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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需要打造“某某服务品牌”,反方:不需要打造“某某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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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21: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明:我单位是政企合一单位,销售的是国家合法毒品,呵呵,各位兄弟姐妹明白了我是什么行业的吧。具有行政管理权,也就是查假。目前我单位正在引用一颗植物的名称打造服务品牌,那颗植物的主要特性就是无私奉献,现在我单位正准备开展辩论赛,题目是《某某单位(也就是指我们单位)需要不需要打造“某某服务品牌”,因为正反方是临时指定,我也不知道我是正方还是反方,具有辩论还有15天时间,请大家帮帮我的忙,我先鞠躬了,将正方反方的辩词和注意事项详细给我,越详细越好,我更好准备。第一次参加这种辩论赛。最好发到我的邮件,cq8118@139.com
发表于 2009-9-18 17: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政企合一的单位,我个人认为,正方可以突出“企”的性质,指出企业归根结底是要赚钱的。服务品牌的打造可以有助于向市场上进行推广宣传,带来利润。反方一个常见的进攻点,便在于该产品的特殊性。这类产品未必适合、也未必需要向市场推官宣传,不应该鼓励大家广泛购买。对此,正方可以说,我们要打造的服务品牌,所突出的是“无私奉献”,而不是让大家都来买。

至于反方,可以突出“政”的性质。除了上面提到的一点,指出产品不应当推广并鼓励大家购买之外,还可以指出单位的特殊性。我个人猜测,贵单位既然是政企合一且具有一定行政权的单位,那么在这类产品的销售中应当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既然拥有垄断地位,那么其销售量便不存在竞争,而是政府指定或者说市场指定(即市场上所有需要该产品的人都只能来您单位买,只要产量允许,贵单位的销售量可以等于市场总需求),而且定价也未必存在竞争(估计政府指导定价甚至是强制规定定价)。这样一来,服务品牌的建设在贵单位这个特殊环境下,其创造经济效益的作用也就微乎其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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