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的创造性 一般认为,思想的提炼、形成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而组织论据或理由对思想进行论证则不带多少创造性。在我看来,这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误解: 一是认为能够把思想的提炼和思想的论证严格分开。实际上,这两者是分不开的,几乎是一回事。思想的产生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必定有某种内在的脉络、过程、机理可寻,必定是出于某些原因和理由。把这些脉络、机理、原因和理由按逻辑的方式组织起来、叙述出来,就是对思想的论证。并且,思想由“剪不断,理还乱”式的朦胧到条分缕析的明朗化过程,也就是该思想赖以成立的各种理由由晦暗到清晰的过程,对思想的思考常常就是对思想赖以成立的各种理由的思考。我以为,王国维所谓的“读书三境界说”实际上是“思想诞生的三部曲”:“昨夜秋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开始曲,即思考境界的形成和思考本身的展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曲或主旋律,即对思想的追寻与提炼;“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曲或终曲,即思想的成熟和诞生。在这整个过程中,需要许多“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辗转反侧式思考,是十分艰苦的。我曾经在一篇文章指出:“写作实际上是一种十分艰苦的劳动,从一个朦朦胧胧的想法,到一个有条理的思想,到一篇耐人寻味的文字,这其间相距何止‘八千里路云和月’?尚需要付出多少焦灼、迷茫、挣扎,以及‘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凝思苦想?!个中滋味,识者自知。”[14] 二是把所有的论证都等同于重述式论证。实际上,从创造性程度的角度看,论证可以区分为重述式论证和创造性论证。顾名思义,重述式论证是对已有思想的论证,甚至论据或论证方式都是已有的,论证者只不过把已有的论证以稍微不同的形式重构或重述出来。这种论证主要出现在在教科书、普及性读物、大众传媒上的宣传性文章、教学与讲演活动中。例如,我本人作为一名逻辑学教师,在向学生讲授逻辑学时,通常要根据已有知识去证明一些逻辑规则,如“三段论第一格的大前提必须全称”,我对这一规则的论证显然是一个重述式论证。重述式论证也需要训练,需要智慧,并且多少也需要一些创造性,因为教学、讲授毕竟有好坏之分,教科书和宣传性、普及性论著也有优劣之别,但其创造性程度无疑是不高或者说是较低的。这种论证在过去的中国哲学界大量存在着,甚至是哲学论证的主导形式。高青海先生曾以多少有些激愤的语气写到: “我国一向就有引经据典、广征博引、解经注经的历史传统,应该承认这个传统一直影响到了我们。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这种照本宣科的研究方式、写作方式,眼睛只看着别人、看着古人、看着洋人,却忘记了还有个‘自我’、自我的头脑。连马克思的本来属于解放人们头脑的哲学我们也采取了这种‘灌输’的方式去束缚人们,我们怎能培养出哲学家来?过去我们没有‘哲学家’的称呼,我们称呼自己为‘哲学工作者’,我认为这个称呼是‘实事求是’、符合我们实际的状况的,它决不是什么谦辞。这就意味着,人们本来就没抱有那样的目的,要求从事哲学事业的人去创造什么思想;期望于他们的工作,不过就是传播、转述、宣传、阐发别人发明出来的既有哲学理论。”因此,“我们有太多的‘有理论而无思想’的文章和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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