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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南粤杯辩论赛-对南粤杯广东省大学生辩论赛 决赛 广商VS南方医科的一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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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02: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允许我谈一下我对这场比赛的分析。

自我介绍部分。

正方 南方医科大的同学 传统形式:一开始就以四句抒情式的 排比句进行个人的自我介绍,同时论述“对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在价值上的重要性。
反方 广东商学院的同学没有选择传统式的自我介绍,而是每个人简短地讲了一个有关狼的故事:分别是 “狼与羊”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小红帽”的故事以及“东郭先生”的故事,最后四辩简要说明,狼的故事说明对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的不现实性。

立论环节
正方立论  没有进行概念界定,也没有提出辩题的判断标准,直接论述己方观点。
三个论点:1、对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里正方提出了,对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可以感化他人,同时提高社会的诚信水平。
                 2、对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是个人应当坚守的道德信念。在这里提出“个人讲诚信不应以对方讲诚信为前提”。
                 3、对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是当代大学生的责任。
                 最后提出 老子的一句“人信者,吾信之;人不信者,吾亦信之”。
反方立论   
反驳:对方无限缩小不讲诚信的外延,这里提出了“不讲诚信”的外延——中止互动、惩罚制裁
定义上  不讲诚信的人:因其不诚实守信而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
             判断标准:能不能及时地保护受害者和有效地惩罚失信者,即公平与正义。当对不讲诚信者讲诚信无法达到这个标准时,不该讲。
然后引出狼与羊的故事,从一个故事的三个层面来论述三个论点从而论证一个立场。
三个论点:1、人际互动。提出:中断人机互动的观点。羊如果和狼讲诚信,恐怕会给它吃了。它该做的应该是逃跑,中止和狼的联系。
2、制度保障。提出:打击失信行为,必须通过惩罚,让失信的收益小于成本。通过森林的法则来教训那只狼,而不是和狼讲诚信,因为这样只会让更多的小羊丢掉性命。
3、从社会的现实上论述,对不诚信的人讲诚信的不现实性。还是羊和狼的例子,论述弱势群体。这里列举:农民工讨拖欠工资、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被拖欠医药费的工友们。
讲诚信,是对不信者的放纵。

立论环节,反方更具创新,提出正义和公平,在价值层面和正法的“不放弃”可以一拼。
在战略准备上,反方也没有选择预想中的那样选择扣“讲”的定义,直接承认“讲”确实具备“教育”的含义,从而避免和对方陷入定义战。

客观地讲,反方的立论难度比正方要大很多。毕竟,要倡导“不讲诚信”是很危险的价值倡导,因此反方选择提出更高的价值倡导。
其次,要论述一种行为,它是正义的,却又是不诚信的,非常困难。——不信你试试.
因而反方同学选择从社会学的“人际交流”角度,提出人际和制度的两个层面的论点。

攻辩环节
正方第一轮攻辩问题
1、对不诚信的人如果不诚信会造成什么结果?2、作为当代的大学生,面对不讲诚信的人应该有什么作为?
正方第二轮攻辩问题
1、您方一直谈狼和羊的问题,请问不诚信的人就是狼吗?请问讲诚信的人就是羊吗?
2、如果不讲诚信更有效,您今天被人偷了钱包,是不是要偷回对方的钱包才更有效呢?

反方攻辩问题第一轮
单项选择分析题
1、今天一只羊被一只狼骗到偏僻的角落,请问羊应该:A、羊眼汪汪地跟狼讲诚信
                                                                                      B、说个小谎,撒腿就跑
                                                                                      C、求助于森林之王狮子
                                                                                      D、吹口哨,叫来一群羊,灭了那只狼
请选择,并加以分析论述。
反方攻辩问题第二轮
2、今天正义女神忒尼斯左手拿着一架天平,请问她右手拿着的是什么呢?
单项选择分析题
                                                                                      A、利剑一把
                                                                                      B、AK47冲锋枪一支
                                                                                      C、诚信教育专用话筒一个
                                                                                      D、“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一本
请选择,并加以分析论述

在攻辩环节,正方二辩不断强调 “人和狼不能类比”,因此拒绝直接在第一个问题中进行选择。之后,二辩在两次回答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强调诚信的重要性。
面对第二个问题,正二直接说:“我选择拿起诚信的话筒”.....汗....

从现场观众的反应来看,反方同学更能直面问题,不逃避问题,而且更具有现场感。
反方第一个问题,是诠释不讲诚信的外延,并将不讲诚信的手段和讲诚信的手段在现实中进行可行性比较。
反方第二个问题,两个立意:提出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更为重要;忒尼斯是法律的化身,暗示法律和诚信是不同的概念。
在攻辩环节,应该是反方占有优势。

自由辩论环节
首先提出个问题,为什么正方可以占有三十秒的自由辩论优势?
很简单,重看视屏几次,我们会发现:正方除了一个范跑跑,其实没有抛出任何一个具体例子,只靠几句反问句和概念防守,当然省时间。
反方提出的例子包括:一辩被色狼骗、二辩被传销骗、索马里海盗违反国际公约、陈水扁贪污腐败和被保释的问题、周正龙拍老虎的问题、三鹿欺骗消费者问题。
基本上可以得出个客观结论:自由辩论环节,例子既不能都是反方的,自由辩论的战场基本上是反方在控制和转换。

