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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杯”南京大学09新生辩论赛评判注意事项——致各位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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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0: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评判团的构成:
组委会将根据比赛级别的不同,邀请学校知名教授、校辩论队教练及队员以及其他小组的辩论队教练、最佳辩手构成评判团,每场评委人数在五人以上,其中新生评委不超过2人。


(二)评判原则:
白纸原则
评委只能以场上辩手的表现作为评判依据,不能以自己对辩题的理解,或对双方立场的好恶左右评判结果。
现场公示原则

每位评委退席评议前将评分表交由本场工作人员,其后不得擅自修改。主席现场宣布最终获得荣誉的辩手、队伍所得票数。每位评委的投票及评分表将在赛后保存,供各方查阅。


熟悉比赛原则
评判之前请仔细阅读《南京大学09新生辩论赛章程》,熟悉比赛规则和赛制。


准时出席原则
各位评委应当按抽签后协商的安排准时出任评委,如有缺席,将会影响所在院系成绩和参赛资格。


(三)评判方式及标准:
(1)为增强评判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本届比赛实行得票制,每一张评分表上得分较高者得一票,票数较高一方获胜。
(2)最佳风度辩手、最佳辩手由评判团在退席评议后集体选出。


(四)评委点评
每场比赛将由评判团推举一位评委点评,在点评时请注意:
(1)不能宣布比赛结果,也不能明显偏袒某方。
(2)应根据评判团总结出的看法诠释辩题,不可只发表个人观点。
(3)建议阐述和点评双方的立论架构、主要论点以及攻防策略。
(4)建议总结双方辩手的现场表现,对队伍或辩手可改进之处提出建议,如语言、姿态、配合等等。
(5)应当顾及现场各方的感受,表达适度,避免过激的言语出现。


(五)附则
1、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辩论协会及其比赛组委会。如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比赛组委会联系。
2、本章程未尽之处,或有内容更动,将以另行通知为准。




南京大学辩论协会

南京大学2009新生辩论赛组委会

2009
年10月

附:“新东方杯”南京大学09届新生辩论赛评分表日期

辩题
正方
反方
项目
分数
正方得分
反方得分
立论陈词
5




攻辩1
3




攻辩2
3




攻辩3
3




攻辩4
3




攻辩小结
2




自由辩
10




结辩陈词
5




评委提问
2




辩风
4




合计
40




获胜方




评委签名:
组委会签名: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0: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攻辩12分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0: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这里,以后给校会~
发表于 2009-10-17 11: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拿回去借鉴一下,可以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08: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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