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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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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7 09: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律师的秘书在 2007/08/17 09:41am 第 1 次编辑]

dean无数次无理讽刺,最后居然承认讽刺不需要理由,证据.
按这个逻辑是不是我也可以讽刺他为卖国贼,贪污犯?我当然不能这样,因为我知道华语辩论网每一个人(有道德的)都是说话有理有据,即使是攻击人也不例外.
胡乱讽刺这个小把戏谁不会(尤其是完全脱离事实的)?如果任这种无耻行为发展下去,我们的论坛会如何?

请管理员酌情 公平处理之!!!!!!!!!!!

发表于 2007-8-17 22: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这个贴子最后由dean在 2007/08/18 02:34am 第 2 次编辑]

1.论坛禁止人身攻击和谩骂,没说不许讽刺哦。
2.讽刺源于瞧不起,论坛再大,也没办法禁止本人瞧不起别人。
3.要愿意讽刺本人也行啊,2000年至今,讽刺本人的多了去了,俺从无怨言。
ps:给投诉的上一课,所谓讽刺呢,其实用词多半是中性或者褒义的,态度也是文雅的,比如俺说的“真正的高手”。谩骂呢,用词多为贬义或者侮辱性,态度多是粗鲁的,比如说别人是“乱撕乱咬的看门动物”。
讽刺,完全是主观感受,比如要是别人说我是“真正的高手”,我只会说谢谢,过奖,惭愧。而绝不会觉得是挑衅或者攻击。但是对某些不自信或者修养比较差的人,自然就要暴怒,就要说粗口,所以就会被屏蔽。
发表于 2007-8-18 01: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讽刺当然是不好的行为,但不够处理的条件。谩骂和人身攻击就要处理了。
发表于 2007-8-18 01: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同意楼上意见,dean目前的讽刺虽然恼人,但还够不上必须处罚的程度。也就是说,你可以在相仿的程度上讽刺回去而不必受罚。
但我们决不提倡讽刺,如果dean有很过分的讽刺语言,楼主也可以再次投诉,不过请说明在哪个帖子中,便于查证。
 楼主| 发表于 2007-8-18 16: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这个贴子最后由律师的秘书在 2007/08/18 04:33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dean2007/08/17 10:30pm 发表的内容:
1.论坛禁止人身攻击和谩骂,没说不许讽刺哦。
2.讽刺源于瞧不起,论坛再大,也没办法禁止本人瞧不起别人。
3.要愿意讽刺本人也行啊,2000年至今,讽刺本人的多了去了,俺从无怨言。
ps:给投诉的上一课,所谓讽刺 ...

对不起,关于讽刺你没资格给我上课!你的讽刺可以没有证据,完全主观,脱离事实的观点荒唐透顶!
你是否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你比鲁迅更有发言权?他老人家的讽刺可是没有证据,脱离事实的吗?!
别在这讲笑话了,不能为你的言辞找到事实基础,就为你的言行道歉,别像个小丑一样还要给别人上课!

发表于 2007-8-18 2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小孩子一点幽默感没有,只能发些注定要屏蔽的帖子,也是够惨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8-19 10: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这个贴子最后由律师的秘书在 2007/08/19 10:49am 第 1 次编辑]

阿Q来也!

有位先生在2楼滔滔不绝的向大家讲述了一大堆道理,令讽刺大师鲁迅都"相形见绌",可瞬间就被人驳得体无完肤(5楼),于是赶紧"变招",回复到自己一贯的自娱自乐的,完全脱离现实的,唯一擅长的攻击手法(6楼).像完全忘记自己说过什么似的对把他驳斥得不敢回应的人说:"你够惨!"

呜呼,鲁迅先生讽刺之国民性在21世纪全球化之大背景下赫然高调亮相,此乃中华民族真正之惨也!


(这就是各位斑竹一直挺的"讽刺",我已为你们改变风格,这回没问题了吧)

发表于 2007-8-19 14: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下面引用由律师的秘书2007/08/19 10:45am 发表的内容:
可瞬间就被人驳得体无完肤(5楼)

小弟弟,你真趣,哈哈。
发表于 2007-8-19 14: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让他自娱自乐找快感去吧。
发表于 2007-8-19 14: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下面引用由xinxi2007/08/19 02:02pm 发表的内容:
小弟弟,你真趣,哈哈。

呵呵,说明人家是有幽默感的。
发表于 2007-8-20 15: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也投诉!

继续阿Q吧!一边不敢理会别人的发言,一边自娱自乐,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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