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smilesir在 2007/08/17 07:10p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平山灭岛在 2007/08/17 03:24pm 发表的内容: 楼上破折号用的不错啊 -=-=-=-=- 以下内容由 平山灭岛 在 2007年08月17日 03:26pm 时添加 -=-=-=-=- 辩论赛后出示证据是常识了吗? 俺真的跟不上时代了 那当年可惨了 这其实是理解上有一个误区。据我观察,这一次,包括比赛的输家和纯粹的看客,每凡希望比赛当事者出示证据时,都没有要求以此来重新确定比赛的结果。很显然,赛后举证在当前还不是辩论赛必备的一部分,所以,也谈不上什么“常识”。 之所以有人在赛后被要求“提交关键性证据”,那不过是因为在场上瞬息万变的当口,参赛者一些例证一时间无法让人准确判断真伪,人们希望赛后能够有准确、深入的了解。个人以为,这种诉求是应当被支持的,一支负责任的队伍也应当有所回应。因为,他虽然现在还无法左右一场比赛的胜负,但很大程度上却关系到辩论队、辩手的基本辩德。(注:此处所言之“德”,与岚星在另一主题中所言之“德”,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呵呵。) 赛后判明场上例证的真伪,其实更大的意义在于给今后的比赛以示范,警示那些有造伪证冲动的辩论队和辩手。这对于辩论赛的良性发展应当是有好处的。 说到“赛后提交关键性证据”之于一场辩论赛的价值,也只是在我们看惯了的比赛中还不算“常识”,在政策性辩论中,则早已被制度化,甚至直接关系到比赛的胜负。既然这次“细细体味”也打出了“政策性辩论”的旗号,那么我们先尝试一下真“政策性辩论”的规矩应当也不无裨益。 说到“当年”,如果今天真的引入政策性辩论的“赛后提交关键性证据”去逐一审视,恐怕一些曾经名噪一时的巅峰之队可能就要遗臭万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