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辯題, 關於文化產品的定義上,可能就要盡量排除灰色地帶的存在, 例如電視電影一定是文化產品無可置疑, 但是一個繪有文化圖騰的電冰箱這種有爭議性的產品, 乾脆一概排除在外, 別一併定義為文化產品之列(理由自己編一個出來即可)。 在內容上, 西方文化進入中國,在融入中國之前, 必然與固有的中國文化產生一定期間的磨合期, 期間之內,衝突與不適應是不可避免的, 例如當初佛教初傳中國時,其教義與傳統觀念格格不入, 或是清朝興建鐵路與電力系統,即帶給當地民眾恐慌, 認為破壞風水,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在比賽時要強調不同文化間的衝突有多嚴重, 而『文化產品』,則加強了外來文化的侵略性, 例如西方電影強調耶誕節的歡樂氣氛, 對台灣的影響反而是讓台灣人重視耶誕而輕忽中國新年, 情人節互相交換巧克力,沖淡了七夕的濃濃愛戀, 縱然兩者可以並行不悖, 例如一年可以有兩個情人節, 可是,備多力分,對於傳統七夕的重視難道不是負面的嗎? 在比賽時切忌把中國人與中國文化搞混, 對手極可能將之混淆,認為馬照跑、舞照跳,有何不好? 但是這是對中國人來講未必不好,對文化的主體性來說就是傷害了。 套用『正→反→合』的邏輯, 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正→反』這個階段, 民族文化(正)與西方文化(反)的拉鋸之間,對民族文化(正)是好是壞, 而不是在『合』的階段,討論其中哪些為正,哪些為反, 就我之前舉的佛教傳入中國為例, 現在的中國佛教已經變成了中國的民族文化一環, 很難區別何者為固有,何者為外傳, 不過就當時而言,儒家道家陰陽家是當時的民族文化, 佛教則為外來文化, 對當時的民族文化而言,是不利的。 所以在時間點上,這個辯題討論的是現在, 就現在這個時間點而言, 何者為西方文化,何者為民族文化是很容易區分的, 硬性從已經融合的文化中區分彼此對於比賽來說, 沒有意義 還有任何疑問,歡迎至www.101school.com.tw辯論學院網路解惑版與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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