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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入门] 关于奥瑞刚赛制与传统赛制区别的几点浅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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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00: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章 评委
和台湾一样,中国大陆也有以辩论为业的职业,但多为律师,评论员等。但是,独为辩论赛服务的跨地区民间组织或专门为辩论赛奔走的个人却很少,虽然在各地方上,以大学及大学城为单位的辩论联盟很多。但由于大型比赛的主办权均为省政府或国家部级权力,同时大赛的引导方向也不容小嘘。大多数情况下,作为大学生辩手只能祈祷自己能生个好年头。
本章《评委》笔者将在两地不同的文化生态上一窥豹斑,分析下两种赛制下评委机制的现状和成因。在做跨文化比较和分析时,笔者采用的是跨文化研究学者吉尔特.霍夫斯泰德的研究成果。(详情请见其著作《文化与组织》<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吉尔特博士在多年专业的全球研究后,提出了文化的特征来解释全球各异的多元文化。他在研究中提出可以用五个维度来标记已知的各种地区文化,并且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做相对的量化得分。并用其他学者的研究做相关性检验。按照吉尔特博士的研究,笔者单独列出了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两个地区在五个文化维度上的得分。两个地区的文化在个体主义程度,阳刚水平,长期导向三个维度上的得分十分接近,但在权力距离和不确定性规避程度上得分相距甚远。
综合来说,这些差异表现在,比如中国台湾。一位政治家如果拥有了地位及公权力,那么他不应该拥有等量的财富。商人如果很富裕,那么也不该拥有和他富裕程度相当的公权力。人们普遍认为个人在各个不同领域间的不匹配不平等是合理的,甚至是值得赞许的。(这也解释了为何要弃商从政)并且,在台湾社会,社会整体对未知事物或未确定事务的焦虑程度(不确定性规避)要普遍高于中国大陆。而中国大陆在这两个方面却与台湾相反,普遍的社会期望或者说现实需求是:人们认为在各种互异领域之间的不一致会导致诸多问题,并会采取齐头并进的方式予以解决。一个官员应该有高薪和高权力和高道德。一个优秀的体育运动员也应该来领导官方的体育事业成为官员。对公共人物的隐私权保护力度远大于常人。“资源集中的现实和欲求是合理的”根植于大陆文化中。这也一定程度解释了上章传统赛制下并不设置证据的见证环节这个问题。因为社会普遍预期大学生在拥有相当的学识时,也应有相当的道德水平。而且作为公共人物(出席特定的大型比赛),这种预期会更深,上升为全体性的信任。
那么我们也就好理解了,为什么在大陆的高规格传统大赛中,辩论赛的评委可以多是著名歌星,著名学者,工程院院士,政府高官,知名教授,因为在社会预期下,无论他们是哪方面的专家,只要是个专家都应该足够胜任一场大专水平的辩论赛的评委。“一个院士还没资格评一场辩论赛?”在大陆观众心中是一个答案,在辩手心中可能是另一个答案。
并且当一场大赛达到国家级或者跨地区时,为了顾及更多方得利益,势必要提高评委选择的综合性和高端性,那么请这些国宝级的大师当然无可厚非,但是真正民间承认的辩论大师确实不存在的(全国性民间的组织都没有)。并且由于媒体转播的需要,比赛的表演性和团队合作性也必须被划入考虑(辩论队的学长曾告诉笔者,在04年国辩时,因为导演嫌自由辩不精彩曾要求双方重打。而更多“不精彩”的段落则被专业的媒体人员剪掉)。所以,此时,评委更多的是要去做顺应社会主流的“综合评判”。此时,大型辩论赛虽然盛满了对社会的正确引导,但却缺少了对辩论的引导。
而在台湾的文化条件下,大家认同奥瑞刚的裁判规则(包括选定,“白纸裁”原则和“踢裁判制”),否则也不会沿用至今。这样的生态可以说是从源头上维持了辩论赛朝着辩论的方向发展,也有利于辩手向辩论的方向上成长。但是其弊端也是明显,与社会方向的不拟合,是它为主流社会欣赏或大众参与辩论赛设置了相对较高的门槛,并不利于其扩展其外延。“思想的奢侈”也许比“物质的奢侈”更难达到,也更容易被诟病。
两种赛制的评委制可以说都是其地区文化生态在辩论赛制上的具象,而评委作为一场比赛的风向标往往承担的是为观众和辩手理清好坏比赛的作用。两种评委制不能说谁好谁坏,只有谁更能应用于本土辩论赛发展。

