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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说中的反论与悖论 江苏 张友梁 精彩的辩说中常包含有反论与悖论。随着演讲学的研究深入,对此也应当有所揭示。 过去,有人把“反论”与“悖论”当作同一个概念的两种不同名称,例如有人把英文“paradox”或翻译为“悖论”,或翻译为“反论”。 笔者认为,最好把“反论”与“悖论”区别开来。与汉语名词“反论”相对应概念内容大体是:打破常规逻辑、冲破通说、出人意料而又合乎情理之中的、见出新意的立论。也就是说,只要是和传统的旧理论“唱对台戏”而又包含了真理、经得起史实或实践检验的立论,可谓之“反论”。请看这样一个材料:德国女发数学家爱米·诺德,在获得博士学位以后,不能立即开课,因为她需要另写论文后,教授会才讨论是否授予她博士讲师的资格。当时正在从事广义相对论研究的著名数学家希尔伯特(1862-1943)十分欣赏爱米的才能,他到处奔走,为爱米谋职,要求批准她为哥廷根大学的第一名女讲师。在一次教授会上,出现了争论。一位教授激动的说:“怎么能让女人当讲师呢?如果让刀子做讲师,以后她就要成为教授,甚至进大学评议会。难道能允许一个女人进入大学最高学术机构吗?”另一位教授附和道:“当我们的战士从战场回到课堂,发现自己将拜倒在女人脚下读书,会作何感想呢?”---- 希尔伯特站起来,坚定地批驳道:“先生们,候选人性别绝不应该成为反对她当讲师的理由。大学评议会毕竟不是洗澡堂!” 这个比喻妙极了!用人所皆知的事物通过反向联结,与一个严肃的道理挂起钩来。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大学里的女讲师、女教授以至学术委员会成员已不稀奇,但在十九世纪的欧洲(扩大开来说,几乎整个世界)都存在着歧视女性的现象。希尔伯特幽默的反论,却不亚于黑暗中的一声呐喊。 与旧的传统理论“唱对台戏”,需要勇气;打破通行的说法,需要识见,就谈不上令人刮目相看、顿觉新鲜的见解。在辩说、演讲中,最能引起听众为之一震和咀嚼品味的,就是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反论了。毛泽东同志许多充满机趣的妙语中经常显示出反论。古代散文名篇之一《登徒子好色赋》(这篇赋的作者“宋玉”,后人考证可能是托名),里面写道,那么漂亮的美人爬在墙上偷看他宋玉三年,他还没答应娶她,和她生了五个孩子,这可见登徒子的好色。按照“宋玉”的逻辑和潜台词,登徒子与他的丑妻还这么好,要是见到美女更不得了啦!两千多年来,人们总是把登徒子当作好色者的代表。“宋玉”真要算是以笔毁人的能手。1958年1月上旬,毛主席在杭州同上海的几位老教授和老新闻工作者深夜长谈。在谈话中,毛主席给客人们讲解了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幽默地指出登徒子娶了一个丑媳妇,但是登徒子始终对她忠贞不二,可见他是执行“婚姻法”的模范。相对于两千多年来人们总是把登徒子当作好色者的代表这种传统观点,毛主席的这段话无疑是反论。 悖论,比反论难以理解。在逻辑学界,悖论是使许多研究者伤脑筋的问题。逻辑学界研究的是思维形式上的悖论:一命题b,如果承认b,可推得非b;反之,如果承认非b,又可推得b,称命题b为一悖论。最古老的悖论是爱皮梅尼特悖论。爱皮梅尼特是古希腊克里特岛上的一个哲学家,他的悖论是:“所有的克里特岛人就是在撒谎,他的话就是错的;假设他的话不对,他自己作为克里特岛人就没有撒谎,那么他的话又是对的了。这个悖论又称为“说谎者悖论”。现代的悖论较著名的有良托尔悖论和罗素悖论。罗素悖论以理发师为例,形象的表述方式是:“一位理发师声称,他给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他给不给自己理发?”这个悖论也很难作出回答。 笔者把这些悖论称之为典型悖论、思维悖论、逻辑悖论。在人们的思维活动和方语活动中都是比较少见的、非常特殊的。通常的辩说、演讲,特别是面对大众的辩说、演讲,切忌出现十分抽象、艰深的逻辑悖论。 如此说来,是否悖论与辩说、与演讲无缘呢?不。我们不仅不拒悖论于演讲学的门外,有时候还应当欢迎它。正如一位逻辑学家普里斯特所指出的:“我们应该接受悖论,学会同悖论一起相处得好。”当然,笔者所欢迎的悖论,与普里斯特所指的不同。笔者下面要讲的悖论,是(而且只能是)语表悖论、修辞悖论(或“悖论式修辞”)。