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77|回复: 3

正方:执法应该更注重法律效果;反方:执法应该更注重社会效果;我是反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5 1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高手指点,希望能收集到高手的相关资料!谢谢各位了!
发表于 2012-6-15 15: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可以从两点展开:

第一,法律本身是为社会服务的,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而设立的。当然,如果一定要套用政治书上的说法,说是暴力机器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那也行,毕竟政治书还说了我国的统治阶级是广大人民......那么,如果执法会带来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这说明我们的法律法规出现了问题。对于这种有问题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慎重执行,或者请示有关立法部门或上级法院,看看应该怎么执法;而不是简简单单地因为自己在执法所以就不顾一切地强调法律意义。事实上,忽视了社会影响、忽视了人民生活福祉的现实状况的法律,本身还能不能称之为合理的法律这都是有争议的呢(参见自然法学派中关于“恶法非法”的一系列观点)。

第二,从执法过程来讲,虽然有些法律法规没有问题,虽然有些情况是被执行人的确有错,但我们依然必须把社会影响放在首位来考虑,否则那样的执法不仅不能维系社会稳定,更会带来社会的不安定。比方说,对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的抓捕,我们一定要当着他们孩子的面进行抓捕(或者是必要情况下的击毙)吗?再比方说,对于无证经营的小摊贩,可能那个摊位是他们一家的经济来源,那我们在查抄摊位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帮他们想想一家人怎么生存的问题,比如说帮助他们在附近农贸市场申请一个摊位执照什么的?等等这些,如果我们单考虑执法的法律效果,可以不用顾及,但后果就是犯罪分子的孩子会以后留下心理阴影、错误地仇恨社会;无证摊贩一家无以为生,可能被生活所迫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因此,执法过程必须考虑到社会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7: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啊!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请各位高手再帮忙想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8-26 08:55 , Processed in 0.04604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