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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和谐的医患关系主要靠技术;反方:和谐的医患关系主要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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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0: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反方,
和谐的医患关系主要靠服务
相关的资料比较少,想各位前辈们给支点招。
无比感谢~~~~
发表于 2011-7-20 19: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步提出几点,楼主可以自己试着整理一下。如果仍然不好整理出立论框架,我们再进一步讨论。

第一,医患纠纷之中,主要矛盾并不是在于技术。有很多医患矛盾的发生,是鉴于患者对医疗机构费用明细程度的不满、对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照顾程度的不满;而真正由于医疗事故或所谓“医疗事故”而引发的纠纷,其实往往是一些慢性病或急重症情况,例如心脑等等关键脏器的手术,其本身在技术上的问题并不大,也难以突破(例如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把冠心病或中风彻底根治的技术),所以问题往往出在医护人员未能清楚地把患者状况根患者或其家属讲清楚、讲明白,说到底仍然是一个服务问题。

第二,除了医疗事故或所谓医疗事故以外,患者对于医疗机构的不满,在于所谓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这个,并不是通过技术提高就可以解决的。对于看病难,目前一方面严厉打击号贩子,另一方面极力普及基层全科医疗、争取小病在基层解决。这两个手段可以缓解三甲级大医院的看病难问题,但也都是“服务”方面的内容,而非“技术”。至于看病贵,则需要解决的是医疗机构收支的问题。我国卫生系统从政府按编制承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发展到后来的医疗机构自负盈亏、以药养医政策,只是经历一个医药卫生从业人员工资从哪里来的问题。眼下,如果政府不把医院当成事业单位、不承担医护人员工资,同时还若不允许以药养医的话,则需要解决医药卫生从业人员工资哪里来的问题。所以,当前在主张医药分开、控制要价的同时,提高健保标准、完善健保体系,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而这,依然是“服务”的范畴,而非“技术”。

最后,针对其它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对于患者候诊和就医环境质量的提升,对于媒体错误报道的纠正(通过实际行动来让患者真正了解医疗行业)等等,都是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而这些也都属于服务领域,而非技术。
发表于 2011-7-20 21: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柯南几点
第一 患者对于所谓的技术的理解无非就是治得好和治不好 而对于治不好的病要通过提高医术来弥补是很难的 可以说全国大部分的医生水平都差不了太多 都是靠先进的医疗机器实现的 所以对于病患最直接的还是服务 在技术差异不大的前提下 良好的医患关系拼的就是服务
第二 从直观的角度而言 现在医院大部分的病人都是可医治的病症 而最大的医患不和也出现在这里 挂号人员的不耐烦 医生道德素质的下降 等等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问题 都不是技术性的问题 我们慢慢开始变得不信任医生 并不是不信任他们的技术 而是不信任他们的道德水平能否负责任的为我致病 而提升服务恰好能改善这个最大的医患之间的隔膜
第三 现在社会当中的人压力都大 很多病说白了就是心病 而就病症本身而言 也是需要很多心理方面的因素去克服病魔的 所以让病人有一个良好的心情 有坚强的一直去和病魔斗争 也是一个人性化服务所带来的
第四 对于医生护士本身 服务的改观是从我们自身的行为语言态度等方面改善的 有助于医生护士反躬自省 推动自身的责任意识
本人拙见 请多多见谅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1-7-20 19:21
初步提出几点,楼主可以自己试着整理一下。如果仍然不好整理出立论框架,我们再进一步讨论。

第一,医患 ...


终于看到你咯,。。

我们也考虑了从医患关系这个点入手,
网络上对影响医患关系的原因和建议的文章还算是多,
但是似乎都缺乏比较有说服力的例子和数据,
头疼~~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9: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铭伦 发表于 2011-7-20 21:44
补充柯南几点
第一 患者对于所谓的技术的理解无非就是治得好和治不好 而对于治不好的病要通过提高医术来弥 ...

