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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方:盗版软件的责任贩卖者、制造商大于消费者:
反方:盗版软件的责任贩卖者、制造者小于消费者:
我是正方。第一辩。三分钟陈述观点
发表于 2011-4-20 22: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肯定会在“因为消费者有需求才有了盗版,还是没有盗版就不会有人消费”这个问题上纠结。我觉得应该是消费者的大量需求是盗版行业盛行,是盗版行业发展的根源,但是盗版产生的根源是制造商。而且法不责众。
发表于 2011-4-21 03: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需求就不会有生产,没有市场就没有工厂,盗版盛行确实是因为消费者的需求为根源的。但是,他是根源不代表责任就大,甚至不能说这种需求是错误的。很简单,作为一个消费者,肯定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这不是错吧,这是正常消费者的正常心态。所以,就算这种需求是盗版产生的根源,但也不能说有责任,也不是错,这个我认为不属于辩题要讨论的。
    不过,消费者是有责任的,责任体现不是他对物美价廉商品的需求,而是明知这种物美价廉的商品是盗版,还依然进行消费,这就有责任了。我们也知道,今天很多的盗版产品在质量上真的和正比相差不大,但价格非常非常低,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物美价廉,但是它是盗版,它不合法,所以消费这种产品是有责任的。责任不在于对物美价廉的追求,而在于明知故犯,明知是盗版,还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消费,是要担负责任的。
    其实说的这里,如果我的思路没有什么错误的话,基本上正方的思路就应该出来了。消费者的责任,按我的这种说法,确实是很小的,甚至连违法都谈不上,最多只是说法律意识不够强,不太道德,更何况想买便宜的好货本身就是人之常情,我认为可以理解,但应加强教育加以改正。
    相比之下,贩卖者和制造者的责任,最简单的形容,违法犯罪。是为了一己私利扰乱市场,直接以非法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以我觉得,只要正方把消费者对物美价廉商品的需求和对盗版的需求进行一个划分,比较就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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