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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独立学院辩论交流赛赛制(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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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22: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wh_121 于 2009-8-10 15:27 编辑

一、比赛说明:
(一)、比赛采取单淘汰制,包括初赛、半决赛、决赛,通过抽签决定分组,根据比赛的情况评选出冠、亚军和其他相关奖项,根据辩手在场上得分,每场比赛评出优秀辩手1名;决赛评选出全程最佳辩手1名;
(二)、各场比赛的辩题由主办方拟定,参赛队伍不得要求删改;
(三)、主办方将在赛前进行抽签,代表各参赛队伍抽出每场赛事的辩题、立场及流程;
(四)、每场比赛由主办方指派主席;
(五)、每场比赛由主办方指派计时员、计分员及礼仪人员;
(六)、每场比赛由三位评委担任裁判工作,决赛评判团由五人组成;
(七)、每场比赛的评委不得中途离场、更换;
(八)、评委比赛前应详细了解辩题、规则等细节;
(九)、每场比赛出席四名辩手(排阵自定),在比赛之前30分钟交给主席,并且中途不得换人和换序。辩手在发言时不得作出人身攻击,辩手衣着必须整齐、划一及庄重。
(十)、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后,队伍还未到齐方,视为自动弃权。

二、 比賽程序:
★主席介绍评委、参赛院校及双方辩手,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正方一辩作开篇立论,时间为三分钟(时间只剩30秒时会有提示);
★反方一辩针对正方一辩的立论进行质询(请参阅附则1),时间为一分钟三十秒;
★反方一辩作开篇立论,时间为三分钟(时间只剩30秒时会有提示);
★正方一辩针对反方一辩的立论进行质询(请参阅附则1),时间为一分钟三十秒;
★正、反方二辩进一步阐述己方立场,时间各两分钟;正方二辩结束发言,反方二辩紧随其后进行阐述。(时间只剩30秒时会有提示);
★正、反方二辩进行对话,时间各为为一分钟三十秒,由正方开始(请参阅附则2);
★正、反方三辩盘问环节(请参阅附则3);首先由正方三辩向反方的四位辩手分别进行盘问,顺序不限;
★正,反方三辩须针对盘问环节进行小结,时间各为2分钟(请参阅附则3)。时间只剩30秒时会有提醒;
★比赛暂停,台下的教练/智囊团(一名)可选择上台面授机宜(当面指示应对比赛的方针、办法等),时间三分钟(请参阅附则4);
★自由辩论环节(请参阅附则5);时间各为四分钟,只剩1分钟时会有提醒;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三分半钟;
★正方四辩针对反方四辩的总结进行盘问,时间一分三十秒(请参阅附则6);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三分半钟;
★反方四辩针对正方四辩的总结进行盘问,时间为一分三十秒(请参阅附则6);
★评委退席评议;
★观众发问(请参阅附则7);
★评委重新入场,评委代表上台点评并宣布优秀/最佳辩手(请参阅附则8);
★主席宣布比赛成绩和获胜代表队。

十三、赛制附则
附则1: 针对对方立论质询规则
1)
正、反双方一辩在这个环节内各有1分钟30秒的质询时间。
2)反方一辩在向正方一辩进行进行质询时,要针对正方一辩的开篇陈词。

3) 反方一辩在质询过程中,可中途打断正方一辩的回答。

4) 计时员将从反方一辩首次质询时开始计时。

5) 正方一辩在回答反方一辩的问题时,计时员将继续计时。

6) 反方一辩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质询。

7) 正方一辩将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质询。

注: 当一方进行质询后,另一方只能回答质询,不充许针对之前的询问做出任何反质询。


附则2 : 正反方二辩对话环节规则
1)
正、反两方二辩各有1分钟30秒的时间交替发言。
2) 当该环节开始时,正、反两方二辩起立,并先由正方二辩发言。在正方二辩结束发言后,反方二辩立即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3) 正、反两方计时员将分别为两方计时。当一方代表发言完毕后,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

4) 当一方的发言时间完毕时,计时员将会提醒,辩手须即刻停止发言。

5) 如果一方发言时间被用完,而另一方还有时间,该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时间被用完为止。


附则3: 盘问环节规则
1)
正方三辩先后向反方四位辩手各提出一个问题,每次发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当发问时间已达15秒时,计时员将会提醒,正方三辩须立即停止发问。
2) 每次提问前,正方三辩须指定一位辩手回答。