最后,想期待一场讨论。大陆的辩论应该要求评委出示怎样的判准呢?又是否存在可以被大家公认同约的一些传统辩论的原则呢?
发表于 2012-7-30 08: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支持勤奋的楼主一下~
发表于 2012-7-30 09: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努力~继续加油~~·
发表于 2012-7-30 12: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否冒昧请教,楼主是哪里人呢?
首先,04年没有国辩哈……
以及,传辩也可以出判准啊,本熊猫就出过,至于最后一段本熊猫不敢苟同哈,判准不是评判规则,当然是每个评委都不一样的,要是大陆辩论能要求评委出一份怎么样的判准,那大陆辩论就不需要评委了(摊爪)
以及,即使是台湾的话,判准也会差好多吧,比如当年淡江大学的陈江彬学长就是不怎么考量初步成立的综合损益比流,至于白纸典范面对知识类错误的容忍程度和损益比何时够强的边际界定,那就更加是不一样的了。
当然最后再说一句,政策性辩论理念上哪有那么铁板一块,剑气之争不就是台湾奥瑞冈圈里的事么……
发表于 2012-7-30 15: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性辩论仅我看到的,不但不是铁板一块,而且分歧极大、派别攻击热烈。我加的几个不同地区的政策性辩论大佬,对于许多关键问题诸如根属性的理解简直是截然不同。
发表于 2012-7-30 17: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对于辩论的判准问题一直是非常模糊的。要想解决判准问题,大家需要在辩论赛的目的、技巧等等方面达成共识。要做到这一点,十分不易。辩论圈是没有公认的权威的,这也是其魅力所在。当然,也有些人自称大师,至于其水平怎么样,不评价。
发表于 2012-7-30 18: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精英化,相对判准会容易制定和统一一些,但不利于推广;如果要适度大众化,那么众口难调的问题就出现了。当然了,在保证评委基本水准的情况下,个人一直认为判准不一对这项竞技活动发展利大于弊。
发表于 2012-7-3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小范围内对评判标准确实有相对统一的认知。虽然艰难,但我真心觉得可以推广。
发表于 2012-7-30 2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从楼主的思路出发,先规范规则,比如质询的时候不要下小结,自由的时候不要逃问题等。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7: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音聆法国 发表于 2012-7-30 12:02
可否冒昧请教,楼主是哪里人呢?
首先,04年没有国辩哈……
以及,传辩也可以出判准啊,本熊猫就出过,至 ...

卡了两天终于可以回复你了·····
我是南京河海大学的,湖北人······
首先不好意思,那个是04年的全国大专辩论赛,缩写歧义。
实际上,我们在院际交流时也出过判准,但是并不是我文中所谓的“传统辩论的判准”。我在文中想讨论的,是具有大陆特色的,有共识性的判准。类型可以不一样,但是应该形成一些派系,几种类型,可以供大家讨论与争辩,也不至于陷入“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归结到价值观不同”的无法讨论的窘境。就比如,你说的,台湾有“剑”“气”之争,而我们这边,门派还未立······个人愚见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7: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惟恋梧桐 发表于 2012-7-30 15:29
政策性辩论仅我看到的,不但不是铁板一块,而且分歧极大、派别攻击热烈。我加的几个不同地区的政策性辩论大 ...

是么!!!孤陋寡闻了!!!可能是因为了解的很少,也了解的不细致吧。我了解奥瑞刚,是通过近些年的比赛视频,裁判点评和两本书《认识辩论》和《批判.思考.辩》,总觉得十分统一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7: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惟恋梧桐 发表于 2012-7-30 20:14
可以从楼主的思路出发,先规范规则,比如质询的时候不要下小结,自由的时候不要逃问题等。

总觉得要分辩题。奥瑞刚的生态是“议题型的辩题”,而对于传统赛制,什么辩题都拿来打,是不是可以按照特点为传统赛制选择一类辩题。这样下来,再讨论原则和规则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7: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惟恋梧桐 发表于 2012-7-30 18:14
如果要精英化,相对判准会容易制定和统一一些,但不利于推广;如果要适度大众化,那么众口难调的问题就出现 ...

其实,我感觉这里还有一个培养观众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台湾明显而在我们这不明显。我认为南审,在学校氛围这就做的很好,在一个地区内可以设立一定的较稳定的判准啊,引导观众用正确的方式看比赛,这样的话也就调和了精英与大众的矛盾
发表于 2012-7-31 17: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熊木 发表于 2012-7-31 17:38
其实,我感觉这里还有一个培养观众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台湾明显而在我们这不明显。我认为南审,在学校氛围 ...

这些其实都是非常理想化的想法。观众看比赛,只是关注其好不好看,能不能有所获。但这和专业的评判是不一样的。辩手能做到就是道理深入浅出,尽可能以生动的方式表现出来。
发表于 2012-7-31 17: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熊木 发表于 2012-7-31 17:24
卡了两天终于可以回复你了·····
我是南京河海大学的,湖北人······
首先不好意思,那个是04 ...

前面也有说过,其实评判标准,在华语小范围内是有共识的。在大陆,确实不必要分“剑气”,强行拆分是不合理的。
发表于 2012-7-31 19: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真的不统一,你可以加洪一玮、刘杰、徐纯、陈思渊,你会发现他们根属性的解释简直是背道而驰,我经常看大陆政策大佬批判《认识辩论》的。回复中有一个是复旦的熊猫,他的观点比较居中,你可以和他多交流(其他政策辩的不常来华语,但会去华语一个友情网站真诚辩论网)。至于培养观众的问题,我觉得其实辩手不应该只会打辩论,而应该在主要参加的各个领域都力争精英,这样自然圈外人就会拜服而不是想都不想就先误解。南审无论是学生干部还是团委书记许多都是辩手出身,这对于辩论活动的发展本身有一定帮助。
发表于 2012-7-31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熊木 发表于 2012-7-31 17:24
卡了两天终于可以回复你了·····
我是南京河海大学的,湖北人······
首先不好意思,那个是04 ...

首先海峡杯恭喜冠军
以及吧,你说的判准,不太可能出得出来,政策性辩论,以我打过的经验来看,判准也是各种千奇百怪的什么都有,“需根解损”也好,“初步成立”也好,并不是判准,而是辩论的基本规则,就跟在大陆打传统辩论不准不穿衣服上场一样,不是评委的共识,而是辩论的前提。而其中对于这些前提认识的差异之多,比起大陆传统辩论之混乱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政策性辩论也没有什么统一的判准,只是比赛本身设计得就很窄,所以评委比较容易给出一样的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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