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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异性交往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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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12: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大家讨论。。谢了,,,,,,,,
发表于 2008-8-4 23: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弊大于利应该很好说吧....就说早恋啊什么的
发表于 2008-8-9 23: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异性交往不必然的导致早恋
交往的定义很宽,严格的来讲完全不存在异性交往的世界在今天并不存在,
青少年异性交往可以包括青少年同非青少年交往
发表于 2008-8-10 03: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奥运都举办了居然中国辩论还有这种操蛋的题目。
发表于 2008-8-15 21: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实在。。。。

反方论点
1青少年定义 青少年大约是指十几至二十几岁,介乎儿童和成年人的年轻人。这段期间的人多为学生,且也进入一种人身的转变期,是社会上令人重视的一个群体
法学界关于青少年犯罪是界定于此年龄段是14岁。不是18岁

2 青少年特点
心身发展--快速而不平衡   (二)实现同一性  (三) 依恋关系的变化 (四) 认知改变: 参考网址
http://www.39.net/mentalworld/jjxy/114468.html

3现实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总数占中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仔细查一下为什么
4 历史例子 什么垮掉的一代阿  迷惘的一代阿

那么最后 那我们为什么现在还要提倡青少年与异性交往呢   因为我们看到 的确还是有利存在的 但是这个利是需要在家长和社会监督下才存在的 青少年教育是重要  因为弊大于利 所以我们要小心翼翼 如履薄冰 因为他们是我们国家的未来

由于在看排球 所以写得比较乱 希望有帮助
发表于 2008-8-19 16: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11

正方也可以说,男女之间的搭配可以有助于对方思维方式的不足。
还有交往归交往,其他的都要看自己了。
男女交往只是外因,而主要还是看自己。辩证法早都说过了
发表于 2008-8-19 18: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
第一点   这个只能说明   有利存在  我们也承认

第二点  人是社会的人   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  那么  交往归交往,其他的都要看自己了   那么社会的作用在哪里呢?


第三点 说道内外因酒更好说了  就是因为青少年这个年龄段特点就是 快速而不平衡   (二)实现同一性  (三) 依恋关系的变化 (四) 认知改变   导致了青少年在交往上很容易误入歧途   所以要外界的帮助
发表于 2008-8-19 23: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n 于 2008-8-10 03:00 发表
奥运都举办了居然中国辩论还有这种操蛋的题目。


顶一下.这个版块经常能看到类似的题目,我都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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