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舌烽火”辩论赛赛制 一.比赛形式 1、将整个比赛分成四关。 2、每关相对独立,单独打分,现场亮分。 3、正反两方各设4个辩席,在每一场比赛开始时,双方辩手可以随意挑选席位但在一场比赛中不能更换。 4、各个比赛环节,可以由任意辩手完成,并且每环节的发言人数不限。 5、发言形式自由。二.比赛程序及时间规定 ◆第一关 知己知彼 1、正方任意辩手猜测反方立论。 1分钟 反方任意辩手猜测正方立论。 1分钟 2、正方任意辩手进行立论发言。 3分钟 反方任意辩手进行立论发言。 3分钟 3、评委对本轮比赛现场打分,亮分。 ◆ 第二关 防守反击 1、反方任意辩手针对正方立论进行反驳。 1.5分钟 2、正方任意辩手针对反方的反驳进行再反驳,同时巩固本方立场。 1.5分钟 3、正方任意辩手针对反方立论进行反驳。 1.5分钟 4、反方任意辩手针对正方的反驳进行再反驳,同时巩固本方立场。 1.5分钟 5、评委对本轮比赛现场打分,亮分 ◆第三关 短兵相接 1、进行自由辩论。 2、正方先发言。 各4分钟 3、评委对本轮比赛现场打分,亮分。 ◆第四关 一锤定音 1、两位提问嘉宾各向反方提两个问题。 2、反方任意辩手针对嘉宾的问题,并结合现场比赛态势进行总结陈词。 3分钟 3、两位提问嘉宾各向正方提两个问题。 4、正方任意辩手针对嘉宾的问题,并结合现场比赛态势进行总结陈词。 3分钟 5、评委对本轮比赛现场打分,但得分先不亮出。 ◆ 点评 比赛现场设置点评席。 由点评嘉宾当场进行点评。 点评内容主要是针对双方现场表现和得分情况予以分析,不对双方立场进行阐述。 ◆ 主持人宣布最后正反两方累计得分。 三.比赛程序说明 1、第一关 知己知彼 猜测对方立论时,辩手只能猜测,不能就自己所猜测的观点进行反驳。 为己方立论时,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2、第二关 针对对方立论反驳时,辩手必须针对对方提出的观点全面深刻的进行反驳,但也应突出重点。反驳时不要脱离现场,对自己假设的对方观点进行反驳。 针对对方反驳再反驳时,辩手必须针对对方的反驳及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驳,以巩固和充实己方观点。 3、第三关 短兵相接 自由辩论为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一方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同时该方记时暂停,另一方记时开始。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或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视为违规。 4、第四关 一锤定音 在回答嘉宾问题及总结陈词过程中,必须有对嘉宾提出的问题的回答或解说,不得回避嘉宾所提问题。总结陈词应针对该场比赛的实际情况,不要诵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 5、双方在辩论中必须言之有据,不得凭空拈造数据、事实。 四.评判 ◆评判团由5人组成,由对辩论有一定研究的老师组成。其中初赛及复赛第一轮评委为三人。 ◆每关比赛结束后,现场打分,及时亮分(最后一关稍迟亮分)。 ◆各关得分进行累加,并现场显示。同时每位评委老师判定胜方和负方,在初赛和复赛中以此判定双方的胜负。在半决赛和决赛中以得分为依据,在双方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再以此来判定比赛结果 ◆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初赛及复赛第一轮记分时不考虑该项 ◆每场比赛总分为200分。 ◆根据每关的权重不同,分值分配为: 第一关 30分(其中猜测对方立论10分,为己方立论20分) 第二关 30分 第三关 50分 第四关 40分 整体印象 50分 ◆每场比赛,评选出一位优秀辩手。 五.时间提示 1.第一关猜测立论阶段 ,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2.第一关立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3.第二关 防守反击阶段,每环节每方使用时间剩余2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4.第三关短兵相接阶段 ,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5.第四关嘉宾提问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6.第四关回答嘉宾提问及立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注意:各环节终止时,发言辩手必须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违规。评委在评分时将酌情扣分。 六、其它 1. 我们提倡正面交锋,反对回避问题。 2. 我们希望辩手的语言平和、自然、不提倡咄咄逼人、气势汹汹,以及朗诵表演的语言风格。 3. 在不违背比赛规则的前提下,我们提倡辩手发挥个人的性格特点,充分展示个人的风采、魅力,使比赛更加活波生动。 4. 鲜活的实例和生动的譬喻是让人们知晓概念和逻辑的最佳方法,但是,在举例时,尽量避免政治人物及政治事件,也不要涉及当前敏感的国际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 5. 在辩论中,为支持己方观点,可以引用名言名句,但我们不提倡引用敏感历史人物及当代世界各国领导人的讲话,以免引起各种歧义。 6. 除决赛外不设置嘉宾点评。 7. 在初赛及复赛第一轮中,每关评委不亮分,全部结束后计算总分。 武汉大学学术文化节之“唇舌烽火”辩论赛仲裁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辩论赛的公平、公正,及时妥善处理因比赛发生意外情况产生的明显不合理结果,维护各辩论队、各辩手的合法权益,设立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院(系)、东湖分校学生会主席组成。仲裁委员会主席由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担任。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本细则之相应规定对申诉方的申诉进行仲裁.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主席由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担任。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本细则相应规定决定是否进行仲裁并召开仲裁委员会大会依照程序进行仲裁. 第五条 申诉方必须征得所在院系学生会的同意,由学生会与委员会进行沟通。 第六条 申诉方必须提供自身基本情况。包括:所属院系、辩手个人的基本情况等。 第七条 申诉方必须提供书面的、详细的申诉状,申诉状必须包含以下基本内容:申诉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基本情况(至少包括学号及联系方式),申诉状交至仲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条 申诉方必须在比赛结束后的三天内递交申诉状,逾期不受理其申诉. 第九条 以下情况委员会将不受理申诉状: (一) 缺乏必要证据(第七条中所规定的证据)的; (二) 申诉一方因情绪失控而打断比赛、破坏赛场秩序的; (三) 对评委及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 (四) 仲裁委员会常委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仲裁的情形. 第十条 委员会中与当事院系相关的委员应予避嫌或以听证员身份参与仲裁。 第十一条 委员会常委会在接到申诉状后,须召开一次会议,以审查起诉状内容是否符合立案要求及其真实性。会议应听取该场比赛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听取申诉方负责人的申诉,决定是否进行仲裁,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立案或驳回说明。 第十二条 委员会常委会决定立案后须成立小组开展专项调查。调查内容至少包括:询问相关辩论队队员,询问证人,提交书面的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召开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调查小组对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 第十四条 委员会召开审理会议,会议召开前由常委会拟定征得比赛双方同意的公证人员名单,进一步对申诉方提供的材料及公证人进行审查和询问,比赛双方及听证人员、公证人员均应在场。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休会合议,按应到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比例确定申诉方是否胜诉。 第十六条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宣布合议结果。 第十七条 由委员会组织大赛组委与比赛双方共同商定补救措施,并以明文公布结果。 第十八条 仲裁结果不能更改比赛结果 第十九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仲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 本细则的修改方案需经仲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并提请仲裁委员会审议,然后由仲裁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通过. 特别注意: 以上信息均来自与武汉大学的校园有关网站,如果网友想进一步的了解有关该校辩论赛的信息,请进入下面网站: http://whusu.future.org.cn/news/show.aspx?id=112&c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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