这种悖论,具有一定理解能力的人都是能接受的,而且非常有趣。这种语表悖论、修辞悖论,以语言表面层次的逻辑矛盾形式映射人类认识发展中的某种辩证特征 和深层次的目的动机。表面上出现了一定的“缠绕”,实质上听众很快可以进行信息解码,抓住对方辩说的真谛。譬如:有人问伊索(古希腊著名的寓言大师),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是什么?答:“舌头。”这人又问伊索,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是什么?答:“舌头”。伊索的话怎么以已之矛攻已之盾呢?这种互相抵牾的回答在传统的形式逻辑中是不允许的,它明显地违背了同一律。但是,我们说,伊索的回答是智者的回答,很富有机趣和哲理启迪。他实际上说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已经包含了辩证法。他说的“舌头”,就是指“嘴”,人们靠它传播知识信息,靠它获得更多的生活情趣。有人统计过,人的一生,70%的信息是听来的,学龄前听父母和周围人讲话,不少人进入学校学习,一听就是十几年,还要加上广播、电影、戏剧、社交中传来的话语。而各种话语都是靠嘴说的。在这个意义上看,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是舌头,是嘴;但是也有不少人靠舌头、靠嘴散布错误观点、造谣中伤、恶言相骂、废话连篇……从这个角度看,世界上最坏的东西也是舌头、嘴。因此,伊索的机辩,表面上看来荒谬,实质上是包含了辩证法、能给人深刻启悟的修辞悖论。 我们再把反论与悖论联系起来进行一些比较分析。反论和悖论都要植于创造性的思维,它们通过与人人都习惯采用的传统意见尖锐地相矛盾的形式,来表现某一思想。从“打破思维定势,改变用常规眼光看问题的方法”这一点讲,二者有相同之处。它们的区别在于:反论的固有特点是表达的明确性、有意强调的尖锐性。在反论中包含的思想的出人意外和不寻常,会引起人们的惊讶和注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反论”是打存通说,改变旧的看法,提出新的见解,只突出了一个意向;“悖论”则是把两种不同的意思、两种不同的判断同时表述在一起,具有相反的两种意向。请看这样一段对话:有人问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准备一份十分钟的讲稿,得花多少时间?威尔逊回答: “两个星期。” 准备一份一小时的讲稿呢? 一个星期。 二小时的讲稿? 不用准备,马上就可以讲。 威尔逊说写一份十分钟的讲稿要用两个星期不免有些夸张,但他整个话的意思是说,演讲稿要写得简短精悍,而且越简短精悍的演讲稿越难写。这里,主要的意向是很突出的,应当归入反论。但悖论则具有两个看来供销科抵牾的判断,也就是说,有两种意向。例如我们在演讲中常常喜欢引用一些哲理语言,而不少哲理语言则具有悖论色彩。 高尔基曾说过: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有的同志要问:“这种语言不就是辩证法的语言吗?”是的,这种语言确实体现了辩证法,在逻辑学界,也有人认为,悖论就是辩证法。但我们注意到:上述这段话与一般的辩证语言有所不同。一般的辩证语言其语表层次上看似两层相反的意思,但并不直接相抵触,诸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此时无声胜有声”。等等。已消除了形式逻辑矛盾的痕迹。这类语言,我们不能将之称为悖论语言。但是,高尔基的这段哲言,语表上直呈对立的判断,完全可以视为语表悖论、修辞悖论。我们日常生活中听人说过的:“河里淹死会水的。”语里具有辩证法,但是语表不能说不带有悖论色彩。此外诸如“人生识字糊涂始”、“难得糊涂”、“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等等,都可以视为语表悖论、修辞悖论。在辩说、演讲中适当出现,会显出哲理上的升华。 至于反论与悖论不同于折中主义、相对主义的诡辩,则是毋庸多说的。像“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诡辩,就与反论、悖论不可相提并论、混为一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