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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辩题是 功可不可以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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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8: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反方 不可以     
求大虾们顺便说下  正方可以有的角度~
发表于 2012-10-11 09: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功过并非同一个性质的事物,那么直接比较怎么得出大小轻重?究竟我的功要多大才能抵掉我的过?又要多大的过得被认定什么功劳都不能拿来抵罪?
然后,不同领域的功和过又怎么衡量?我杀了人但是我给国家登月计划出了决定性力量,这个怎么算?能有定论吗?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相比,是不是就是过失杀人可以用功劳相抵而故意不行呢?这个衡量标准是否能在大范围内得到统一
而且楼主你们方可以考虑的是,过很可能不止牵涉到主体这一个人,比如贪污犯很可能毁了一群孩子的上学希望,杀人犯毁了被害者整个家庭的快乐,这种情况我们就不止要考虑到主体本身的功过大小比较这一件事,还要看过影响的客体是否会同意主体产生功补过这样的行为

对方的话,可能还是会从标准上来说明功大于过时可以去考虑相抵吧,我一下子也想不出来,可能也会从洗心革面后立功不过是给主体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这方面说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2-10-11 09: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功不可以抵过  是这个吧.
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如果功可以抵过,岂不是说只要我立足够大的攻,我就可以做任何事。
会造成 居功自傲的后果 。  鳌拜居功自傲,结果被杀。  为了更好的避免过的再次发生?功是不可以补过的。功不能补过实质上着眼于过的有害作用上,而功可以补过实质上着眼于功的有利作用上。只有着眼于有害的作用上,才能更好的避免过的再次发生。而认为功可以补过的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纵容以功代过。
林彪 元帅,为新中国的成立立下了赫赫战功,功足够大,鼎力之功啊。然而他却想另立中央,功能够抵过嘛?
四人帮,哪一个不是为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然而后期呢,为了个人私欲,霍乱整个国家,功过相抵嘛?
西北军,长城会战,血战喜峰口,宋哲元。抗战初期宋哲元坚持抗战,决不妥协,指挥29军向日军发起决死冲击,500大刀敢死队谱下一曲壮烈悲歌! 这个时候的宋哲元堪称民族英雄,可是后来却在平津割据称雄,对日妥协退让,对内残酷镇压学生爱国运动,凤翔大屠杀,等等,功过能相抵吗?
蒋介石,身为民国时期的国家领袖为抵抗日本侵略做出了多少奉献,然而其对内肆意压迫擦还共产党人,纵容四大家族压榨人民群众,功过相抵嘛?
康熙,擒鳌拜,平三藩,夺台湾,抗沙俄,多少丰功伟绩,可晚年却骄奢淫逸,闹得民不聊生,功过能相抵嘛?
同样的还有下了“罪己诏”的汉武帝刘彻。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岂可相抵。 功的存在是 客观事实,我们要承认,若功被后来犯的过所抵消,这是对其的不负责。  还有一点就是“过”后的补救行为,补救行为是补救行,功是功,根本就是两回事。一个人有功,值得肯定,但是有了过当然还得去施行补救行为才能补过。而如果没有补救行为,即使立再大的功,也是于事无补啊难道因为一个人有功于国家,他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法规?
  按照你的逻辑,功臣是可以违法的,功劳可以抵过错的,贪污是可以按资排辈的,谁的级别高谁就可以多贪污,谁的贡献大,谁就可以“多吃多占”!
  再比如文强,曾经侦破过很多大案,名噪一时的特大杀人犯 张军 就到在了文强的手下,文强成了名噪一时的打黑英雄,这是功。可是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被枪决,此为罪过。 功过能相抵嘛?
发表于 2012-10-11 09: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就写这么多,希望能给你提供下思路~继续刷回复
发表于 2012-10-12 22: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的超长帖把话说的差不多了……所以我打个酱油……
功可不可以抵过,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吧,不论是说功过要分开计算,还是说别的什么,和功可不可以抵过没有关系。将功抵过只是一种对所犯错误的处理方式。涉及对过去评价的部分,往往与此无关。就像毛爷爷的功绩和错误在评价时我们会说‘过’把‘功’抵掉了吗?不会的。那我们要讨论什么?我觉得是在对犯错的人的处理上的态度,我们要不要更宽容,多一点我们原谅他们的理由。毕竟立功而不受奖赏作为对其所犯错误的惩罚也不失为一种给人自新机会的方式嘛。所以,要宽容,要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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