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29|回复: 3

求助 为廉需不需要为人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9 16: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我是正方  为廉需要为人知
发表于 2009-4-9 20: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着考虑一下“廉”与“贪”的对立统一?

一个官员,要么清廉,要么贪腐,很难两者兼得或两者都不沾边吧?

那么,如果说清廉不需要让人们知道,那么贪腐的官员,岂不是人们也不知道了?如果人们知道谁贪腐,那么剩下的不就是清廉的吗?
发表于 2009-4-9 22: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这个推理真是奇趣横生。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4: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解答  期待更多的观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12 08:58 , Processed in 0.05143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