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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选修课一定有逃课哦~~~ 一辩陈词的格式最好自己去看看。 提供一种论证线索。 首先,从定义上,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因先天或后天因素,缺乏社会竞争力,导致参与社会分配机会的不平等因而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具体定义可以参考http://www.xslx.com/htm/mzfz/xzyj/2004-11-28-17820.htm) 然后,分析社会进步的一些表现。如生产力的提高、法制的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教育的发展等等。把这些表现进行概括。(比如说我这里定义为社会总体幸福水平的提高) 基于我的概括,可以引用一些西方学者如边沁、罗尔斯在相关方面的理论。罗尔斯的正义体系中,分配的正义基本就是按劳分配,然而因为弱势群体的存在,按劳分配之后的结果并不理想。一方面处于弱势的人群因为竞争能力不足,造成其所获得的生活资料匮乏;另一方面,当社会中有大量人群的生活质量不能保证时,又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从而威胁整个社会的“幸福值”。因此在达成分配的正义之后,需要以纠正的正义加以调整,如通过差级税收、社会福利、促进就业等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从而可以有效的促进社会总幸福的增加。而在进行对分配的纠正时,恰好适用边际效应的原理,即“富人付出一点,穷人便获得许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不是简单的把一部分幸福从一些人那里转移到另一些人那里,而恰恰是大大增加了总量。 回顾历史,着眼现在,展望将来,人类的发展是从否认竞争力的差异到客观认识到这种差异到努力弥补这种差异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是从原始社会把老弱病残的个体吃掉到奴隶社会对其不问不理到封建社会提供少量帮助再到今日整个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全方位关怀。 如果说关心弱势群体是一种道德,那么这种道德已在今日大行其道。因为它提供的不仅仅是日行一善的机会,更是在满足这个社会整体幸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这个社会进步的必然表现。 综上,xxxxxxxxx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