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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政府有必要强制儿女奉养父母 反方:政府没有必要强制儿女奉养父母 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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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0: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dogawa 于 2009-9-1 22:02 编辑

政府有没有必要强制儿女奉养父母?
正方:有必要
反方:没必要

我是反方~
各位高手这要怎么打啊?网上的资料感觉都对我方不利的说
从数据下手更糟糕@@

求求各方高手指一指迷尊吧~
发表于 2009-8-26 0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的确不太好打……我先说说正方可能的论点吧:1.在法律上,权利和义务对等,既然父母子女小时候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在父母失去劳动能力之后也应当有奉养父母的义务;2.在道德层面上孝道是传统美德,子女奉养父母也是目前社会所公认的基本道德;3.目前我国老龄化的社会趋势和经济情况决定了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在很长时间内都不可能完全满足老人的生活需要,对于农村老人来说尤其如此,因此在经济上子女对父母的奉养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反方要打的话,恐怕得从“强制”入手。具体怎么打还没想好,不过显然不能否定孝道……正方道德优势大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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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1: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些《民法概论》中将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归结为: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此说未能划清二者界线。
    赡养老人是义务 ........  不是责任...  没有强制性....】
    这样可以反客为主... 从正方的角度  来说明
发表于 2009-8-26 12: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啊 要先确定矛盾点
很多人都愿意和喜欢和习惯的奉养了父母 对不对 所以对他们而言政府的态度就没有影响
今天辩论的是 针对那些不想活着不能赡养父母的人 应不应该采取强制的手段
必要性不是一定性  我没说没有必要强制并不说时刻都不强制 也不是说强制不重要 这个就要看一个情况了 如果子女的能力不够 自己也养活不了自己等等 强制有用吗? 当然不想赡养的可以强制 但是也不是一定要强制 教育协调指导等等的效果未必会比强制差
我们认为没有必要 是因为强扭的瓜不甜  没有必要非得刻意的强制的去影响关系 指导才是更好的手段啊
发表于 2009-8-26 13: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如2楼所说,肯定不能否定孝道,那么反过来思考,政府强制儿女奉养父母还是不是一种孝道?

    反方的立场不仅不必否定孝道,而且我觉得可以大力弘扬孝道。“百善孝为先”,但这种“善”,这种“孝”不能简单衡量的,不是说子女给了老人多少钱花、花了多少时间陪老人家。试想,如果国家强制子女每周花多少多少时间、多少多少钱在老人身上,子女把这些当成是不得不接受的任务去完成的时候,还能算是“孝”吗?这和工作任务还有什么区别?所以,反方要考虑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孝”。

    再者,“强制”。请问他方认为要强制,那么怎么个强制法?谁来监督、谁来评断、谁来处理纠葛?怎么监督、怎么评断、怎么处理?说实在的,遇到些实在不像话的子女,你还真打算日夜守在他旁边监督他行孝么?遇到这种儿女还真不如把老人送养老院的好~你强制得了他一时半会儿的“孝行”,他心里是不甘不愿的,这么一逼,谁知道你一转身他会怎么更加变本加厉怨恨老人?
    “强制”的过程本身不可能时时事事的,你只能强制个能看到的表面而已;而“强制”的结果则非常容易出现表面功夫做足,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这种强烈对比不是更加伤害老人么?

    不必要强制,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更符合中国传统的温和方式来宣扬“奉养父母”,宣扬孝道。与其强制,我个人是觉得还不如多多褒扬孝悌的先进个人,树立模范作用,深入基层宣传“孝”,希望大家自发自愿去行孝,这不是对老人更好、更真心实意么?对某些实在没有孝心的人么,我觉得宣传是无效的,但“强制”也是无效的(上面说了,表面功夫罢了,甚至可能起反作用),真不如送养老院的好。
发表于 2009-8-26 13: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如2楼所说,肯定不能否定孝道,那么反过来思考,政府强制儿女奉养父母还是不是一种孝道?

    反方的立场不仅不必否定孝道,而且我觉得可以大力弘扬孝道。“百善孝为先”,但这种“善”,这种“孝”不能简单衡量的,不是说子女给了老人多少钱花、花了多少时间陪老人家。试想,如果国家强制子女每周花多少多少时间、多少多少钱在老人身上,子女把这些当成是不得不接受的任务去完成的时候,还能算是“孝”吗?这和工作任务还有什么区别?所以,反方要考虑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孝”。

    再者,“强制”。请问他方认为要强制,那么怎么个强制法?谁来监督、谁来评断、谁来处理纠葛?怎么监督、怎么评断、怎么处理?说实在的,遇到些实在不像话的子女,你还真打算日夜守在他旁边监督他行孝么?遇到这种儿女还真不如把老人送养老院的好~你强制得了他一时半会儿的“孝行”,他心里是不甘不愿的,这么一逼,谁知道你一转身他会怎么更加变本加厉怨恨老人?
    “强制”的过程本身不可能时时事事的,你只能强制个能看到的表面而已;而“强制”的结果则非常容易出现表面功夫做足,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这种强烈对比不是更加伤害老人么?

    不必要强制,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更符合中国传统的温和方式来宣扬“奉养父母”,宣扬孝道。与其强制,我个人是觉得还不如多多褒扬孝悌的先进个人,树立模范作用,深入基层宣传“孝”,希望大家自发自愿去行孝,这不是对老人更好、更真心实意么?对某些实在没有孝心的人么,我觉得宣传是无效的,但“强制”也是无效的(上面说了,表面功夫罢了,甚至可能起反作用),真不如送养老院的好。
发表于 2009-8-26 20: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清楚强制本身的效果,正如楼上所说,已经很到位。要知道,强制,请把目标落在这个“强”上,这代表的是违背当事人意愿,而强行加以约束或者是履行的行为或者是办法。这明显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首先不仅仅不好定义出明确的强制手段,同时也很难保证老人的抚养质量,国家不是监督机关,更不可能对社会大众进行养老保障和跟踪。
    因此,要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是不可能也不可以用强制的手法的。必须要进行社会宣传,在社会公众文化中下功夫,把抚养老人的监督权交给广大的人民群众,用社会道德观念来约束不孝行为,方可使得老者老有所安,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由此可以见,由国家出台政策或办法来强制儿女赡养老人的做法,似乎是欠妥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8-27 18: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指点~
但如果要从法律漏洞下手,该如何下手?
发表于 2009-8-27 18: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8# ter_ter87
啥叫法律漏洞……
发表于 2009-8-27 1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没有必要钻现存法律的漏洞……因为这是一个应然性辩题,只要论证应该如此就可以了,与现存法律相悖并无不可。当然,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如果法律强制父母要抚养未成年子女那么法律也应强制子女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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