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辩题(正方/反方)
赛程安排
第一轮时间、场地安排(12月6号)
第一赛区:实验楼108
注:由于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已弃权,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直接进入第二轮
第二赛区:实验楼209
第三赛区:综合楼408
第四赛区:学生活动中心
第二轮时间、场地安排(12月7号)
第一赛区:实验楼108
第二赛区:实验楼209
第三赛区:综合楼408
第四赛区:学生活动中心
第三轮时间、场地安排(12月14号上午)
第一赛区:实验楼108
第二赛区:实验楼209
第三赛区:综合楼408
第四赛区:学生活动中心
第四轮时间、场地安排(12月14号下午)
综合楼408
学生活动中心
第五轮(半决赛)时间、场地安排(12月27号上午)
综合楼408
学生活动中心
第六轮(决赛)暨颁奖典礼时间、场地安排(12月27号下午)
综合楼408
注:1.半决赛的负者不再进行三四名决赛,最后并列季军。
2.如比赛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以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辩论赛竞赛规程
为保证“南粤杯 ”大学生辩论赛公平、精彩、有序地进行,根据本次辩论赛指导思想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国际大专辩论赛规则,特制定本次辩论赛的规程。
(一)比赛环节。每场比赛分四个环节,即立论、攻辩、自由辩论、总结陈词。
(二)辩论赛程序(由比赛主席执行)
1.开场白
2.队员入场
3.介绍参赛队及其所持立场
4.介绍比赛规则
5.介绍评委和点评嘉宾
6.比赛开始
7.评委退席评议
8.评委入席,点评嘉宾评析赛事
9.宣布比赛结果
10.辩论赛结束
(三) 辩论赛流程与规则
第一环节:立论
由正方一辩发言表明立场,时间为3分钟,当一辩发言时间只剩30秒时,计时提示。发言时间使用完毕时计时再次提示,主席停止辩手发言,辩手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接下来由反方一辩发言阐述观点,规则如上。
第二环节:攻辩
(1)由正反双方交替进行。
(2)正方二辩选择反方的二辩或者三辩质询,时间为15秒(时间一次性用完,问题数量不限,下同),被选定的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答辩,时间为1分钟。然后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或者三辩质询,时间为15秒。被选定的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答辩,时间为1分钟。
(3)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质询,时间为15秒。被选定的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答辩,时间为1分钟。然后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质询,时间为15秒。被选定的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答辩,时间为1分钟。
(4)反方除四辩外,在一、二、三辩中任选一位辩手进行小结,时间为1.5分钟。然后由正方小结,规则如上。
(5)攻辩时间内,质询者应询问问题,不得自行申论或就质询所获之结果进行引申,否则视为违规。
(6)答辩者应回答质询者所提问题,但问题明显不合理时,被质询者可拒绝回答,但必须说明理由。
(7)答辩者可以要求质询者重述其质询,但不得恶意为之,否则视为违规。
(8)答辩者不得对质询者提出询问,否则视为违规。
第三环节:自由辩论
(1)自由辩论必须是正反交替进行,分别对两队计时。先由正方任何一位辩手起立发言,完毕后反方的任一位辩手立即起立发言,直到每方队员的时间用完为止。
(2)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次数和个人发言时间不受限制。
(3)当一队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队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主席停止该队发言,该队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
(4)一队发言时间使用完毕,另一队尚余时间,则该队的任意一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5)比赛中,辩手不得离开座位,不得干扰对方或本方辩手发言。
(6)总时间为10分钟,每方各5分钟。
第四环节:总结陈词
由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钟, 当该辩手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辩手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主席停止该辩手发言,该辩手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接下来由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规则如上。
其他要求。(1)辩手在辩论中可将资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发言时以备参考,但不能宣读事先拟好的稿件或展示事先准备好的图表或字板,在自由辩论时,队员可以相互提供发言线索。(2)评委离席期间,由主席主持现场的互动,现场观众可以对正反两方提问,正反双方的表现不记入总分。
(四)评判规则
(一)每场比赛设3名评委,总决赛设5名评委与1名点评嘉宾。评委与嘉宾均由主办方聘任。 (二)评分标准
1.辩论赛复赛和决赛都采取直接淘汰制,即胜者进入下一轮,负者被淘汰。比赛采用抽签方法决定对阵双方以及正反方;每场比赛的胜负和个人奖项根据评委打分决定,如得分相同,则由评委投票决定。
2.辩论赛评分规则。
(1)参赛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整体配合默契(25分);
(2)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25分);
