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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站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语辩论网站务组(以下简称“站务组”)为本站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本站日常各种站内事务的管理,行使对 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站务组由所有现任站务(也称为“站长”、“坛主”)组成,站务组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平等协商、合 理分工、相互协作的原则管理站务。 第三条: 站务组和所有站务应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本站所有正式用户提供优良服务,尽力做到公平、公正 、合理。 第四条: 站务组和各站务接受所有用户的监督和批评,并直接对所有本站正式用户负责。
第二章 站务组的组成、分工及运作 第五条: 站务组由所有站务组成,一般常设有以下职务: 1. 常务站长:账号管理、各版面管理监督、处理网友一般投诉等站内日常管理工作。其中一名为总站长,负责协 调各站长共同进行工作。总站长在程序上不具有高于其他站长的权力。 2. 执行站长:设立两名,由各常务站长按周轮值。包括如下具体工作: (1) 轮值期间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且至少有一个小时是在晚上8点以后。无法满足时应与其他 站长换班或托管。 (2) 轮值期间这两位站长担任“站务工作室”版主,负责本周内网友在“站务工作室”提出的各类问题受 理。 (3) 在轮值期间有义务召集其他站长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 (4) 周日晚交班时必须于站务工作室发一份“本周工作报告”(内容自定)。 3. 技术站长:负责系统维护、功能增强、bug修改、其他相关技术支持等。 除以上分工外,各站务必须做的工作还有:收集整理网友的意见并提请站务组内讨论,主持一些站务活动,处理突发性 事件,对站规提出修订,新版开设、主管任免、荣誉账号审批的讨论,等等。 第六条: 技术站长不得兼任其他站务管理职务。 第七条: 技术站长,除特殊情况外,不参与站内日常管理,而专注于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和高效运行。 技术站长不得借技术权限干涉其它站长、版主正常工作。技术站长应积极开发系统功能,并在常务组讨论后公 布使用。技术站长对站内资料的提供,以及其他站内特殊功能的开发和使用,必须是常务站长提议的。
第三章 站务的产生 第八条: 站务组根据本站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站务管理的需要,决定候选站务的人数及所需条件,并由现任站务提名后交 站务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 经过审查,全体站务同意通过后, 由站务组在“电子公告牌”版和“站务工作室”版公布新站务名单。公布 日起的第一个月,为新任站长的实习期。实习期满,站务组听取网友意见,并根据实习期表现,决定是否任命 为正式站务。 第十条: 前站长,由站务组同意而重新加入站务组,则无需实习期。
第四章 站务的权力、义务和监督 第十一条: 站务组成员在当选后,被授予坛主权限前必须在“站务工作室”置顶帖“站务组成员个人资料公布”中以跟帖 形式公布自己的个人真实资料。内容最少必须包括:姓名、目前所在单位或学校、E-mail、QQ(或ICQ、MSN) 和个人自我介绍。同时附近期单人照一张。如当选后一个月(即实习期)内未能提交上述资料,则自动视为放 弃担任站务。站务在任期间有义务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则站务职位立即撤销。 第十二条: 站务有义务保持一定上站频率以便及时处理站内事务。若有一段时间不能上站,必须明确请假(在“站务工作 室”发帖),重新上站时应销假(在此前请假帖后跟帖说明)。每半年,每名站务请假累计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否则视为自动离职。未请假而一周不上站,事后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失职一次;未请假而两周不上站,事 后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离职。公众假期另做特殊安排,也不记入请假天数。技术站长,鉴于站内技术维 护的重要性,不受30天请假上限的约束。 第十三条: 站务为本站代表人物,其站内言论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尽量避免与网友发生非辩论内容方面的争吵。站长账 号做任何发言(包括关于站务、版务的发言),如未注明,都视为个人意见。 第十四条: 所有现任、离职、免职及卸任站务均有义务保守如管理层成员真实身份等内部机密。对于私自透露内部机密造 成严重后果者,站务组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十五条: 站务组成员以自身名誉对本站及网友负责,接受网友和其他管理人员监督。
