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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政府应该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控;反方:政府不应该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控;求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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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13: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2-6-20 10:46 编辑

我是正方一辨,请求一篇立论。。反方观点有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么??
发表于 2012-6-17 14: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1.政府为什么应该地产价格进行调控?(需求性)
2. 那个原因是否是地产价格引起的(根属性)
3.政府调控地产价格是否真的能解决1的问题。。(解决力)
4.这样做是否合算。。(损益比)

如果楼主是打新加坡赛制。。。我建议。。只讲需求性。。然后然后死磕解决黎就完了。。。。

反方不需要有观点- -  思密达。。。
 楼主| 发表于 2012-6-18 07: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18087591 发表于 2012-6-17 14:46
1.政府为什么应该地产价格进行调控?(需求性)
2. 那个原因是否是地产价格引起的(根属性)
3.政府调控地 ...

谢啦~!!呵呵呵……
发表于 2012-6-20 18: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二楼的“需根解损”,更同意新加坡赛制较为强调需求性。建议搂住和队友协商讨论一辩陈词,但我可以提几个我想到的点供楼主参考。

第一,政府应该对什么市场进行调控?我想,那些关系到国家安全或国计民生的市场,政府就需要进行调控吧。比如说石油、稀有金属、铁路交通、水利电力、军工、教育等等。那么对于房地产,当政府取消了公有制分配住房之后,商品房市场便成了百姓住房的一个重要来源,甚至是主要来源;而百姓居有其所是关系到百姓基本生活的内容,这不同于衣服或女士手包那样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住房是家家都必须有的,如同粮食。那么,房地产市场眼下关乎到了国计民生,政府也就理应进行合理的调控。

第二,市场机制存在的弱点,我想大家都知道。市场供需双方大家往往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甚至是从自己的短期利益出发考虑,忽视了整体利益或长期利益。过高的房价,百姓支付不起,而房地产商也未必长期得益,因为商品房的积压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以及将来其它项目上的投资获益;而过低的房价,房地产商显然不乐意,但百姓也未必综合获益,因为打压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积极性反过头来影响国库综合收益,妨碍了其它基础建设方面的投资。那么,指望供需双方在这个市场上寻求出一个合理的房价来,似乎并不太现实;而政府的调控则可以有效地综合考虑多方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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