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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帖子自由买卖的管理规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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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1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steambear在 2004/09/21 04:49pm 第 1 次编辑]

关于网站帖子自由买卖的管理规定讨论
1 总则
为了提高网友发言积极性、网友参加论坛各项活动积极性、对经常发言的网友有效激励、降低管理成本、让网站更好的发展,网站开始试运行帖子自由买卖。

2 管理细则
2.1 网站管理人员发布的收费(金牙齿)帖子范围
网站的资料库:辩词、影音、文章要收一定的金牙齿,有网站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网站管理人员暂不对发布的新闻和理论分析类帖子收金牙齿。
其他类型帖子,网站管理人员可以买卖。
2.2 网站非管理人员可对任何帖子自由买卖
帖子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买卖自愿。
如果帖子没有提出买卖,则不管其中是什么内容,其他人不应把帖子改为买卖模式;同时,如果帖子提出买卖,则其他个人无权修改或把帖子中的内容派送出来。
网站受理灌水贴、欺骗贴、违规贴买卖的受害人投诉,查实之后,在扣除“奸商”非法所得基础上,按其出价10倍罚款,之后警告,再犯可以封掉id,更甚者封ip。
3.3 投诉管理纠纷
网友可举报、投诉,发帖人也可以申诉,胜诉者给与奖励,违规者进行处罚。由斑竹或以上等管理人员进行及时裁决。

发表于 2004-10-2 23: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站帖子自由买卖的管理规定讨论

在扣除“奸商”非法所得基础上,按其出价10倍罚款,之后警告,再犯可以封掉ID,更甚者封IP。


怎样才算得上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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