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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裁判的讨论,好象已经结束了。总是这样,当我想加入的时候,已经没有人看…… --------------------------------------------------------------------------------------- pp95说到“情结”,什么是情结?就是麦当劳的广告:“我就喜欢” 记得有一段,台湾的“金曲奖”,江蕙“八连霸”,最后她自己声明不再参加,好让别人得奖。 不知道有没有人去劝评审,你们要不要改该品味,这样年年没有悬念,外面黑社会都反映,地下赌盘开不起来…… 古人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辩论当然是文,可是辩论赛却是武 要是中国作家协会明天发个文件,说郭小四的文章就是比韩寒写的好,或者反之,铁凝会长签名,那结果会如何? 同理,要是辩论有个官方组织,要不就是华语辩论网,定性说不以具体的比赛论,大马的辩论风格就是比大陆好,或者反之,南邮站长签名,那结果会如何? 我们假设真的有裁判不公,那么有两个可能的来源:组委会,裁判自己 假设主办方就对某个裁判说:“请您来也就是因为您‘德高望重’,没有打算您听明白辩论。其实结果我们算好了,就是那xxx队冠军,您就五星级酒店住着,好吃好喝供着,完事还有您一笔酬劳,您老就认认真真给我们把这过场走了” 我想,但凡要脸的人,不会答应。 去年的名校杯,裁判不退席讨论,现场掷决。我想所有人都是以自己的意愿亮牌,否则,不会出现先3个正方胜,后面2个反方胜。 这个也说明,同一场比赛,完全可能有不同的胜负结果,在于辩论,这太正常。 而裁判自己,说的是裁判“懂不懂辩论” “當評審為無相關利益之社會人(如查良鏞、楊鎮寧或余秋雨)時,則他們即便不具任何特定準則,僅單純以普通聽眾的角度來欣賞兩方誰有說服力(此為所有人從事價值判斷的原點),不列論點攻防,只記個人感受,亦可” 这话不是我说的,黄执中的理论。 任何一个中立客观的观众,都有权利评论比赛的胜负,不需要问:“你懂不懂辩论?” 辩论是什么?有谁敢说自己完全懂了吗? 最后谈一场比赛“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有很多人,很多文章探讨这场比赛的得失,甚至逐字逐句的找问题 我想,当时的裁判,根本没有想这些 双方的表现真的太好太好,裁判也沉浸在欣赏里,不会在意那些小漏洞,那些比起双方的精彩表演,无足挂齿 而最后关于胜负的决定,是在艰难的抉择之下,为了引导之后辩论的风气。 因为武汉的程度——4个搭配的如此完美的队员、整体的契合度、不同“工种”的技巧掌握,实在有点“无法复制”,会让后学对辩论敬畏而绝望。 而且大家都学余磊,真的会让辩论在“技巧时代”里走不出来,再没有人关心“逻辑” 只好牺牲他们了。[disablelb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