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741|回复: 6

[逻辑训练] 常见的辩论逻辑错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9 01: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自相矛盾  

  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是一切逻辑错误中最严重的一种,它指的是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一个理论必须是逻辑自恰的,就是说任何理论体系都不允许包含逻辑矛盾。有一种逻辑推理叫做 “归谬式”推理,即由一个假定如果能合乎逻辑地推出互相否定的结论(逻辑矛盾)来,就能证明该假定是错误的。

二、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对概念运用的要求的逻辑错误。

三、偷换论题,避实就虚,攻其不意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辩论中最常见的表现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严肃的科学命题。

五、机械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机械类比。
  
  好几本逻辑教材上引用一个典型的机械类比的例子:

  “一个家庭需要有一个家长, 在家庭里发生纠纷的时候, 就需要家长来裁决。国际问题要比家庭纠纷复杂得多,所以,国际大家庭也应该有一个“家长”,当国与国之间的纠纷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就应该让承担“家长”职责的国家来裁决。”

  这个例子是国际霸权主义者用机械类比来论证霸权主义合理性的逻辑错误。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七、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是指用煽情的语言来唤起公众的某种怜悯、义愤等情感以转移中心论题、逃避理论交锋的诡辩术, 又叫做“以情感为据”。
  但是,在严肃的理论探讨中,仅仅有感情的抒发而缺少合乎逻辑的理论思考,对于得出理性的结论来说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情感是感性的东西,情感有时会阻碍理性的思考。所以“感情用事”历来不是褒义词。

八、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

  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识而搞错了,常识性错误。但是有不少言论中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


九、预期理由

  根据充足理由原则,论证中基本论据的真实性必须是已知的, 而不能是尚待证明的,违反这一要求, 用想当然的所谓理由来为自己的观点作论证,这种逻辑错误叫做“预期理由”。


十、推不出

  逻辑证明中论证方式的规则是:“论据必须能够推出论题”,这条规则要求论证者对论题提供充足的论据,违反它的逻辑错误叫做“推不出”。
发表于 2009-6-29 11: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点......难道是......传说中的流氓辩风基础篇
发表于 2009-6-29 11: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点,个人想说,其实所有的类比都是有问题的,只是我们在运用类比的时候是想观众和评委在感觉上能够产生共鸣,只是没有发现其不可类比之处而已,所以会觉得类比恰当或者不恰当

第六点,个人认为双重标准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意为之,最好的办法是不设立标准,或者设立宏观的标准
不知道楼主对于“标准”是否有理解,希望了解,谢谢!
发表于 2009-7-28 14: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第五点,意见同楼上。
更甚的是,当己方有感对方的类比运用不恰当的时候,也不容易要在辩论中纠正过来,处理得不恰当还会引起评审的非好感。
发表于 2009-8-18 21: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lz转帖也不注明语境
诉诸情感在辩论赛里是完全可以而且几乎必须用的
发表于 2009-8-25 13: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7-5 13: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语辩论网 DISCUZ2.5X  BUG检测帖(本回帖内容随机打出,请忽视)
DISCUZ!X2
DISCUZX2
DISCUZ X2.5
DISCUZ 2.5X
辩论

TEST PRI <HR>   辩论测试<>   辩论赛计时器
测试日期:2011年  7月15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0-4 11:39 , Processed in 0.04794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