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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同性婚姻应该合法化;我方:同性婚姻不应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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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下个周四,我们要在新生赛半决赛打这个辩题,这是我们第一次打政策性的辩题。以前一直打价值辩,所以这次有点不知道如何下手。
这些天看了很多资料,包括 洪一玮 学长的日志,昨天也去听了黄执中学长的讲话..
但还是比较迷茫..昨天黄执中学长就“城乡二元论该不该废除”说,反方打这样的比赛不应该打可行性,因为对于正方通常占有无限的资源;反方该打损益比...
但是针对这个题,我感觉从“需求性,根属性”反驳是不是会更好一些...
说的很乱,因为本来思绪就很乱...
求指教,谢谢。
发表于 2011-11-13 19: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理解同性婚姻的定义,及它对社会,对人类的影响。看看能否从定义及影响入手。
其次从需求性方面看它就不能合法化了吗?什么叫合法化?
应不应该的问题还应考虑理论上与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21: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岸欣 发表于 2011-11-13 19:40
首先理解同性婚姻的定义,及它对社会,对人类的影响。看看能否从定义及影响入手。
其次从需求性方面看它就 ...

你好,谢谢。
现在我国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是“不支持,不反对”,现在的需求性指的不应该是“从同性恋到同性婚姻”有没有必要么?你说的可行性指的是损益比吗?
因为以前新生赛打得全部是价值辩,所以这次第一次接触政策辩,就感觉很无力。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21: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rror 发表于 2011-11-14 04:09
从自由主义的角度上讲反方太难打了。
即使打现实,说同性婚姻在我国现阶段不能合法化。
这也证明不了它不 ...

那应该怎么办呢...
发表于 2011-11-14 04: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自由主义的角度上讲反方太难打了。
即使打现实,说同性婚姻在我国现阶段不能合法化。
这也证明不了它不应该合法化。
发表于 2011-11-16 21: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有没有明确指出此处的同性婚姻是在中国还是在全世界?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就应考虑一下,是放在宏观上打还是微观上打?关于立法问题,全世界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除非扯到联合国;若只是微观上分析,你们就得自己拿出一个标准来。
还有同性恋与同性婚姻是两码事,辩的时候要区分开来
就算是政策,也是要人性化的,所以可以把你以前的价值辩的经验运用起来,就如法律和道德是密不可分的,只是要更理性一些。
既然一个事物可行,那它一定有它可行的理由,这些理由就是它存在的价值,可以用损益比来凸显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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