无误的社会共识(我觉得在这里是个民族共识)找出来,再找出这个社会共识和生养关系的隐秘却是必然的联系,那么辩题的立论就出来了。
这是另外一种辩论的思维,很多时候,伦理不是逻辑演绎的结果,而只是对现实存在的归纳或者描述。”

“其实,我觉得我这个立论就严谨的程度来说未必够合格,但是好在有新意,能够杀对手一个措手不及。比赛还未打,我先滔滔不绝的说了,本来可能想到要用的一方也只好不说了。所以,我就只好先卖卖关子。不过,只要你不参加比赛,我们倒可以私下讨论,msn:sigr@netease.com”

前一段话是我觉得我能说的;后一段话是解释为什么我不能说。

定义方面我的意见是一定不要做什么特别的规定,最好就是最自白、最普遍的定义。生,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养,把屎把尿含辛茹苦
什么“体液喂养”,“十八岁时”都颇显可笑,那是把社会、伦理的问题当作数学题目来解,机械之外还带着笨拙。

以上发言,不针对个人,而是我对很多辩论赛的反思,在此忽然想到,顺带说了。

发表于 2004-8-2 03: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呵呵,刚刚又想到了几点:
1,生和养都按照普通的定义,但是一定要本着有恩的来打,无恩之生和养都不考虑,
反例就是生/养之恨为重。
2,但是这样就存在问题,恩和无恩的判断主体和判断依据,楼上所言的个人感受或者宗教定义。每个人的感受是不同的,也许同样的行为,不同人都会有不同感受。
3,恩和无恩,是不是就是完全对立,有不有一个中间的过程,无法判断到底是恩还是无恩。
4,恩,俗话说有恩必报。那么,这个恩是一个施恩者付出的过程,看他付出多少就有多少恩,还是看被施恩者得到多少就有多少恩,还是看被施恩者感觉到多少就有多少恩?还是一个判断的问题。也许一个人付出很多,但因为环境多方面的问题,被施恩者得到很少,那么这个恩还存不存在,有多少?是看结果还是过程?
5,如果从施恩者付出角度来讲,似乎生只是一年的时间,而养的话,各种面临的困难问题,岂非要多很多?
6,同样的道理,如果从个人感受而言,他所能感受到的恩,养的时间这么长,会不会比对生的恩的感受多很多?
7,如果说要从一个比较普遍的角度来判断恩,个人觉得宗教的定义很不好论证,反而从施恩者付出的角度来讲,付出越多,恩就越大?再加上一个限制,要真正对被施恩者有所帮助的恩。加上限制,才是起作用的恩,但这根环境有关,从而在讨论恩重的时候,还要加上环境因素,很不好讨论。
8,想到这么多,自己都无法解决,希望大家能够帮忙指点迷津。
发表于 2004-8-2 13: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如果这样定义“生”,那treeing废没废我不知道,这个辩题真是彻底废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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