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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像个木桩子”到“和法官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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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18: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思维敏捷,语速飞快,坐在何曼玲身边,你怎么都不会想到这是一位68岁的老太太。何曼玲自2007年被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以来,今年已是五年一届中的最后一个年头。“现在身体还可以,如果能被继续聘用,我还要接着做。做惯了,不做好像没事干一样。”因为西乡塘区法院刑庭庭长黄朝晖在旁边,何曼玲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回忆初当人民陪审员的日子,何曼玲笑称自己开庭时“像木桩一样”坐在庭上。因为退休前在南宁北湖园艺厂工作,当时是做党务工作,和法律接触少。“西乡塘区法院工作人员来找我的时候,我都没听说过啥叫人民陪审员。”何曼玲说。

第一次参加庭审是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法官问我还有什么问题要提,我心想法官提的问题还不够多吗,我还有什么问题敢问。”何曼玲说完这话,自己也哈哈笑起来,“那样子就像个木头桩子”。

后来参加庭审次数多了,何曼玲的法律知识也丰富起来。“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平均一年有200个庭审要参加。”黄朝晖在一旁插话说。

2009年5月,西乡塘区法院成为广西法院系统量刑规范化4个试点单位之一,依法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

“量刑规范化以后,我感觉自己懂得更多了、底气更足了,都可以跟法官辩论啦!”何曼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去年中央政法委来广西检查,西乡塘区法院开了一个示范庭。当时她在庭听审,当审判员和审判长去合议的时候,何曼玲对坐在旁边的南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说:“书记,我跟你讲,判刑8个月,你信不信!”后来庭长当庭宣判,刑期真是8个月。庭审结束时,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发问:“坐在下面的人民陪审员,你们对量刑懂不懂啊?”“我在下面大声喊:懂啊,当时就把刑期都算对了!引得全庭人都笑了。”

当记者提出要去何曼玲居住的社区看看时,她欣然答应。驱车几分钟来到西乡塘区衡阳南社区,从进小区门开始就不停有居民跟何曼玲打招呼。“去哪儿了?”“法院!”“从哪儿回来?”“法院!”每一次回答,何曼玲都自信无比。“现在回到社区,居民们有法律问题都爱问问我。我还是楼栋服务站的站长,每次集中活动时,我会把一些法律知识跟他们讲讲。量刑规范化以后,有居民问我,‘我们要去旁听能听懂庭审吗’?我说能听懂!以前可能会不明白,现在连判决的幅度都会听得很清楚。”何曼玲边走边说。

“这些人民陪审员确实起了作用。”一路陪行的黄朝晖告诉记者,自2005年西乡塘区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已通过民主推荐、自荐、测试、考查等方式,先后选出了32名来自各个行业的人民陪审员。他们担当起了纠纷调解员、法律宣传员、矫治少年犯罪指导员和法院与群众间的联络员这“四大员”的角色,真正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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