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木火四在 2004/12/24 01:17am 第 1 次编辑]
要做‘实践型’的辩论员 林志翰 (注:林同学是前双威学院的辩论代表) 辩论是一门口艺(口才艺术) 活动,本来就有其表演观赏性质的。不同语言,出现不同的辩论风格和文化,就比如从比赛或表演赛的设计,及整体上辩手的风格与发挥都各有特色。很庆兴的是,这类的活动在我国每年都会举办,无论是中学层次的,国内大专水平或是国际大专水平的。这些活动,通常都会以比赛的方式进行。华语辩论风气在大马还算是不错,有赖于各大小类型的辩论比赛周期进行,提供非常良好的舞台机会让辩手训练,以提升口才技术与改善台风呈现。我国有非常优秀,可媲美中国辩手的辩论员是个事实,是个可喜的事。但是,若只停留在训练口才了得的辩手只为了参赛赢奖这个阶段而已,那么就未免太可惜了。辩论虽然是表演艺术,别忘了它也是应用生活技能,在广义上,它也有深一层的社会意义。由於人类社会拥有不同的意见看法,需要通过辩论,无论是书面上,或口头上,来达到集思广益的目的,也能提供我们空间来判断是非对错。在此,笔者的重点是,‘应用’ 这两个字,也想借此让众辩论爱好者反思辩论的意义。 对于那些参加比赛的辩论员,比赛的胜负对于本身或队伍固然会带来成就感,喜悦,或难忘的回忆,但是一个真正的辩论员总不能永远活在比赛当中(或只为了比赛),毕竟它只是一场表演。在台上总是可以轻易抛出种种理论,掷地有声,振振有词作出大义凛然的呼唤,支持自由民主,猛然抨击霸权,专制,腐败等等社会败相,口口声声批评道德沦落的社会云云。我们都知道辩论员有时是为了比赛的胜利而说出口的苦衷。可是他们并没有说错。一个真正的辩论员更应言行一致,不然只流于形式,尽显辩论员卖弄口才,虚伪不可信的一面。 常有一句英语谚语说道: ‘action speaks louder than words’,意思就是说,实践行动比只在那边讲硬道理更有意义。这是所有辩论员应持有的态度与原则,应要充分运用辩论训练出来的逻辑思考,和分析能力,在实践行动上。毛泽东曾说过‘检验真理最好的方法是实践!’ ,唯有实践我们才知我们提出的理论正确或可行与否。 遗憾的是,笔者看到的是大多数对社会冷漠的辩论员。当理大苏淑桦事件发生时,有多少辩论员有发表看法,或写文告出面支持她?当校方以大专法令无理打压大专生的活动时,有多少辩论员主动参与反对大专法令的抗议?多少位辩论员看到社会不公平事件发生时,有不平则鸣?为什么总是在最需要发言的时候,辩论员总是选择沉默?失望的是,笔者见过一些非常出色厉害的辩论员,却没有把口才学以致用,搬到社会的舞台上。辩论员应该是非常有领导能力和号召力的才对呀!目前笔者所见到参与学生运动组织,都很少是由辩论员带领组成的。(友族同胞的情况我不是很懂,只是华语辩论圈子里对社会的冷漠是值得探讨的) 辩论员可能又要反驳问道:我们有关心社会啊!没有参与学生或社会运动,但也有在精神上给予支持啊!为什么一定要公开作出行动呢?-- 会说这话的辩论员,若是真的,还好,至少还有社会醒觉。可是这还是不够的,问题是,为什么辩论员如此被动,拥有过人的语言能力却不敢站出来发言,带领群众呢?有辩才没有发挥作实际用途,那么有辩才又如何? 在此,笔者并没有说不应该支持辩论比赛,或不应该进行辩论训练。辩论的技巧与思维不是一日练成的,持续性的训练是有必要的,尤其在开始的阶段。笔者个人认为,辩论学习的最佳阶段是在中学时期。在这启蒙的阶段,我们不应该对中学生要求太严苛,就让他们尽量吸取大赛经验,尽情享受辩论的过程。但是,到了大专时期就应进入成熟的阶段,大专生背负着多一份社会责任,自然地,社会对大专生也会有另一份的期待和要求。常有人说:‘大学生是社会的眼睛’ 。大专生要保持雪亮的‘眼睛’ ,就要开拓视野,跨出辩论圈子,与社会接触。大专生可以继续参加辩论比赛,但是别忘了你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吧! 转自http://thefreemedia.com/index.php/columns/6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