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630|回复: 17

正方:近墨者黑;反方:近墨者不黑;我是反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0 13: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0-6-20 20:08 编辑

今下午就要开始辩论了。我总觉得准备的还不足。辩题是:近墨者黑和近墨者不黑。
我是反方三辩,我该提什么问题好呢?注意哈,是近墨者不黑而不是近墨者未必黑。
急求啊。谢了谢了
发表于 2010-6-20 18: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问方面很简单啊,你可以用一些例子去反驳对方的观点。这就需要看你们和对方到时候是怎么立论才能有着力点地去提问了。
反方的立论很重要,你们要把“墨”去定义好,不能局限在某一方面,什么为“墨”?突破口可以在这里。

呵呵,以上仅是鄙人的观点,还需各位大大指教...
发表于 2010-6-20 18: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沾墨才黑呢,只是接近没接触不会黑的,顶多变灰
发表于 2010-6-20 20: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这个辩题有问题。正反双方都是全称性变体,那么,如果事实是:近墨者有一部分黑了、有一部分没黑,这该算哪一方赢?

其次,单纯从近墨者不黑的角度,我初步想到两点:

第一,近墨者看到的不仅仅是“墨”的光辉面,更看到的是“墨”的黑暗面,以此警示自己。例如,如果我们站在远处看贪官,觉得他们的生活金碧辉煌、骄奢无度,痛恨至于难免产生羡慕之情。但如果真正是贪官身边的人,他们会体会到伸手之后生活不踏实的痛苦,从而更加告诫自己:“贪官的日子过得也不是那么爽的,我要是有机会,宁可不谈也要过踏踏实实的日子”。

第二,近墨者黑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准则。我们看待一个人,不能仅仅看表象,更应该看她/他怎么说、怎么做。主张近墨者黑,无非是因为一个人身边的人做了错事,就迁怒于这个人本身,这是不合理的。不信,对方辩友翻一翻小学《思想品德》教科书,里面早就交过大家应该如何面对罪犯的孩子吧。看看那些可怜的孩子,仅仅因为父母犯罪,就被老师嫌弃、被同学拒绝,您还能忍心说“近墨者黑”吗?
发表于 2010-6-21 10: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先批评下这个辩题出的太没水平。其实双方都受到很大的制约。
其实碰到这样的情况,理论是比较困难的。在辩论中,更多的是讲究个攻和破了就。那就是不断抓住对方的立论问题,同时大量列举近墨者未必黑的实例。
发表于 2010-6-21 15: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江户川柯南


    第二点提的很好,很马哲,很客观~~但第一点给的太主观了吧~~相信大家都会觉得conan第一个例子好像是把情况说反了~~给自己制造了非常复杂的解释义务
发表于 2010-6-21 17: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dx051xb

的确,第一点解释起来相当麻烦。

只是,我也一直没有考虑好,该怎么论证“近墨者”就一定不黑。我的第二点,充其量只能说明近墨者“未必”黑。

这个辩题还是相当纠结呀。
发表于 2010-6-21 17: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是啊~~反方论证的是不黑啊~~那要讲到出淤泥不染了~~但双方都好纠结~~全是必然性~~不过也好公平啊~~
发表于 2010-6-21 17: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一点想法~~题目中没有一定~~所以理论上论证不用涉及一定的问题~~只有在实例上的拉锯会触发一定的隐含条件~~可以主打不黑的原因~~而对实例以防守为主~~毕竟绝对不黑的例子和绝对黑的例子都很难找~~
发表于 2010-6-21 19: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江户川柯南
我觉得关键在于一个概念.
即对者的解释.
都是对于黑的解释,即近墨者究竟因何而黑.
我们大可这么理解辩题.
近墨者黑实际是想告诉大家一个逻辑.
即接近"墨",会因"墨"而黑.
这里实际就变成了因果关系了.
所以,只要反方从近墨与黑不具备因果来论证.
那么正方不攻自破.
可以这么理解,近墨者不是因为墨而非,而是因为"近墨者黑"这句话.
不知这样理解辩题如何?
发表于 2010-6-21 19: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把辩题定义为因果辩题后.
反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这么提出辩题的理解了.
近墨者不黑,并非论证事实是否黑,而是论证近墨者和黑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发表于 2010-6-21 19: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打倒正方真的比确立反方更容易...
这个辩题真的头疼啊.
因为这是两个全称辩题.
虽然是相反.
但是并不是矛盾.
所以,打倒正方,并不能证明反方.
不过就辩论赛上而言,打倒了正方的立论,然后稍微再拿出一些事例说明柯南版说的第二点.
那么基本就可以赢了.
这场辩论赛,就我个人感觉,战术可能也只能将要点放在正方的漏洞上了.
所以,我们要不要揣摩下正方可能的立论观点.
然后一点点做出驳斥?
发表于 2010-6-22 01: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huiyue34说得有道理。

其实,从因果联系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试着驳斥掉正方,即“近墨者黑”是不对的。

