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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大学生谈恋爱弊大于利/对方:大学生谈恋爱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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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22: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0-2-10 19:10 编辑

我们现在有两条思路,
第一条思路,找一个评判标准,大学的目的在于学习和人格的培养,然后以这个标准来判定恋爱的利弊。
第二条,承认正确的恋爱的有益的,但现时中大部分的大学生不能做到合理地正确地,成熟地恋爱,所以影响了学业影响了将来。

我觉得我们的立场有点站在群众的对立面,不太好打。
发表于 2010-2-7 23: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在辩题方面有点吃亏,因为观众基本是学生,评委要是老师还相对好说点。
不过打出自己的水平就行
基本思路如你所说。可以摆反面事实,一是毕业后各奔东西感情终结为绝大多数,不欢而散;二是影响学业;三是容易造成偏激行为(情杀自杀等);四是由于现在越来越多大学生恋爱尝试禁果,造成伤害,引起纠纷;五是给家庭增加经济负担等
提醒对方不要太乐观。用事实击破他们的情感煽动。
攻辩时向对方辩友问实际问题没有用,即问他关于恋爱的问题,即使他自己不是那样的,他也会为了比赛向对自己有利的观点说。但这招对手会用,因为你方队员中多半有恋爱的,注意防守
可以多打比喻打击对手。直接问对方“恋爱的目的".如果对方说是为了真正的归宿,那这显然与事实数据不符(没有走到一起占大多数)。如果说是为了培养情商,那可以直接撂句重话:欺骗感情、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玩弄感情等等。。。。。。看具体情况来说
发表于 2010-2-7 23: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生是个特例,说大学生谈恋爱,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自然要针对于大学生自己来说了,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学习、提高、个人发展.... ( 楼上给的额很全面啊)强人
发表于 2010-2-10 19: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支持一下二楼!

我个人也认为,所谓“谈恋爱”,应该是身心成熟的人对于自己未来情感、婚姻与家庭幸福的思考和尝试。大学生,虽然大多过了18周岁,符合法定成年人标准,但未必心理都已经成熟。有不少大学生,在中小学阶段,被学业压力和老师、家长的看管所束缚,未曾得到机会去考虑何谓“爱情”、何谓“婚姻”、何谓“幸福”。在这种情况下谈恋爱,大多不过是看到一位异性觉得感觉不错而已,或者不过只是看身边的人都有男/女朋友而眼馋,更有甚者不过是生理发育成熟之后的冲动。这种情况下的谈恋爱,虽然不掺杂世俗中金钱、世故等等杂念(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大学生谈恋爱中掺杂了这些),但也未必是真正的爱情,更谈不上婚姻与幸福的保证和追求了。

落实到辩题中,如何构建一个比较尺度,个人建议可以这么说:大学生谈恋爱,成本是一定存在且不可忽略的,而收益却是不确定甚至渺茫的,这样的“买卖”当然比大于利了。

所谓成本,便是大学生在谈恋爱之时,在时间、精力、金钱、甚至其它方面的付出。既然要谈恋爱,就必然要腾出一部分时间投入到两个人的活动中去,例如逛街、出游、看电影等等,并为之付出金钱;甚至有些迷糊的大学生,在没有想明白自己一生幸福的情况下盲目尝试婚前性行为(注意,我不是说婚前性行为不对,而是说在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盲目尝试婚前性行为是不对的)。这些付出,是不可避免的。

而所谓收益,如果最终大学生能在谈恋爱之中得到了婚姻与家庭幸福,那也算物有所值。但正如二楼指出的那样,很多大学生伴随着毕业后两人走向不同的地方而分手(这本身就是不成熟的一个表现,真正负责任的爱情是可以理性面对并处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到头来不仅没得到幸福,却落得伤心与伤痕。

这样一笔“买卖”,不仅对于大学生自己而言,是一笔吃亏的生意;对于国家与社会而言,也是不负责任的。国家投入教育(虽然不多)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发展,为了人口素质的提高,至少为了这一代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如果说这些谈恋爱的大学生们,虽没有把专业知识学得十分扎实,但收获了爱情与幸福并且自己很快乐,那还勉强算是值得;但是事实上,他们不仅没有把专业知识学好,也没有收获幸福,这对于国家教育投入而言也是一笔浪费。

基于上述理由,大学生心理不完全成熟,导致大学生谈恋爱的预期收益小于成本投入,所以弊大于利。

最后说明一点,这个成本收益的尺度,个人感觉并不十分好,因为恋爱这种感性的东西往往不太适合用理性来分析。我只是借这个尺度来说明,比较性辩题必须有比较尺度;具体到这个辩题,楼主可以自己考虑一个更好的比较尺度。
发表于 2010-2-10 20: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江户川柯南

个人很同意您的想法……其实很多辩题存在同样的问题……我们做辩论,有理性的要求,但又不能完全理性,当我们理性分析的事实和社会环境的共识有冲突的时候就不好办了,很多辩题所谓的倾向性应该就在于此吧
发表于 2010-5-24 14: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侠们:谁能说说正方辩题啊?利大于弊的理由在哪里?
发表于 2010-5-24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小蛇喜洋洋
男女搭配,幹活不累。
然後,個人覺得這個辯題沒啥意思,如果弊大於利,是否就應該倡導大學生不談戀愛?這就好比我的一些家長將子女學業不好歸咎于拍拖,實際本根就不是那麽囘事情。
這裡反對一下柯南學長的論點。首先,對於“談戀愛”的定義有些過於高尚,而這樣的定義對於出了社會的成年人來説也未嘗能夠做到,更何況,戀愛也是分階段的,而柯南學長的這個定義相信是戀愛的最終階段了,更何況,所謂“真正的愛情”等等,未免將愛情學術化,現在的時代,早已不是確定戀愛關係也要向組織報告的年代了。
然後關於成本收益說,學長爲何忽略了在戀愛過程中雙方獲得的身心滿足?另一方面,分手的罪魁禍首未必是因爲愛情,分手也未必是因爲幼稚,或者最初設定目標不具體而導致的,況且分手可以說是成熟的標誌,這又不是瓊瑤阿姨的言情小説,男女主角經歷千辛萬苦最終白頭偕老,雖然可能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期望,但理性面對分手,理性看待愛情不正是成熟的信號嗎?所以學長因爲分手而得出得不到幸福,從而推論出買賣賠了,有些令人遺憾。
綜上所述,大學生心理不完全成熟,所以才需要談戀愛,以便在實踐當中成熟,紙上談兵,從課本上學習的東西未必就使人成熟,如果以成熟為標準,那就應該推廣30嵗前不應該談戀愛,因爲很多人30嵗前都不成熟。預期收益中,算漏了一大筆收益,且最終判斷盈虧的標準不妥。
最後,作爲一個大學四年都沒談過戀愛的過來人奉勸諸位,應該勇敢去嘗試新鮮事物。
匿名  发表于 2010-12-4 10:53:42
怎样辩弊大于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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