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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辩题不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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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9 12: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吴理在 2004/07/30 08:42am 第 2 次编辑]

双方立论空间严重不对等,正方显然吃大亏
中国古代就有生亲不如养亲的说法
辩题把亲变成恩,更对正方不利
生,是否就一定是恩呢?
殖民者对其奸淫掳掠留下的后代有恩吗?
明知无力抚养,生下孩子又弃之街头的,能不能说是恩,还是问题
更进一步说,现代科技的试管婴儿,还有将来相信必然运用的克隆人技术
对"生"的伦理概念造成的颠覆,怎么解决呢?
当然,正方也可以通过玩文字游戏,或将反方的"养"也说成有正有负的行为,
或强行扩大生的内涵来立论,但总的来说还是一碗水怎么也端不平
最后很可能造成正方强词夺理,反方若胜亦不武的现象.
发表于 2004-7-29 1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决赛嘛,当然难度大了:)

也有人上来就认为决赛辩题对正方有利:)

决赛赛前抽签,双方都要准备了。

发表于 2004-7-29 13: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楼主说得有道理,这不是决赛难度大不大的问题!这个辩题确实不好!
发表于 2004-7-29 13: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sigh....
作为决赛题目实在有点....
发表于 2004-7-29 13: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昨天晚上看到题目以后就觉得这个题目有很大的问题,问题不是双方平不平等,而是辩题本身是在冲击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这种问题进行辩论可能会有很大人身攻击的嫌疑在里面。
发表于 2004-7-29 14: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吴理在 2004/07/29 04:14pm 第 1 次编辑]

这也是难度之一,需要辩手很好的拿捏;

另外还有更深远意义,这也是有人认为正方有利的原因。

发表于 2004-7-29 15: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我认为参赛队能不能搞定是一回事,该不该用这种不平等的辩题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说“参赛队一定能搞定”就乱出辩题,那组委会也就太不像话了!!!!
发表于 2004-7-29 16: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鬼题!出题怎么居然可以这么出!
发表于 2004-7-29 16: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会不会又象2002年一样打定义?……担心ing……
发表于 2004-7-29 17: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觉得这个题目没那么恐怖吧……

生之恩、养之恩,都是首先强调有“恩”,只是区分了这个“恩”从何而来的问题。楼主提到那么多,其实已经是有没有“恩”的问题,根本和辩题要讨论的东西没有关系吧……

其实我反而觉得这个辩题是N多年来难得见到的适合打决赛的好辩题:
1、是热点,观众愿意看;
2、有深度,每种观点背后都有着深厚的价值观和理论支持
3、比较平衡,双方都有广阔的战场
如果辩论赛能多些这样的辩题,我觉得就很有看头了。呵呵~~

发表于 2004-7-29 17: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基本上同意岚星的,因为这个是央视追求辩题生活化以来最有价值深度的辩题了。
同时这个辩题也不那么容易打定义之争。即便打定义之争,观众和评委应该会判此方败北。

但是对正方不利我也认同,但是辩题好坏不能以对某一方有利不利来判断

发表于 2004-7-29 17: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呵呵,生怎么算恩,现在我就是很怕这种定义的出现,其实如果这么说会不会更好一点:亲情与养育之恩何者更重。我实在想不出生之恩这个词语是怎么解释的比较合理。

    老大的第三条我不是太同意,个人第一感觉辩题不是太平衡的。

发表于 2004-7-29 17: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提醒了我,有道理。
如果要摆脱定义之争,就不得不撇开殖民者侵略者或者罪犯奸污女性而使之生下的孩子的事例,也要撇开父母丢弃子女的不法行为。直接从“有恩之生”的角度,也即生下不能养是外界原因所造成的。承认生而不养的父母是有恩的前提下辩论。
但是这个要靠反方的自觉了,毕竟这个对反方是攻击的一个肥肉,反方应该不会同意正方这样的思路的
发表于 2004-7-29 18: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下面引用由吴理2004/07/29 12:57pm 发表的内容:
决赛嘛,当然难度大了:)
也有人上来就认为决赛辩题对正方有利:)
决赛赛前抽签,双方都要准备了。

    这种题目本来就是要摆脱辩题的倾向性,又不是像海峡赛一样,一道题正反方都要辩一次,呵呵

    如果说难度是体现在辩题的严重不对等的基础上的话,那么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不对等的问题。呵呵

发表于 2004-7-29 18: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实在没觉得这不平衡在哪里……

就算是拿强奸犯来说,对于那个孩子而言,难道不是一种恩情吗?简单想想,生之恩不就在于让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吗?毕竟对孩子有恩,又不代表这件事从整体上看是好的……

何况如果一定要说强奸犯对孩子无恩,那恶人谷抚养小鱼儿、移花宫栽培花无缺为什么就一定算是一种恩情呢?

辩题的空间是相对均衡——仅指双方的空间都已经足以维持45分钟的比赛了。但能不能运用得好自己的战场,那就是水平问题了。

当然,反方一点不承认“生有恩”也不是不可以的——虽然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显得极为“忤泥”,但在西方文化中持这种观点的却不在少数。

 楼主| 发表于 2004-7-29 20: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话不是这样说的
论证地球是方的也够扯45分钟的
发表于 2004-7-30 08: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不是吧,根据Slot提供的赛制,今年各方只要胡扯30分钟左右就够了。
呵呵。
发表于 2004-7-30 0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正方很容易被引到生是养的前提上
生之恩除了能让这个孩子有体验生命的机会以外
想不出还有什么
发表于 2004-7-30 10: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如果都从普通的情况出发的话,感情上反方占尽了便宜。中国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亲娘不如养娘大”,正常普通情况下正方难度挺大的。

如果要论极端情况的话,正方倒是不吃亏,因为养恩也会有极端情况,古代就有人专门收集孤儿培养他们当杀手的记载,为了各种阴谋诡计养孩子的事例还少吗?所以这个倒是不担心。

发表于 2004-7-30 11: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辩题不可辩

    一句话,这个辩题只有在生父母和养父母(或者其它关系)不是同一家人的情况下才有讨论的意义。剩下的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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