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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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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辩论自由人在 2005/9/1 10:41am 第 1 次编辑]

国际大专辩论会初赛四

时间:2005年8月31日 星期三 下午七点
地点:新加坡新传媒演播大厅

正方:世新大学(立场:高薪能养廉)
反方:澳洲国立大学(立场:高薪不能养廉)

主席:文蓓

上场选手:

世新大学:赵怡婷 吴子申 黄执中 廖千慧

澳洲国立大学:沙鑫 王昕尉 史迹 王倩

评判团成员:许廷芳 钟志邦等三位

赛况概述:本来我还是老老实实,战战兢兢的做记录的,准备按照常规的方法写一篇比赛观感的,可是到了后来,手中的笔开始跟不上比赛的进度。原因有三:其一,本场比赛的反方使用的辩论套路在立论阶段的时候还让人感觉在意料之中,而在盘问以及自由辩论阶段,比赛赛况的波动很大,令鄙人实在无法预测比赛的走向,因此记录开始断断续续。其二,正方有一位名振天下的著名辩士——黄执中,在这场比赛纷争的乱军当中,他能直捣黄龙,猛击对手要害,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妙效,晚生实在看的如痴如醉。其三,则是这场比赛也让我学到了不少辩论比赛的经验和比经验更重要的背后的价值。。。因此,全身心的投入到比赛的高潮起伏中,故从下半场开始便将笔记弃之一旁。不过,由于这场比赛给我激发出的启示不少,因此到现在我还能够对其记忆犹新,现在尝试使用更自在的方式来讲述比赛的经过。

正方的队员由两女两男构成,反方亦为如此。在这里先谈谈双方的立论架构。

正方提出无论是政府员工或者是私人单位,提升员工待遇可以起到帮助员工面对以及抵抗外在诱惑,廉是一种内在的判断和外在的行为,而员工都是有头脑,且趋利避害为人之常情。高薪能够增加贪污的风险,因为它增加了贪污的代价,即员工在贪污被抓的时候损失的更多,也可以缩小肃贪面。高薪也能给员工带来工作认同感,认为自己是受重用的,对雇主产生感恩的心态,也能在人的良知和价值观上有利于促进廉洁,之所谓衣食足而知荣辱。

在逻辑上,正方认为养是促进以达到,而能是可以并不是充分条件。同时,高薪与廉洁成正相关。在其他基准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实施高薪手段的确能够促进廉洁,那么立场便可得证。

反方则指出正方无法明确定义高薪,认为道德和法律的双管齐下是保证廉洁的必要条件。也许高薪是一个添加的辅助工具,反方一辩就以汽油添加剂为例,打比方说汽油添加剂不能让汽车开动。反方还指出辩题的寓意是如何创造出一个廉洁的环境,而高薪即使在一定程度上不让人去贪钱,也并不是从贪的根源上解决问题,而只是让人因为觉得不值得去贪而不贪,而不是让员工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贪污是一种违反道德法律的现象。同时,反方也要求正方论证使用高薪制度就一定能杜绝贪污。反方还列举了贪色、贪恋地位、贪恋权利、被迫贪污等等事例,认为这种类繁多的贪污事例不是只要使用简单单一的高薪就能够解决问题。反方也认为人的私欲是不断的在提升,而五花八门的欲望的深渊不能用高薪来填补。他们还强调惟有健全的法律和道德存在的社会才是养廉的基础。

盘问和自由辩论给晚生的个人感觉是比较混乱的。不过黄执中前辈的出色表现以及反方的出奇打法给比赛带来了很多看点。首先由正方四辩廖千慧询问反方一辩和四辩关于贝克汉姆脚受伤和反方一辩脚受伤谁损失大的问题,试图论证高薪员工失去工作和福利的损失大。而反方的辩手却不按照正方的逻辑继续将问题开展下去,而是巧妙的切换了一个角度,提出对于他妈妈而言,贝克汉姆就算是黄金双脚,他妈妈也会觉得自己孩子脚受伤的时候自己损失大。正方似乎对反方的“不循常理”有些措手不及,接着提出那么反方辩手能否像贝克汉姆一样给自己的脚买高额保险,反方一辩却机敏的回答道只要他能给一样多的钱,他的脚又不是那么容易受伤,为什么保险公司不卖保险呢?赢来阵阵掌声,气势有些夺人。正方无奈,只好盘问反方四辩关于多少钱能够请她出演汽车广告,可是反方四辩似乎也不是省油的灯,说她不是艺人,不愿意在广告上亮相,那是他的原则,多少钱多不干(仔细想这是符合反方的论点的,贪污的根治要靠教化,让员工真正意识到贪污是恶行)。这一轮反方看似有点无理取闹,但实际上他们的论点也是值得推敲和玩味的。