其实有些道理身处医疗行业的我们懂,但是无法很好的用语言组织出来,。,
嘿嘿见笑啦。
谢谢哦,您给我的建议很有帮助,明天我们组会再开会进一步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23: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1-7-26 05:19
怎么说呢,例子是有的,关键看我们从什么角度看这个例子、怎么用这个例子了。所以,不妨您找到觉得沾边的 ...

例子找了几个,比如哈医大天价药品、南京儿童医院玩游戏致婴儿死亡,深圳医护人员带钢盔上班,我有一个问题,在这个辩题中,我方可不可以把技术也归为服务中的一种?这样会不会适得其反?
我是二辩,我们的比赛规则有根据我们的情况稍微调整。二辩和三辩也是像一辩一样的规则。立论陈词的基本内容是按照您的建议进行整理的。下面这是我准备的稿。希望您帮我看看有什么不合适和需要修改的地方。


刚才我方一辩已经向大家介绍了服务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在由我来做进一步的阐述。
大家都知道,近年来时有发生诸如南平市立医院患方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事件,甚至个别群体性暴力事件,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备受关注。由此可以看出,构建和谐的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那么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方认为服务更重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医疗服务是第三产业的一种,是以医务人员的技能和活动为患者提供医疗健康服务,这种服务离不开沟通和交流,离不开多方的合作。医疗服务意识的淡漠,必然只偏重医疗技能等方面的提供,意味着医生会更多的以自身的利益为重,开大处方,拿回扣,会顾此失彼,难以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其次,由于医学发展水平有限,水平再高的医生也难以包治百病,人才和设备再优越的医院也不是“百宝箱”。有资料显示,即使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直承认医疗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80%之间。而对于治不好的病要通过提高医术来弥补是很难的。另一方面,现在医院大部分都是可医治的病症,而最大的医患不和也出现在这里,挂号人员的不耐烦,排队等候的时间太久,医务人员对自己的不尊重,医生道德素质的下降等等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问题,都是服务质量的问题。
最后,对方可能要说了,没有技术支撑的诊疗,神马都是浮云。我方的观点是,服务不仅是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还包括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技术质量。我们的服务质量,并不否认技术的重要性,服务到了一定的质量,必然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当我们的医疗技术能力无法治疗当前患者的疾病时,我们会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以便更好的为患者提供服务,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请问对方辩友,你们在临床中不断学习和提高医疗技术是不是为了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如果不是,那是为了什么,如果是,那不正论证了我方观点吗?
发表于 2011-7-26 05: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为初见 发表于 2011-7-24 11:23
终于看到你咯,。。

我们也考虑了从医患关系这个点入手,

怎么说呢,例子是有的,关键看我们从什么角度看这个例子、怎么用这个例子了。所以,不妨您找到觉得沾边的例子,然后我们发掘一下,看看怎么用。

至于数据,恐怕要根据立论来找支持数据。
发表于 2011-7-28 15: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比较性的命题,重点在于如何提出比较的标准,同时要注意不能否认技术的作用。
发表于 2011-7-28 15: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服务要着重于态度去表述
 楼主| 发表于 2011-7-28 17: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tiger20080102 发表于 2011-7-28 15:28
这是一个比较性的命题,重点在于如何提出比较的标准,同时要注意不能否认技术的作用。

就是对于这个比较的标准我们拿不准,可以简单的指导下吗?
还有,我们能把对方的技术也归于服务中的一种吗?
发表于 2011-7-28 18: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什么时候比赛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7-28 2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铭伦 发表于 2011-7-28 18:45
你们什么时候比赛啊?

周六晚上。所以我要确定稿。明天开始背了。
发表于 2011-7-29 16: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为初见 发表于 2011-7-27 15:56
例子找了几个,比如哈医大天价药品、南京儿童医院玩游戏致婴儿死亡,深圳医护人员带钢盔上班,我有一个问 ...