第五章 站务运作 第十六条: 站务管理具体运作方式按《华语辩论网站规》各具体说明的规定执行。未予说明的,应由站务组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站务对一般网友的违规处理,一律用个人账号,个人负责处理行为后果。但对经站务组讨论后通过的处理, 统 一使用公用账号“站务组”发布,且必须署名“华语辩论网站务组”。 第十八条: 站务采用遇事协商的办法形成站务组意见。具体办法如下: 1. 对新站务选取、分区主管任免奖惩、版面管理(版内文章管理除外)、删除用户ID(含封IP)、网友投诉管理 人员(对站务的投诉除外)、网站对外公关交流的管理工作,由站务在“高管会议室”发帖讨论。对其他管理 性工作,包括网友投诉站务,都在“管理员之家”发帖讨论。 2. 站务组意见形成以协商为主。如果必须以投票形式做出,则必须自发起投票日起一周内(特殊情况可协商延长 )有2/3以上站务参与投票,且投票者中1/2以上站务支持的决议才能成为站务组意见。并以公用账号“站务 组”对外公开发布,并署名“华语辩论网站务组”。但对网友投诉而做出的站务组意见,由《华语辩论网站规 :投诉管理办法》予以说明。 3. 如果时间紧迫,必须尽快决定。则提交动议的站务必须在“高管会议室”发帖并注明。则在自发帖日午夜12点 (即次日0点)起48小时内有至少四位站务表示支持或反对,且其中表示反对的站务不超过一位时,则可以对 外发布站务组意见。 第十九条: 站务组对于网友投诉的处理,具体规定由本站《华语辩论网站规:投诉管理办法》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任何站务不得在公开场合对已经发布的站务组意见表示支持或反对,而不管他在该意见讨论期间持何种态度。 第二十一条: 对于站务组内尚在讨论的内容,站务有义务对外保密。 第二十二条: 任何站务如果对其他站务已经公开发表的管理性意见表示异议,必须先在“高管会议室”或“管理员之家”发 起讨论。不应直接在公开版面发表反对或质疑的言论。 第二十三条: 站务如果对论坛程序进行操作,应先在“大讨论、大辩论”分区试验,以防引起误操作。
第六章 站务的退休、离职及免职 第二十四条: 超过半年辞职的站长视为退休,半年内辞职的站长视为离职,被撤职或引咎辞职的视为免职。 第二十五条: 退休、离职站务只保留普通用户权限和“华语辩论网元老”荣誉称号。同时账号自动获得本站永久保留。 第二十六条: 被免职的站务只保留普通用户的基本权限。如果还有在担任站务期间非正当获的以往未经发现的利益,也应立 即予以收回。情节严重的,经站务组讨论后,可同时给予其他各种站内处罚。 第二十七条: 退休、离职、免职(含在实习期内被免职)的站务,自卸任之日起,在“站务工作室”置顶帖“站务组成员个 人资料公布”中以跟帖形式公布自己的个人真实资料即删除。
第七章 站务的处罚与弹劾 第二十八条: 如站务因行使站务权力不当,本站用户有权向在“网友投诉站”发帖投诉。对于违规的站务,凡经站务组讨论 确定,将给予记失职。 第二十九条: 如站务涉及一般用户的违规,将按《华语辩论网站规:用户管理办法》处理。如遇停P(即暂停用户发帖权限 )一周或以上,自动记该站务失职一次。 第三十条: 站务半年中因一般用户违规停P一周或以上而自动记失职累计两次,站务组有义务劝退该站务,直到免职。 第三十一条: 对于站务组内尚在讨论的内容,站务有义务对外保密。如果因泄密而造成网友纠纷,则对泄密者自动记失职一 次。 第三十二条: 任何站务未经站务组讨论而在公开场合对其他站务已经公开发表的管理性意见表示反对或质疑,如果引起网友 纠纷,则自动记该站务失职一次,而不论事后站务组对该管理性意见本身做出何种表态。 第三十三条: 任何站务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已经发布的站务组意见表示质疑或反对态度,则自动记该站务失职一次,而不论此 意见最终如何处理。 第三十四条: 对提交并按相应处理程序得到通过的紧急动议,如果事后站务组经协商或投票废除该提议,则发起提议的站务 记失职一次。 第三十五条: 站务操作论坛管理中心引起严重程度超过某版面内帖子大量丢失的系统故障,而又没有做备份并立即还原,则 自动记失职一次。 第三十六条: 站务半年内记失职超过四次,站务组有义务劝退该站务,直到免职。 第三十七条: 对站务的各种处罚统一以公用账号“站务组”在“电子公告牌”和“站务管理”中发帖公告。 第三十八条: 对站务的弹劾,具体规定由本站《华语辩论网站规:投诉管理办法》予以说明。 华语辩论网站务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