这次有幸能够看到黄执中前辈攻辩的风采(那是我在今年国辩至今看到的最精彩的攻辩)。在前两轮盘问中,正方似乎没有抓住反方的一些弱点,反而被反方弄的有些不知所措,再加上场上观众多数都慷慨的将掌声献给反方,正方非常需要有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及时起来拨乱反正。黄前辈做到了。他的问题可以说是环环相扣,他将读书和聪明,运动和健康,休息和养病为话题,询问对方这些是否正相关。(注意,前者可不是后者的充分条件)反方似乎察觉到他的目的,不敢给出明确的回答。后来他继续询问那么法制的道德是否与廉洁正相关,反方终于承认。(但是法制和道德似乎也不是廉洁的充分条件吧?)最后他提出,在前面几个关系式中,把前者换成高薪,后者换成养廉,就是他们的立场。(掌声雷动不息) (注:比赛我比我记忆可是精彩的多)

反方最后盘问正方法律道德是否起主要作用,正方宣称这不能排除高薪对于养廉的作用。反方则以裁判为例,问如果他向比赛裁判行贿,那么他们拒绝是否因为比赛主办方给了高薪?(以前赵令茂老师告诉过我,辩论评委评判比赛得到的钱甚至连服装汽油费都不够),而正方也及时讲问题的核心拉回自己立场,认为那是裁判重视自己,对比赛有认同感的表现,而高薪是一种可以促进这种表现的手段。这里有趣的是这位反方的选手似乎忘记了他必须盘问黄执中,而当主席提醒他的时候,他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最后很遗憾,这次没有看到黄前辈在面对盘问时的英姿。

自由辩论很乱,双方没有很好的抓住对方的核心论点。反方一直强调高薪不是万灵药,同时给出了很多例子(如中国、香港、新加坡、澳洲等)。至于高薪的定义究竟是相对以前较高的薪水还是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较高的薪水,双方争论未果,不过这个不是很重要,不一定要区分开。正方继续表示对能的见解,提出高薪给予了员工更大的自豪感和珍惜感,也增加了贪污风险,使肃贪变得容易,这是促进以致达到,即养。

总结陈词双方没有提出新的论点,反方对稿件的以来比较重,而正方的总结(不说大家也知道该是谁做)之精彩无庸质疑,这里给大家卖个关子(因为太精彩,没有去进行理性记录,耳朵听的太爽了)不过在观众提问的时候黄前辈讲的关于高薪清洁工的例子实在是令人莞尔。黄前辈还说,这个世界没有东西是一定的,就像用功读书也不能保证考试一定拿满分,我们能做的是找出那种事物间的联系,探讨他们会是一种怎样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能”。真正的一定大概只有在科学和数学定律中才存在吧?

最后钟志邦博士点评。他认为双方表现多不错,比赛不是一边倒,不可可惜反方对事先准备的稿件依赖太重了。他赞扬了反方一辩的优异表现。
我个人认为,正如99年新南威尔士大学一样,对辩论的不熟悉是一种劣势。但是这也可以成为一种优势。因为这样的辩手的逻辑库更多样话,更容易跳出对手预设的框架。这场的反方就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

比赛结果:最佳辩手: 正方 黄执中
世新大学获胜
2:1

由于我是看完了两场再写稿,因此a组初赛三的稿还在赶制中,请稍候。

发表于 2005-9-1 10: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反方表现看来不错呀!
发表于 2005-9-1 22: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能是可以并不是充分条件”这句是正方这套立论最核心的弱点。不知道执中兄在“读书和聪明,运动和健康,休息和养病”背后隐藏了什么奇兵。很想听听如果对方直接反击“读书能让人变聪明,就是说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只要用正确方法去读书,哪怕只是读了书,没吃生命一号也一定能让人变聪明。运动能让人更健康,就是说在当前人的进化阶段内,只要用正确的方法去运动,哪怕仅仅是运动,没喝鹿龟酒,也一定能让人更健康。可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当前人的意识水平上,仅仅使用高薪能让廉洁之花盛开吗?”那世新会如何应对。
发表于 2005-9-2 00: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世新的说法应该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只要读书有助于(哪怕只是一点点)让人变聪明,那就可以说读书能让人聪明。

如有错误诠释,请世新的朋友指教。


发表于 2005-9-2 01: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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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追的就是他“不要说一点点,我们承认没有其他手段配合,单纯用正确方法读书就会使人的聪明指数有很大提高;但是没有其他手段配合,单纯高薪……”
发表于 2005-9-2 10: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呵呵,这个"促进以至达到"很有意思
发表于 2005-11-24 13: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比较想看总结陈词啊!哪里可以看到??
发表于 2005-11-25 12: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正确的读书方法。。。那人家可以在正确上面做文章啊。。。
发表于 2006-7-4 15: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我认为这辩论赛一定很精彩吧!!!
因为是通过电脑来辩论的呀!!!
请大家尽情发挥你们自己的辩论口才吧!!!
不要害羞哦哦哦。。。
发表于 2006-10-12 16: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为什么我们只是坐在电脑前看人家比赛啊?我们自己不会吗?(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我挺惭愧的,因为我 最近就被学校的辩论会搞的焦头烂额)
   哪位仁兄救救小弟?????
发表于 2006-10-17 1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初赛四

网上辩论啊!没试过,向来很好玩吧!大家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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