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ian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5-19 01: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97年有这样的题目是变态的话

04这样的题目简直是更变态 太变态

发表于 2004-5-19 14: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最起码也有前车之鉴嘛,组为会怎么不慎重考虑辩题啊,难道也是为了让媒体有东西炒,过分啊
发表于 2004-5-19 15: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回去翻了一下过去的材料
第二届名校初赛出现过,题目是internet能不能改变世界
看完材料后的感觉就是这个题目是逼着反方胡说八道。

赛后大连理工的教练和领队都在座谈时对这个题目的倾向性表达过强烈的不满。

呵呵,赛前cctv刚刚放过一个专题片,名字就叫《internet改变世界》

据工作人员说,出这个题目的原意是网络会不会控制、异化人类——这和改变世界是一个意思吗?

点评更有趣,评委说反方没有强调internet有很多危险之处,比如网络犯罪之类的,真是昏头,强调这个岂不是在强调正方观点?

发表于 2004-5-19 18: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这道题的水平可以与2001年国辩的决赛题目“金钱是万恶之源”相提并论。都需要一方要有瞪着眼睛说瞎话的极好的心理素质,呵呵。
基本上反方的作战点就是在改变和学习方式上下功夫,改变是指事物发生显著的差别,反方不断提高改变的标准,提出改变是指发生质变的变化。
问题是正方如果指出改变学习方式是渐进的,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性过程。那么反方是很难从技术性的角度作出回应的。而且与当年人大和大工辩论情形不同的是,97年大工还可以用普及率来作为一个改变的标准的话,现在这个问题反方几乎没有机会。用特指性、过渡性和被取代都无法进行有效地阻击。
什么是学习方式也是一个弹性很大的争执点,反方如果把学习方式改变的标准定的过高,那就会陷入画地为牢的境地,举不出实例证明人类的学习方式曾经发生过改变,如果定得过低,那己方的防线就会不攻自破。
总之,反方要获胜,说的好听的,反方要出奇制胜,说的不好听,反方要横下一条心,坚决打定义战。不管如何匪夷所思的定义,都要面不改色心不跳,强词夺理不弯腰。
乐观一点说,反方立场上的极度劣势可能会被评委考虑到,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反方表现出跟正方大致相同或者微弱的逻辑和内容,就应毫不犹豫的判定反方获胜。中国的裁判似乎这方面要比01年新加坡的裁判好一些(不考虑潜规则,呵呵),至少他们还会考虑到用情感人和用理服人到底那一个更难一些,考虑到辩手的立场和知识结构,而01年新加坡的裁判简直就是看那方逻辑更胜一筹,所以,那样的话就是抽签定胜负,谁让武大的手气不好呢?我一直认为那场比赛的核心问题根本就不是评判所说的万字的定义说的太晚了,按照那一届评委的评判理念,即使武大的第一句就提到万字的定义,只要大家不能认同万字不代表一切,正方只有乖乖缴械投降。而要大家相信万恶之源的万字不是一切,呵呵,反正我不知道地球上的人谁能说服我。这就好像如果评委的评判理念是儒辩的话,那种咄咄逼人,甚至有时强词夺理的辩论队只能自取灭亡。
不知道这届评委的评判理念是什么。但无论如何,无论裁判如何能作到明察秋毫,事后弥补,辩论理论发展到现在还出这种题目,真是令人望题兴叹,呵呵。
希望裁判的评判这次不再成为争议。
但愿如此——阿门!
呵呵。
发表于 2004-5-19 19: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把胜负交于上帝。
发表于 2004-5-20 0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商家说顾客就是上帝

演员说观众就是上帝

球员说裁判就是上帝

辩手说评委就是上帝

发表于 2004-5-20 11: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经典,再加一句,观众说辩手就是上帝
发表于 2004-5-20 18: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比“钱是万恶之源”更变态嘛!适合用来做表演赛题目,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4-5-24 23: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半决赛时间地点已定,6月17日在武汉电视台演播厅.
发表于 2004-5-28 18: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楼上是哪个学校的呢?
是几辩阿?
发表于 2004-5-28 23: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to ian:

到时候电视台直播或者播录象吗?谢谢!

发表于 2004-5-29 00: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歪鸟在 2004/05/29 00:11am 第 2 次编辑]

关于那个有点偏执,有点BT,有点令人发狂的辩题,既然有人躲闪不开,与其感叹一片,不如在版上先练练^o^

先抛块碎瓦片在说:

其实在古代,其实各种各样的知识已经是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了,那四库全书的上亿字,任何人都不可能看完。所谓知识饱和,一个人穷其一生都学不完的现象古已有之,现在的知识即使爆炸翻翻几万倍,情况还是同样三个字:学不完。
这时我们发现,既然面对的问题是一样的,那么我们处理的方式,解决的方式也会类似,博雅与专精的问题,天赋与勤奋的问题,这些命题及其解决仍然是我们提高学习效果的关键问题,没有改变。
在这个层面上说,我们的学习方式的确好多年好多年没有改变了,这没有问题,因为我们的学习任务——用有限的时间在无限的知识海洋里索取我们需要的那一部分知识——的性质没有改变。
古人的知识整体水平跟现在不可同日而语,可以理解为,那时很多人都没有必要去学习,而那些少数的术业上成了建树的人,他们的学习方式其实跟现在是相近的。

作为辩手,看到这样的力论很自然会想到这样反驳:这是说的学习态度不是学习方法。不过作为这样一个辩题立论战略,作为辩手的拿手好戏,建立一套理论将“方法”就说成是“态度”忽悠观众四十分钟(能有更高要求吗)不是不可能的。

希望有玉能够砸过来。但愿过几天有时间和心境过来讨论。

发表于 2004-5-29 01: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有的时候想,到底是辩手无聊才喜欢在定义上面做40分钟文章的准备,还是辩论赛的组织者无聊才喜欢出这种逼着人家玩文字游戏的题目。

我的理解,前者的可能性45%,后者的可能性55%。

发表于 2004-5-29 15: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2004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电视辩论邀请赛半决赛对阵形式

作为一个理智的辩手,永远不要去指责辩题,想办法去构架维护自己立场的理论吧.就象在辩论训练中做的那样,为地球是方的而辩,糖是咸的而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0-8 13:11 , Processed in 0.06101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