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场比赛中都有辩手或者教练对规则评审的处罚标准提出了疑问,这里从我个人的角 度讲讲所谓标准问题 最集中的首先是质询方申论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是这样,所谓申论,出自孔子的“申而 论之”,从字面来理解,“申”为引申、申述,“论”为议论、论证,“申论”则指针 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 质询环节要求质询方通过“申”加之适当的 问题达到“论”的目的,此为质询的精髓,所以最为忌讳质询方自“申”自“论”,才 有了禁止质询方申论的规则。对于申论的界定,要看质询的环节是否完整,应有的方式 是通过一连串的问题以问代推理,得出答案,但是适当的小节我想还是允许的,但是这 次比赛出现了最多的情况就是质询方质询逻辑并不完整的情况下即作出结果论证,此为 申论一次。比如一方以类比论证,被质询方承认类比自身的逻辑,但是对类比的合理性 有所异议,或者质询方没有对类比的合理性作出任何说明即进行强行类比,此时如质询 方立即得出结论即可疑为申论一次;出现最多的第二种违规情况是在引述本方论据时, 自然带出本方论证过程和结论,但是没有向被质询方提出该论证是否成立的疑问(“您 认为是这样么?”等等),这样显然属申论一次,这种违规要求评审详细了解场上过程 ,因为单纯引述论据或者向对方展示论证过程带有征询疑问的不应算作申论。这里提醒 大家避免辩场上出现的一种无谓质询,比如问“你的父母是否希望您有所成就”之类, 这类问题首先其实没有任何论点,直接论述绝对不算申论,其次属于明知故问,常识性 的内容我的想法是可以直接引用,否则显得质询过于繁琐和累赘。 第二点为回避问题,这种违规出现最多的为大家直觉性地逃避自己所无法解释的问题, 表现为用“但是”等转折词转移提问主题,这是违背了质询过程质询内容、方式由质询 方控制的原则。在我看来,质询过程本来就是质询方占主动的过程,大家在本方逻辑能 自圆其说的情况下不必要和对方纠缠每一个胜点,要知道一个公平的辩题正反方肯定都 有相当空间进行回旋,辩场上不妨承认一些好像对方有利但是用自己的框架明明能解决 的问题。 第三点是材料的提交,这方面没有进行统一的具体规范,所以操作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比如好些队只是一股脑把材料堆积在评审那里,或者又存在材料过于简单的问题。这个 问题我觉得首先把握的是“核心”一词,对于辩论场上出现的“边角料”问题我的建议 是双方不要过于纠缠,除非出现非常非常重大的分歧。双方关注最多的应该是关乎两方 论证核心的材料,这部分材料我的想法是能详细就详细,能找到最终出处必须找到,引 述间接材料的可信度必然不如直接引述。比如上一场我们查现在对青少年睡眠问题的调 查数据,网上有许多引述自不同地方的数据,最后我们以中国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的最 新数据为准,比赛提交的是报告论文的全文,同样的还有现今课程改革教学计划的全文 等等,这些材料在准备辩题的过程中我也是建议大家看看全文,因为引述的材料难免出 现精神指导的偏差和“断章取义”的问题,本次辩论对材料的把握能力要求还是相当高 的。 最后希望大家能多理解规则评审的辛苦,作为第三者听大家的比赛总有听岔的时候,当 然希望这种事情越少越好,但是相信绝对不会有评审偏向那一方的情况出现。 希望大家享受辩论,不要违规。“本场比赛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