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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一个很老的辩题,论为善需不需为人知,如何说明需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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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20: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辩坛高手们,谁能找到充分的说法驳倒为善不需为人知的说法,个人觉得一旦为善不为人知上升到一种美德,驳倒它是一个挑战,在线等,望各位能妙语连环,为我讨论这个辩题,万分感谢!!!
发表于 2009-3-31 22: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从出发点不同来讨论。就算为善者自己认为不需为人知,难道这个社会也不需要知道吗?难道我们作为别人的善的享受者,难道就心安理得地享受并认为这个为善者不需为我们知道吗?对方辩友,当您在考前通宵达旦、焦头烂额之时,有人给您送去一份复习材料,难道您会说“管他谁给我的呢,我有得看就行了”吗?当您丢失财物心急如焚,却终于在保卫处领回了那个装有您彻夜排队买来的回家车票的钱包时,难道您就不想问问是谁拾金不昧、急他人之所急吗?换位思考想一下,如果行善者本着“为善不需为人知”还可能算是一种善的升华的话,那么作为善的接受者,如果鼓吹“为善不需为人知”的借口,那恐怕只能是对善的亵渎。

再者说来,即使作为行善者,“为善不需为人知”就真的是一种美仑美奂的价值升华吗?恐怕未必。因为,不论多么高尚的人,他只能控制自己的“善心”,但永远无法保证自己的行为就一定是“善行”。既然如此,如果他的“善心”不小心“好心办了坏事”,如果还奉行“为善不需为人知”的简单理念,那么谁来为最终的“坏事”承担责任?试问对方辩友,如果我看您英俊潇洒、才华横溢,有意把我方*辩(女)介绍给您,谁知您的女朋友今天就坐在台下,结果我的好心让您跟您的女朋友大吵一架甚至分手了,而这时我高呼一句“为善不需为人知”甩甩手走人,您乐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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