3) 被指定的反方辩手须马上回答,而回答时间不得超过30秒。当回答时间已达30秒时,计时员将会提醒,被指定的反方辩手须立即停止回答,否则会影响得分。

4) 接着,正方三辩将继续盘问反方其他手,而被指定的反方辩手将以不得超过30秒的时间回答,以此类推。

5) 接着反方三辩将进行盘问,时间、形式与正方三辩一样。

6) 最后,双方须针对盘问环节进行小结。

7) 首先由正方三辩小结,接着由反方三辩小结,时间各为2分钟。


附则4: 教练/智囊团面授机宜环节规则
1)
双方只能派一位教练或智囊团成员上台。
2) 这位教练或智囊团成员可上台直接指导,直到时间被用完为止,但辩手位置不能调整。


附则5: 自由辩论环节规则
1)
在自由辩论环节里,每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正、反双方各自的总发言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2) 自由辩论开始时,正方任意一位辩手起立发言。在他结束发言后,反方的任意一位辩手应立即起立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至双方时间被用完为止。

3) 正、反双方计时员将分别为双方计时。当一方代表发言完毕后,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

4) 当一方的发言时间只剩下1分钟时,计时员将会有提醒。如提示时间已到,辩手需立即停止发言。

5) 如有一方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完,而另一方还有时间,那么该方的一位或多位辩手可继续发言,直到该方的发言时间被用完为止,此时该方亦可放弃发言(不影响该环节得分)。

6)自由辩论是检验一个队整体配合能力以及每一位辩手实力的重要阶段。辩手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简洁明了地阐述自己的论点,机智有力地反驳对方的论点,如果流于空洞无物的攻击或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及发言观点,或者出现语误、空场等情形,都将影响该队的成绩。


附则6: 正反方四辩盘问环节规则
1)
正、反两方四辩各有1分钟30秒的时间进行盘问;每次发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回答时间不得超过30秒;在规定的发问和回答时间内,双方都不能中途打断。
2) 盘问可针对对方总结提问,也可着眼于整场辩论而发问;


附则7: 观众发问/发言环节规则
1)
提问观众首先做自我介绍,在遵守比赛规则的前提下可发表个人意见及向正、反双方提出问题,但需要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负责。
2)所提问题要与辩题相关,不得故意刁难辩手。如观众出现不当言辞,主席有权打断提问者发言(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收回话筒),辩手也可以拒绝回答。观众提问阶段正反方的表现不算入比赛成绩。
3) 辩手以不超过1分钟的时间回答问题。若仍有剩余时间,该方的其他辩手可紧接着回答,直到1分钟的时间用完为止。
4) 现场观众必须说明要向哪一方提出问题,发问者无权指定回答人选。

5) 发问者不能出示大字报、杂志、书籍及图表等。

6) 辩手不须根据比赛的立场发言,并可以以本身的意见和观众自由地交流。


附则8: 评委点评
评委代表在点评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应根据评判团总结出的看法对辩题进行诠释,不可仅发表个人的观点。

2) 阐述正、反双方立论的架构、主要论点以及延伸论据的策略。

3) 指出正、反双方论点中的强处和弱处,并建议双方的进攻与防守路线。

4) 指出正、反双方辩手在整场辩论比赛的表现,并建议整体队伍或个别辩手可改进之处,如语音、态度、看稿的毛病(若严重)和队员之间的默契等等。

5) 给于表现优秀的辩手适当的称赞,尚待改进的辩手则给予指点与激励,但必须顾及辩手的感受,也不要让辩手觉得点评评委代表在偏袒任何一方。

6) 在进行评述时,时间限制为20分钟。

注: 点评评委只能宣布优秀辩手/最佳辩手,而不能宣布比赛总成绩。

附则9:评分标准
评分准则:
(A) 个人得分(4 X 50分)
一辩
a. 陈词内容(20分): 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述资料是否恰当;表达能力的强弱;是否紧扣主题进行论述。

b. 回答一辩质询(10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是否站稳本方立场;是否进一步巩固了本方的观点。

c. 质询一辩(5分): 是否指出对方立论的矛盾/弱点并进行攻击。

d. 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e. 语言风度(10分): 辩手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手对汉语的掌握能力。

二辩

a. 陈词内容(15分): 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述资料是否恰当;表达能力的强弱;是否延续一辩开展论述。

b. 质询(20分): 辩手的应变能力及反驳能力。

c. 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d. 语言风度(10分): 辩手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手对汉语的掌握能力。