首先谈一下这三个例子。哈尔滨案,虽然有医生回扣的部分,但也有医生服务不到位的部分。医护人员并没有把用药给患者讲清楚。其实,有些用药是合理;至于看起来感觉貌似很荒谬,是由于不懂医药的患者或媒体误解了。如果医护人员给患者讲清楚,就不会引起患者的误解,也就缓解了一部分医患纠纷。南京案,这是护士自己的失职,是服务的问题。我想,上班时间不玩游戏,这是基本的服务准则,不需要什么技术吧。至于深圳案,这只能说明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而无法说明技术或服务的重要性,除非正方说“保障医生安全需要靠钢盔这样的防护技术”......这样说就太扯了吧。

其次,我不建议把“技术”归入“服务”,如果这样做,那么双方在讨论的内容,就不是二者谁更重要,而是“技术”的定义以及其归类,这脱离了辩题讨论的实质,应该也不是评委想看到的内容。如果我是评委,我会把这笔账记载反方头上,因为整个跑题是由于反方把“技术”归入“服务”这个主张所引起的;如果反方不能有十分充足的证据和理由说服我,那就应该对跑题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结合赛制来看,整篇辩稿写得很好。逻辑清楚,也很有说服力。在宏观上,我想,给这三点分别加上一个小标题,是不是会更清楚一些呢?例如,把“首先”和“其次”这两段的第一句分别改写为:“首先,从道理上讲,医疗服务是第三产业的一种......”和“其次,从现实上看,水平再高的一生也难以包治百病......”。

最后,末尾两段,思路很好,实现了两个目标:一是对对方观点得承让反驳,二是对对方的陈词的提问诘难。除此以外,我想,还应该加上一个目标,即对己方观点的总结,因为......因为的确有些评为在你陈词时回睡着或走神。有些评委,尤其是非专业的评委,会只在你说第一句话时抬头看一眼你长得够不够漂亮、在你说最后一句话时听一下你的大意是什么,中间都走神了......为了应付这种评委,我们不得不在文墨在总结一句,放在提问诘难前面。所以,最后一段,我建议可以这样写:
“综上所述,我方从医疗服务的理论和实际两个角度,分别阐释了服务在调整已患关系中的重要性。而对方辩友虽一直在强调技术,却一直没有告诉大家你们提高技术是为了什么。期望对方三辩在最后一个陈词环节中告诉大家——您不断学习和提高技术是不是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如果不是,那是为了什么?如果是,那不正论证了我方观点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23: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1-7-29 16:11
首先谈一下这三个例子。哈尔滨案,虽然有医生回扣的部分,但也有医生服务不到位的部分。医护人员并没有把 ...

那些例子都在4辩的总结陈词中有提到。我想应该还是有说服力的。
我在群组讨论的时候提了一个可以用于自由辩论环节的问题,队长给否定了,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个说法没什么问题啊。
“对方辩友一直强调技术对于医患关系的重要性,那么用你们的观点来说的话,医疗技术水平相对低的地方(比如基层医院),医患关系就不和谐,而医疗技术水平高的地方,医患关系就和谐了吗?”

明天晚上比赛,希望能顺利,哈哈
发表于 2011-7-30 02: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为初见 发表于 2011-7-29 15:49
那些例子都在4辩的总结陈词中有提到。我想应该还是有说服力的。
我在群组讨论的时候提了一个可以用于自由 ...

话说,我倾向于你们队长的意见。

一方面,这个话题不好讨论。三甲级大医院看起来医患纠纷比较多,那是因为患者数量也很多,并且诊治的病情相对也更复杂。如果把这两个因素给考虑进去,我们综合考虑同等疾病中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率的话,恐怕三级甲等大医院未必就比社区卫生院要多呢。

另一方面,参照同样的逻辑,服务水准更好的医院,是不是医患纠纷就更少呢?显然不是,三甲医院服务水准显然不差,但主要的医患纠纷还是发生在这些医院里。

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卫生系统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而三级医院又应接不暇。当然,这个“根源”就与辩题无关了。

最后,祝你们比赛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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