(3)辩论语言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25分);
(4)临场控制能力良好,善于调整场上形势,把握节奏(25分)。
参赛队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酌情给予适当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参赛队有以下表现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减分,但累计减分不得超过10分。(1)违反比赛规程的,特别是超时的行为。评委根据计时记录的超时次数,每次扣超时方2分。(2) 有过激语言或人身攻击性语言的。(3) 其他不应有的行为。 “最佳辩手(优秀辩手)”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语言表达(层次性、条理性、流畅、准确)(20分); 机智幽默(语言幽默、紧扣提问、从容应对)(20分); 逻辑能力(合乎逻辑、迅速抓住对方观点及失误,驳论精道、切中要害)(20分); 表情风度(自然大方、回答从容自如,提问深刻有力、尊重对方、评委及观众)(20分);
“最佳风采奖”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五)本次辩论赛竞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广东省“南粤杯”大学生辩论赛组委会。
奖项设置
本次辩论赛团体奖设冠、亚、季军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冠亚军总决赛评选出本次比赛的“最佳辩手”一名(评委打分,如有同分由评委投票决定。下同。),颁发荣誉证书;每场比赛评选出“优秀辩手”一名、“最佳风采奖” 一名颁发荣誉证书;此外,进入决赛阶段队伍(16强)的所属院校均可获得“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匾额,指导老师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纪律
(一)检录、入场
1.各参赛队队员的服装由参赛高校自行安排。
2.各参赛队伍应在比赛进行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处提交正式上场队员名单(列明一、二、三、四辩)并凭其学生证签到完毕,没有学生证的队员不予参赛。在比赛前10分钟还没签到完毕的,视为放弃比赛。各参赛队伍在签到时应同时提交到现场观看比赛的领导、老师的姓名以方便辩论赛主席在开场时予以介绍(组织方各赛区联络员会在比赛日前先行联系各参赛队,各参赛队如能在比赛日前提交上述名单则更佳)。签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示意入场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
3.各高校自行组织的观众的人数不得超过30人,且需指定1名负责人在指定候场地点等候,在工作人员示意入场后听从指引并于5分钟内列队入场完毕;到达现场后,应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则,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在检录完成且得到现场工作人员的同意前,各参赛队及观众不得自行进入比赛场地观看其他场次的比赛。
5.检录及观众候场地点安排。
第一赛区(实验楼108)
检录点:实验楼210,观众候场区:综合楼104
第二赛区(实验楼209)
检录点:实验楼210,观众候场区:综合楼105
第三赛区(综合楼408)
检录点: 综合楼406,观众候场区:综合楼405
第四赛区(学生活动中心)
检录点:学生第二饭堂三楼,观众候场区:学生第二饭堂三楼
(二)比赛
1.主席将以如下形式介绍参赛队员:正方一辩xxx(此时正方一辩起立示意并有5秒钟的时间自我介绍), 正方二辩xxx……,以此类推直到反方四辩。
2.再次重申:攻辩阶段质询方的提问、质询应在15秒内一次性进行完毕。
3.比赛各阶段的计时由专业软件完成且投放到大屏幕上,此外,比赛专门安排计时员举牌提示,辩手可据此掌握时间进度。
攻辩阶段一方质询的时间剩余5秒时,计时软件界面上显示的秒数颜色发生变化,计时软件发出提示音,与此同时,计时员举黄牌提示。一方质询时间使用完毕时计时软件发出提示音,与此同时,计时员举红牌提示。
其余所有阶段均为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软件界面上显示的秒数颜色发生变化,计时软件发出提示音,与此同时,计时员举黄牌提示。时间使用完毕时计时软件发出提示音,与此同时,计时员举红牌提示。
4.比赛期间,观众只能以鼓掌或展示校旗、横幅的形式为自己所支持的参赛队伍、参赛队员助威,但不能喊口号、挥舞校旗、横幅,不能以任何方式攻击参赛的任何一方;也不得点评参赛选手的表现或表达自己的观点。
(三)评议及宣布成绩
1.比赛结束后评委评议期间为现场观众自由提问时间,如有观众提问,参赛队伍应予以回应。一方观众不得向另一方代表队提出与辩论赛无关或其他不礼貌、不适宜的问题。
2.参赛队应尊重评委的裁定,不得当场就比赛结果向评委质疑以致影响下场比赛的进行。参赛方对比赛的异议可于比赛结束退场后一个小时内通过大赛联系人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3.获得前四名的辩论队的奖项(含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及决赛的个人奖项在决赛结束后的颁奖礼上颁出;此前各场次的各奖项均由组织方于决赛结束后寄出。
4.由于比赛场地容量有限且赛程安排密集,请参赛队及自行组织的观众在当场比赛结果宣布后5分钟内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离场。
5.为满足各参赛队观摩交流、学习提高、增进友谊的需要,从第三轮比赛起,欢迎不用参加本次大赛后续比赛的学校观看剩余场次的比赛,但请提前三天联系组织方以安排座位。
食宿、医疗安排情况说明
1.各高校参赛队伍自行解决本队队员的食宿,组委会不提供食宿安排。
2.校内住宿、用餐地点
住宿地点:广商酒店(准四星级) 预订电话:02034470038,
联系人:符经理 13710315427(以辩论赛参赛队的名义订房享受五折优惠,标双为218元/间)
用餐地点:广东商学院第一、第二、第三饭堂,博雅轩餐厅(具体位置见校园平面图)
医疗服务:84096874(值班室、夜间) 84096721 (白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