三辩

a. 盘问(10分): 问题是否恰当、清晰和一针见血。

b. 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c. 小结(25分): 总结是否紧扣盘问的问题;辩词的组织归纳是否具逻辑性。

d. 语言风度(10分): 辩手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手对汉语的掌握能力。

四辩

a. 回答、组织盘问(1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是否针对对方总结或者从整场辩论对对方四辩进行盘问。

b. 陈词内容(30分): 辩词的组织归纳是否局逻辑性;是否成功勾勒出整场辩论的重点。
c. 语言风度(5分): 辩手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手对汉语的掌握能力。

(B) 自由辩论(4 X 25分)
(C) 整体的组织架构、团队配合与合作精神(50分)
▼评委必须将评分表填妥,并交由计分员计算总分。
▼评委投票方式:
第一轮投票: 在评委进行讨论之前,每位评委先以个人观点投一票。

第二轮投票:
当分数统计后,评委将依据各自的评分表,将手中一票投给总分最高的一方。
第三轮投票: 当评委员进行讨论后,各投下一票。

注: 累积了三轮票数后,总得票数最高的一方为胜方。

■ 每场优秀辩手:

每场辩论赛的每位评委将从八位辩手中选出四位或以下的优秀辩手。

每位评委将依据个人意见以特定积分,分别为选出的的优秀辩手评分。

特定积分分为:
优秀 4分
良好 3分
满意 2分
普通 1分
注: 任何一位评委不得将同样积分给予不同的辩手。

获得最多累计特定积分的辩手将成为该场优秀辩手。
注: 每场优秀辩手所获得的特定积分将被累积起来,作为遴选全场最佳辩手的参考。
■ 全场最佳辩手:

出场次数至少3次的辩手才有资格竞选全场最佳辩手。

夺得最多场优秀辩手的辩手将自动成为全场最佳辩手。

如果2位或以上的辩手夺得优秀辩手的次数一样,每位辩手之前所累积的特定积分将作为参考,而累积分数最高的辩手将自动成为全场最佳辩手。
■ 主办当局将从评判团里推选一位评委代表,综合所有评委的意见,发表对该场比赛的评语(请参阅附则8)。
■ 评判团的裁决是最后决定,任何有关评决的质问将不受理。
■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住进主办当局所安排的住所及遵守主办当局所制定之所有条规。
■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出席开幕典礼。
■ 此章程以抽签时发布的版本为准。
■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本章程里的规则,犯规者将交由主办当局处理。
■ 本次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版权归主办当局所有。
■ 主办当局有权增删本章程。
各队伍之队员名单和详细资料必须在2009810日之前交给主办当局,如有延误,主办当局有权力采取任何行动。
发表于 2009-6-18 02: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支持下!
@
发表于 2009-6-18 10: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赛制吸引人。。。
发表于 2009-6-18 11: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双数的决赛评委,总结陈词可以被盘问,都是开风气之先
发表于 2009-6-18 22: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陈词可以被盘问。。。。。。。。。
发表于 2009-6-19 0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11、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三分半钟;
12、正方四辩针对反方四辩的总结进行盘问,时间一分三十秒。
13、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三分半钟;
14、反方四辩针对正方四辩的总结进行盘问,时间为一分三十秒。


结可以被质询,还是第一次见。哈哈哈。加油咯。
发表于 2009-6-19 07: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先锋了.在四辩可以制造神话的时代.
发表于 2009-6-19 10: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辩,将面临新的挑战!
试看谁来开创新时代!
发表于 2009-6-19 19: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总结陈词不总结不终结,等于辩论赛是一个开放性的讨论了:)或许是好事吧
发表于 2009-6-20 1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总结陈词不总结不终结,等于辩论赛是一个开放性的讨论了:)或许是好事吧
方清韵 发表于 2009-6-19 19:01

辩论赛会结束,但辩论不会停止,思考更不会终结!
发表于 2009-6-20 1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辩被质询...   这个有意思  那还有观众提问环节么?
发表于 2009-6-21 13: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的是世辩2的赛制,诶哟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21: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世辩2的赛制做了些改动~
发表于 2009-7-4 14: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辩二的赛制      应该玩点新花样的   哈哈
发表于 2009-7-23 22: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细的规则请见“首届中国独立学院辩论邀请赛”官方网站。
http://117.40.83.69:7877/index.asp
发表于 2010-9-20 2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辩又要面临新的挑战?这能否开创一个先河呢?
发表于 2013-4-27 00: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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