那么正方打什么?
正方打概念和反问句。

正方不断反问:天哪,原来讲法律是不讲诚信哪,太让我难以接受了。
接着正方不断重复一个逻辑:讲法律和讲惩罚算是在讲诚信
哪怕反方同学已经澄清: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是个独立互不相同的手段,讲法律又怎么变成了讲诚信了呢?
反方也追问了两次:守法和诚信是不是两个概念?
正方同学不正面回答,说,法律有诚信的基础在那里。
反方诠释说,民法通则的精神是有诚实守信,但是法律的最高精神是公平与正义。

有几个问题谈一下:
面对狼和羊的问题,反方同学不断告诉大家,其实人和狼是不同的.....
然后一直拒绝回答这类问题...哪怕反方强调了这是个类比....

面对正义女生的问题......
反方问,作为法律的化身,正义女神右手拿的到底是什么?(天平和利剑 代表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惩罚机制)什么时候和诚信等同了?
正方说:.....但是我刚才是选择拿起诚信的话筒呀.....

面对反方一辩被色狼骗的问题...
正方四辩说:你方一辩不是羊,所以她不会遇到狼...全场狂汗....连枪版录像中的摄影者一不禁说:啊.....?

面对孔子的"以直报怨”问题
反方提出“人信者,吾信之;人不信者,吾亦信之”的前一句“圣人无常心”和孔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来回击对方的“人信者,吾信之;人不信者,吾亦信之”。
正方同学怎么回应的大家可以看看视屏........汗....
正方二辩一口咬定:就是“以德报怨”.......还说了几次...却没有给出任何可以信服的理论解释,,...就说,“就是以德报怨!”.....继续汗....

还有一个问题...正方其实很多次拒绝了正面回答问题,拒绝了交锋...
色狼问题他说不可能发生.....传销问题说最后还是要教育的嘛..可是却不肯回应反方的问题“当时该如何讲谁来讲讲什么”...
索马里海盗他说不现实...陈水扁问题他说和今天辩题无关...

正方最大特点,不断地告诉大家,讲法律就是讲诚信.....讲惩罚就是讲诚信.....
“法律不是诚信?法律不是诚信?那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不讲诚信吗?惩罚是不讲诚信?”
众多的反问句......

确实,正方自由辩论剩下了三十秒,可是那三十秒正方同学只是喊出了八句政治口号,并没有对反方的立论进行批驳。
基本上那三十秒大概只能算是预先准备的表演,对反方不构成任何威胁。

引用tting的评论,如果正方结论没有太大突破,应该是广商获胜。
可确实,正方同学的结论并没有太大突破,至多和反方结论五五开。

比赛结果确实就是正方获胜。

有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立场的偏袒性问题,本身正方的立场就更有可辩性也更具有社会的倡导意义。在立场的偏袒上,反方立论难度比正方大很多。反方的立论水平和立论的价值高度大家自己可以看出。
第二个是自由辩论的技巧问题。无论是现场感还是对自由辩论战场的控制力和战略实施,反方确实比正方落实得更好,从战场的转换和追击大家就可以发现。
最后一个是现场感的问题。
第三个是辩论对现场观众的意义问题。我们可以技术统计,观众的掌声和笑声,基本上都是给反方同学的,观众的情绪也是反方同学带起来的。如果没有反方同学若干次有现场感的回应和正面回击,仅仅是两所南方医科大学辩论队在进行说理性和概念性的辩论,恐怕这场比赛会沉闷很多很多。

从某个意义上说,广商的同学,诠释的是“快乐辩论”。自己打得开心,观众看得开心——然而这样并没有丝毫降低其立论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思考意义。
毕竟,辩论和演讲、政治宣讲会是有所不同的。

我重看了五次以上的视屏,一句一句地听,只是希望尽可能地客观地描述我的分析,如有不恰当处,请见谅。
如果出言不慎的地方,还请各位指正,不弃教我。

评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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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13: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xEric 于 2008-12-29 02:41 发表
反方攻辩问题第二轮
2、今天正义女神忒尼斯左手拿着一架天平,请问她右手拿着的是什么呢?
单项选择分析题
                                                                                      A、利剑一把
                                                                                      B、AK47冲锋枪一支
                                                                                      C、诚信教育专用话筒一个
                                                                                      D、“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一本
请选择,并加以分析论述

在攻辩环节,正方二辩不断强调 “人和狼不能类比”,因此拒绝直接在第一个问题中进行选择。之后,二辩在两次回答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强调诚信的重要性。
面对第二个问题,正二直接说:“我选择拿起诚信的话筒”.....汗.......