但这究竟能不能作为反方的根本立论,恐怕要看赛制来决定。如果是奥瑞刚赛制(政策性辩论或法庭辩论),那么反方主要只要让正方的立论不成立,即可获胜,反方不需要承担立论责任。但如果是传统的新加坡模式(陈词模式、攻辩/盘问模式、自由人模式等等),反方的立论责任虽不如正方那么大,但也是有的。如果是这样,反方即使可以论证出“近墨”与“黑”之间不具有因果联系,也充其量只能说明“近墨者未必黑”,而没有完全履行论证“近墨者一定不黑”的责任,恐怕依然有被判负的可能。
发表于 2010-6-22 12: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江户川柯南
是的.
假设辩题并非都是全称命题的话.
那么反方的难度就立刻直线下降了.
但是一旦变成全称命题的"近墨者一定不黑",那么对于反方来说就实在太难举出一个逻辑来论证了.
头疼啊.
无论从事实出发还是从价值出发.
都没法给出不黑的立论.
除非玩诡辩.
因此,对于这种辩题,个人的感觉,还是用反驳正方来确立己方吧.
不过对操作就很有难度了.
而且,正如柯南版说的一样,在新加坡赛制里面,这是存在很大的问题.
但鄙人实在没法想出更好的方法了.
除非完全扭曲关于黑与不黑的定义.
否则根本没法立反方.
发表于 2010-6-22 14: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因果关系是个策略~~但实在不是好战略~~毕竟这个策略谁都可以用~~也不一定行的通,没有好办法时可以一试~~就好像空城计,在街亭失守时被迫可以一试~~也就碰上对手是司马懿,诸葛亮才能成功~~换成周瑜或其他人空城计未必奏效~~
发表于 2010-6-22 15: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全都是可驳不好立,在因果关系上,虽然反方好驳正方,但谈到立恐怕还不如正方好立,柯南版主第二点很强势.........不容易反驳啊....但是总觉得......有点怪异....貌似那点是从人的价值取向入手的,而不是论证事实.....另外什么叫做近墨有歧义啊.....比如一个人很坏,但是他在她老婆面前的时候特别的好,此时他老婆没变坏,这叫不叫近墨.....应该不叫吧.....于是墨的定义需要考虑....
发表于 2010-6-22 16: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已结束~~所以只能作为讨论贴来看了~~

我觉得首先要考虑一个问题~~辩论双方的论述目的是什么~~这是决定往哪个方向辨的关键~~也是辩论技巧施行的关键引导方向。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一句谚语,告诉我们平时要注意结识朋友时要有选择~~正是因为“近朱者才会赤,近墨者才会黑”所以我们必须选择朱与墨,以达到赤与黑的境界。这是倡导一种交际态度

今天我们抛开首句“近朱者赤”,光谈“近墨者黑”(先看正方)实际上就剥去了那层选择,而变成了一种判断~~但是由于人们脑海中依然留下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印记,所以正方虽然不便深谈“近朱者赤近”人们也会自然联想到这是一种交际态度而非形式判断~~这是正方的优势(听众潜意识,其实大多数辩论都有一方在潜意识下占优,另一方则必须跳出潜意识)所以正方立论虽然不能完全论证近墨者必黑,可以借助人们对这句话的潜意识的态度来弱化“必然性”的问题。(但是又不能完全公开说“我们只是提倡必黑,只是提倡选择态度”相信大家都知道此话一出必被反方抓问题)而如何彰显出“必然性”论证的必要和如何以价值判断激发潜意识下对“近墨者黑”的认可就是双方玩味文字和掌控局面等能力的表现了。

反方“近墨者不黑”首先要叫人们跳出“潜意识:近墨者黑”的概念(近朱者赤?不管)就要讨论为什么了~~其实关于“因果关系”的策略也是值得玩味的~~首先不能明确提出“因果关系”的理论~~因为一旦提出,反方也将面临解决“近墨与不黑的因果联系”的论述义务之中~~所以反方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表面决不可提出“因果论”,实际上句句论述离不开驳斥“近墨与黑”的因果~~同时反方论证目的也是要将其定义在价值判断上而非形式判断~~

这里插一段反方辩题为“近墨者不黑”和“近墨者未必黑”的区别~~后者为形式判断~~即现在一个近墨者,讨论他是黑不黑~~反方只要讨论有不黑的情况即可~~至于是否有黑,不碍我事。此时反方因论证义务小所以占优。前者不同在于必须反对任何黑的情况,并将其全部归纳为“全黑”或“全不黑”~~但实际上我们知道这不可能~~必然存在黑和不黑的情况。所以如果大家纠缠“必然性”和“因果性”对双方均不利~~聪明的选手不会自动挑起“必然性”和“因果性”的论述~~而会迂回的进攻对方“必然性”和“因果性”的问题~~所以双方都将立论为提倡一种价值判断的态度方面。即:我们对“近墨者”是应该给出“黑”的判断还是“不黑”的判断。然后主力并不在立上,而在驳上。

这样的题目辨法与“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同类(该死~~最近老把“金钱”和“顺逆境”来类比其他辩题呢)双方要借助对“墨”,“近”,“黑”的不同解法进行拉锯战。

思路神游千里~~口下毫无遮拦~~暂时胡说一通~~接受批评指责~~
发表于 2010-6-22 16: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纠结于如何区分墨与黑。另外突然想到一点,我们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里赤与黑都是使动用法~~(不知道我的文言文是否退步了)即使其变黑。使有过程性~~作为反方强抓价值判断是具有状态性~~不要怪我咬文嚼字~~这段论述并不能用在辩论场上~~但能够领悟其中道理就能发现~~我们如果能将过程抛弃,论证不黑时就变得容易很多~~即将来会不会变黑,谁也不知道~~但我们可以论证现在他不是黑的~~至于以后会不会变黑的问题我们倡导积极的向善的教化态度~~毕竟辩论有时候积极的态度一方更容易被人接受。

思维还是有点乱~~关键中间有几个环节没完全找到好的论述方式~~继续完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6-3-13 02:42 , Processed in 0.05569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