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55|回复: 8

好文共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8-2 22: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执着
我们一直在讨论一个辩手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讨论来讨论去又有什么结果呢?有人说思维敏捷很重要,有人说逻辑思维很重要,有人说语言组织能力很重要,有人说气质风度最重要,可是让我们想一想,以上的几点或是你能列举出的其他方面素质真的就是那些不打辩论的人缺乏的吗?为什么那么多人有那么好的资质,最终却没有成为优秀的辩手呢?同时难道这些素质就是真的不能培养吗?如果可以培养,那么究竟哪一种素质是辩手成长的决定性因素呢?个人认为,应该是执着。
我们应该明白,辩论如果想保证其最初的精义,就必然面对来自现实的重重挑战,近年来辩论的持续衰落下滑恰恰证明了这一点,一个本身就有点曲高和寡味道的东西,在它走下大学生心目中的神坛之时,面对的就必然是市场经济时代的种种非议与责难。我们承认,现在的确还能看到很多的学子在关注着辩论,可是我们真的就对我们的事业如此自信吗?当他们在一次又一次比赛中面对挫折的时候,他们真的可以坚持吗?当他们发现这项活动实际上与探索真理相去甚远时,他们又当作何感想?当他们面对同学的种种非议,面对女朋友愤怒的让他在她与辩论中作出选择时,他们又怎能不迷惘?而最终,他们也许会取得胜利,但是,当他们发现这种胜利其实不过是院或校领导赚取政绩的工具时,他们又如何不心灰意冷?于是,辩论注定要失去他的诸多支持者,尽管剩下来的可能可以算是真正的精华。
我热爱辩论,我甚至不知道原因,因为我追求的真的不是什么“探求真理”之类形而上的东西,我只是喜欢那种感觉。当年初一的时候,我是临时凑数参加辩论的,可今天,我可以自信地说,我是强大的辩手,我可以纵横一方,所向披靡。但我失去的也真的很多,包括我的初恋,但我后悔过吗?没有,我敢说我从来没有,因为我对辩论是真正的执着的。生活中我可能是个世故而空虚的人,但是,当我站在辩坛上时,我感受到的是我的血液真正是热的,我的心还很年轻——青春与梦想,自由与荣耀,那才是真正最动人的一方风景!我承认我曾经功利过,我曾经把辩论当作一种工具,但是,当我真正站在辩坛上之时,我敢心中无愧地说:“我是执着的,并且因为我的执着而骄傲。”
所以,当有许多人用羡慕甚至崇拜的声音来问这问那时,我在心中却真的不认为自己有什么比她们强,不论是语言能力思维能力还是其他,我认为自己都很一般,我能有今天的辉煌真的仅仅因为我的执着。所以,如果让我去选一个新的辩手,我一定首先要求他执着。只有执着,他才会去脚踏实地地去提高自己,才会认真面对自己每一场比赛,才会敢于打破常规接受挑战,才会去读很多书,才会在别人都花前月下的时候自己一个人默默奋斗。我敢说,这样的辩手不一定会百战百胜,但他一定是最优秀的。
一个辩手的命运是凄美的,就像一颗流星,即使是一个神话,却也往往只有四年一闪而逝的光辉,甚至于,仅仅是4年的漫漫长夜。现在国家的这种辩手选拔方式,标志着许多真正的优秀辩手只能停留在幕后,无怨无悔。我的学长常常告诉我:“辩论是一种精彩的生活,但它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但真的,我常常是把辩论当作一种崇高的事业,对于一个执着的辩手而言,他的心中回荡的,真的常常是路一鸣的那句经典辩词:
“赛场其实就是你我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8-2 23: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该文作者-------张俊
发表于 2003-8-3 16: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又是盗版
第几次了?

你的作品那?

张俊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5 10: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快给我删掉,不然我要杀人了!!!
永远的失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8-6 21: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杀人做什么啊奇怪
发表于 2003-8-6 23: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盗版俺也欢迎^_^
发表于 2004-2-13 15: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俊~
呵呵~~好东西啊
发表于 2004-2-18 05: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学生社团要自由化~
发表于 2004-2-18 14: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共赏

呵呵,自由化=盗版?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9-11 04:25 , Processed in 0.04607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