广商在价值层面上打“对不诚信的人不该讲诚信”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要求,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效率”问题。。。

但我有点不理解

我当时在想,建设诚信和谐社会难道就是一道单项选择题吗?。。。

“对不诚信的人该讲诚信”和“对不诚信的人该讲法律,讲道德舆论压力,讲其他惩罚性的手段”有矛盾吗?反方是不是把战场扩大了,是否有离题之嫌?。。。

还有,对不诚信的人讲诚信“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能够论证“不该”吗?。。。

PS:我不是南方医科的。。。只是看比赛的时候的疑惑。。。没有别的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努力人生 于 2008-12-29 15:2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9 14: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辞海的解释
“讲”字可以引用的定义,基本上只有两个
一个是:讲究——即自我的诚信实践、诚信坚守
另一个是:讲习——可以引申为"教育、感化”

正方同学基本上是采用了这两个定义。
可是,很遗憾,由于正方一开始就没有对“讲诚信”进行定义,也没有诠释“讲诚信”的外延,根本无法了解到底在正方观点中:
法律体系、惩罚制度、舆论压力和诚信这一道德素养为什么没有区别?

在可辩性上,当然有办法把法律、惩罚打成诚信教育的外延之一,可是正方确实始终没有给出有力而清晰的论证过程。

反方方面,咬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回击一次,也采用了正义女神的例子来说明法律和诚信的不同,其中也追问了几次,要求正方论述为什么:
法律和诚信是可以等同?
但是,还是很遗憾,正方都没有给出正面的论证过程。

假设,仅仅是假设,如果正方同学能够正面这几个问题,而反方同学又能反扑的话,这场比赛会更加精彩,留给观众的迷惑感也会随着攻击的强化而减少。

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如有不当处,还请见谅。
发表于 2008-12-29 15: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xEric 于 2008-12-29 14:01 发表

在可辩性上,当然有办法把法律、惩罚打成诚信教育的外延之一,可是正方确实始终没有给出有力而清晰的论证过程。
...



我的意思是,正方不必把法律、惩罚打成诚信教育的外延之一来打。。。

正方这样打是否会更好“对不诚信的人该讲诚信的同时并不排斥可以讲法律体系、惩罚制度、舆论压力等其他的方式”。。。

[ 本帖最后由 努力人生 于 2008-12-29 17:4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29 17: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偏向的辩题

改辩题明显偏向正方,所以方法提出了该与不该的评判标准。引入社会公平是为了说明人心向背,不惩治而去讲诚信对社会百姓不公!
发表于 2008-12-29 18: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南方医科大学在场上多次出现了低级失误(就事论事,无贬人之意),在下想再补充几点:
1、当反方用狼和羊故事类比说明对待不诚信的人不应该讲诚信的时候,南方医科大学的同学居然第一次说,对方同学你要知道杀人是犯法的!——评论:我真的无语,正方同学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犯初中生都不会犯的错误吧!这个是正当防卫,不是杀人!拜托!
2、广商的同学说,法律的原则是公平是正义(正是常识),南方医科大学的同学居然说,法律的原则是诚信!——评论:我真的要晕,正方似乎是为了反驳而反驳,完全可以置常识于不顾!
3、当广商同学说,如果我被骗到一个地方,我怎么办?南方医科大学的同学说,对方的同学在讲邪门歪道!严重有人身攻击的嫌疑!

其实从立论、过程、技巧上看,广商绝对是这场比赛的胜者!
发表于 2008-12-29 18: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宽容

胜败乃兵家常事,赢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
发表于 2008-12-29 21: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胜负已经定了啊!在讨论什么也不改变结果!我们还是好好研究比赛!这样可能比较好吧!
发表于 2008-12-29 22: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n 于 2008-12-29 21:59 发表
胜负已经定了啊!在讨论什么也不改变结果!我们还是好好研究比赛!这样可能比较好吧!



同意……胜负已定没什么必要探讨了……还是看看比赛好了……如果说要研究。每场比赛都有可能出现第二种结果……
其实LZ发的评论,我个人觉得还是带了太多主观色彩,毕竟你是在场上比赛,当局者迷……
你们的立论方向挺好,你们自己明白了这种立论,可是,你们是否将立论里的信息全部传达给了场下观众?
如果说评委没有接受了解你的立论,结果和没有立论一样……

阿门,由于考试原因只是粗略的看了一下比赛……可能没有LZ看得仔细……
发表于 2008-12-29 2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ABCD选项式攻辩,都成广商的传统了……
发表于 2008-12-30 00: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教练洗手了,队员们都去打酱油啦,还研究啥?
发表于 2008-12-30 00: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一个决赛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珍惜了她,结果我后悔不已。
如果上天给我一个重来的机会,我一定说,NO。如果非得在这份拒绝前面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将是  FOREVER.........

因为........我们被一个人绑架了!
发表于 2008-12-31 14: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说~~~广商使用过多的例子但是都只是论述不讲诚信的人从本质上是不可能讲诚信的,所以不能、不可以更不应该对他们讲诚信。
我觉得全场比赛广商陷入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恶性循环里,过度渲染社会不诚信现象和法律教育的唯一性,而忽视了社会伦理的正面引导的力量
如果我是评委,我也宁愿判正方赢
发表于 2013-3-19 12: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青年菁英杯华语辩论赛
发表于 2013-3-22 09: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发表于 2013-3-23 12: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期待
嗯,期待
嗯,期待
发表于 2013-3-29 23: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对啊..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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