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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常回家看看应该写入法律;反方:常回家看看不应该写入法律;我是反方28号日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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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9: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题目···有点头大···求教各位高手!!!
发表于 2011-3-23 2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常回家看看,“常”的定义是多少?多少的频率才叫常?
还有如果写入法律,那么如果触犯了,惩罚是什么呢?
又有谁监督违法者呢?
难道让父母经一系列手续去告自己的孩子为了老人及生活更好在外工作而没有常常回来看自己吗?,,,感觉这样很荒谬,这个应该是从小教育的问题,大人的言传身教而不是要法律去定义。。。还有如果外国人看到中国文明古国连常回家看看这点孝道都要靠法律所维系那么悠久历史何谈。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23: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齐飞扬 的帖子

谢谢啊!其实这些实际困难是我们的一个重点战场,但是我感觉分胜负还是要看谁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打得好,这才是终级战场,想要高手们帮我多想想这方面~怎么说才最有力~
发表于 2011-3-25 07: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面直接入手 考察 为什么要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你可以列出尽可能多的理由 比如 要强制我们孝顺父母 强制我们要对自己的小孩加入教育责任等等 在考虑这些问题是否都还是真正的问题 或者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比如说工作压力 地域的遥远 春运问题等等 究竟法律的出台能不能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的途径可不可以有别的 多想想 我觉得不难打
加油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11-3-26 22: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王铭伦 的帖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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