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一篇文章,顶一下先~ 有一些问题,觉得可以提出来和作者商榷: 1、“辩论过程实际上是双方对于继定观点的分析而非综合过程。说白了就是一个解构而非建构的过程, 所以这个过程中不会有任何新的知识被揭示和展现出来,所以,其实辩论本质上是一个虚假的研究过程,或者说是一个非创新活动。” 这一点有些不好理解。辩论赛的过程中,给出的只是一个辩题——结论。而辩手必须要根据所查找到的理论,整合、演绎出一个论证框架。这个似乎不完全是解构,而有着相当程度建构的成份。并不否认很多时候我们在理论上并不能突破先人,但把一些理论创造性地运用到一个新领域,个人以为这个也应该算是一种知识的创新吧。 另外,《国际政治的理论体系》一书研究范畴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在这个范畴内可以把那种所定义的“虚假的辩论”认为没有意义,但一旦离开了这个范围,进入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更大空间,所谓“虚假的辩论”就不能说没有意义了——反过来这个语词与概念的对应表述也就有些问题了。 2、“我们的辩论需要有一个共同接受的假定是正确的前提,(也许他并不正确,但至少被大多数人接受)前提的存在赋予了辩论的可能性。……因为我们的辩论是一种受到外在评价和接受方式的活动,而获得认同的最好方式是迎合而非违背普遍观点,普遍认同的前提决定了辩论前进的方向,我们通过种种已知方式向共同假定前提靠拢,最后获得假定前提。只要推理过程正确,那么这个论点将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一般情况。但如果缺乏这个前提,比赛将变成一种鸡同鸭讲的闹剧。” 这个地方须要说明:这里的“共同接受的假定”应该是某一方和观众共同接受,而并不一定——甚至是一定不会——和对方(尤其是在场上的时候)共同接受。实际上,人们普遍接受的假定本来也就并不是铁板一块没有矛盾的。而这些蕴含着矛盾的“普遍接受的假定”——进而确定的不同理论体系——形成了辩论赛的可能性——否则抽签决定下的对立立场必有一假,这将直接导致辩手在“求是”与“求胜”之间左右为难。 从行文来看,作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才直接得出了“双方观点的矛盾特性,所以总有一方的观点比较接近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一种观点往往和接受的比较远”这个结论(不否认如果用统计分析,这个结论在现实中可能的确成立,但作者在此用理论推导论证就推不出来了)。如果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本身就有着内在的矛盾,那么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必然由矛盾率导出。 3、“辩论最理想的状态是专家辩论” 这句话应该加一个前提:仅仅从知识呈现的角度来说,则辩论最理想的状态是专家辩论。但实际上,即使按作者的原意,也不仅仅是知识呈现的问题——至少是知识交流,而交流就不仅仅是专家的知识点,而是专家和非专家(辩手和观众)间沟通信息和转移知识的过程。知识转移并不像倒水那么简单——高处水自然往低处流。专家教授往往在表达、反应等方面有所欠缺,即使上帝知道这边信息多知识强,但没法子表达给观众,这一样不会是一场理想的辩论赛。 4、“……这一现象的发生也是和虚假的辩论本身密不可分的。在虚假的辩论中的所有证实其实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证实,只能说是一种相对证实。也就是说,其实任何一个题目的论证都是程度论证而非严格的完全科学论证。也只有这样,题目才具有可辩性,理科的题目如果用于辩论除非是这种理论可以不经充分论证就成立,当然,这怎么可能呢?辩论无法对任何观点作出绝对严密的论证,也就说明了,辩论其实是一种相对性论证,胜利一方只能是说把自己观点论证的更有道理。这也和哲学社会科学思维方式有关系,在哲学社会科学中,没有绝对正确的观点,只有被接受的观点。这个特点和虚假的辩论之间有着本质的一致性,所以,对于学科的发展来说,虚假的辩论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是有一定的意义的。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哲学观点的流行其实和观点本身没有关系,只要观点持有者能言善辩就行了。”” 这一观点——个人看法——仍然停留在未区分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真理一元论”时代(维特根斯坦就属于那个时代 =P )。实际上,无论是库恩的现代历史主义、拉卡脱斯的科学纲领论还是哥德尔不完全定理导致的希尔伯特计划破产,科学界和哲学界早就发现任何科学研究都只可能是相对性论证——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即使在诸如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和实验科学那里,也同样“没有绝对正确的观点,只有被接受的观点”——严格的表述是“没有绝对可以被肯定是正确的观点,只有可以被有限理性所接受的观点”。 5、“柔性代表:袁丁等” 这个……汗一把,不发表意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