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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老题。。。应不应该禁止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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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 01: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来一直想的是不应该。。。
考验自己打应该好了。。。

鄙人认为应该。。。
首先要确定下定义 禁止同性恋 指的是在法律上不认可其的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直接一点的比方就是拿不到结婚证
应该二字指的时候在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和必然性

那么理由如下。。
第一个从可能性而言。。。这个不言可喻。。。
再怎么发展。。。同性恋作为人类伦理和道德底线的挑战者。。。是无法被正统观念所接受的。。
或者你可以说未来可以。。。那么请你论证。。。
作为仍处于不被大众接受的同性恋文化来说。。。禁止是一件有可能的事
第二是从必要性。。
那么必要的理由如下。。。
1.同性恋作为社会个体的性取向选择当然无可厚非。。。
   但性是关乎人类种族繁衍的大事。。。如果任由同性恋大行其道的话人类将面临灭顶之灾。
2.同性恋作文一种有悖于人伦伦理道德的一种文化。。就像西方的哥特信仰一样。。。是一种无法也不能被大众接受和吸收的文化。。。
   被支持当然是不可能。。。又因为其牵扯到性这一神圣话题。。。所以更应该得到重视。。。


随意想的点。。。高手赐教。。。
发表于 2008-2-2 23: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同性恋 指的是在法律上不认可其的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直接一点的比方就是拿不到结婚证”
很奇怪的定义啊,人家相恋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就去领结婚证啊。
题目是应不应该禁止同性恋,不是说应不应该禁止同性恋结婚啊。
发表于 2008-2-3 00: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的,不过,我不认为是搂住的定义怪,而是这个题目怪,如果辩题中没有“立法保护”或“婚姻”等限制,紧紧讨论应不应禁止同性恋这种行为的话,正方所要负担的论证任务实在太大了,需要说明的问题太多,而反方只要高扬一个“不得歧视、人人平等”的价值立场,就可以直接清扫战场了。因此,正方确实需要给出一个对辩题的理解,或则直接跟主办方确认题目的范围。
发表于 2008-2-3 01: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应不应该禁止师生恋这个题目,是不是可以类似处理……哈哈
发表于 2008-2-3 13: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具体操作的话,由谁去操作呢,怎么样去操作,那可能性不就没有,不过也可以说:"并不能因为现实中办不到我们就不该去禁止阿.'(个人很讨厌这句话,虽然常用"
发表于 2008-2-3 15: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辩题如果是怎么禁止,和禁止成什么样,由谁了禁止。似乎就没意思了,双方如果是细致的备战,应该都会尽量避免这点吧。个人观点
发表于 2008-2-3 16: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禁止=能禁止?
禁止同性恋或禁止同性恋婚姻?

应该禁止同性恋婚姻。
因为同性恋的禁止不是应不应该,而是能不能。
 楼主| 发表于 2008-2-4 15: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说的。。。
因为禁止同性相恋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现实操作难度性的等等问题。。。所以禁止同性恋就是不给同性恋合法地位。。。
直接反映  也就是他们之前所产生的一切都不具有法律效应。。。。
发表于 2008-2-4 20: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怎么禁止?天生的。禁不了,生理改造?

题目是不是应该改成同性恋婚姻吧~这个题目比较老了,没有现实意义。。
发表于 2008-2-4 20: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奇怪的理解~“禁止同性恋就是不给同性恋合法地位”这个说法明显不符合我们的日常经验~
反方依照这个理解的话直接可以得出结论:禁止贩毒就是不给贩毒者合法地位……好像不对吧?
感觉这个辩题实在是没有多少意义,可辩性也不大,如果是应不应该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类的问题,也许更有价值一点?
关于搂主的立论,我是这样理解的:
1)“再怎么发展。。。同性恋作为人类伦理和道德底线的挑战者。。。是无法被正统观念所接受的。。
或者你可以说未来可以。。。那么请你论证。。。”
人类伦理和道德底线?这点似乎完全不成立,不知道楼主是否有真正了解过同性恋的行为,首先性取向并不是一个能用合法或者合理的词汇来界定的概念,甚至也不完全是受到个人的支配,先天的科尔蒙和激素会影响一个人的性取向,从这个角度来说,同性恋是一种完全正常的行为,倒是楼主要如何论证同性恋挑战了人类伦理和道德底线?虽然人们很容易将同性恋和性疾病或者猥亵联系在一起,但是在同性恋者当中这只是小部分的现象而已。
2)同性恋作为社会个体的性取向选择当然无可厚非。。。
   但性是关乎人类种族繁衍的大事。。。如果任由同性恋大行其道的话人类将面临灭顶之灾。
似乎危言耸听了吧?不禁止和提倡甚至是强制完全就是两回事,如果是反方的话,根据这个逻辑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不禁止大学生辍学,那么完了,大学教育将面临灭顶之灾。。。
3)同性恋作文一种有悖于人伦伦理道德的一种文化。。就像西方的哥特信仰一样。。。是一种无法也不能被大众接受和吸收的文化。。。
被支持当然是不可能。。。又因为其牵扯到性这一神圣话题。。。所以更应该得到重视。。。
还是那个问题,楼主对于同性恋这个关键词可能了解不是很充分~而且,“无法也不能被大众接受和吸收的文化”也并不成立,对于同性恋,社会各界的认识转变是从不道德到不合理,而现在科学的认识是,同性恋者只不过是有和异性恋者不同的性取向而已,另外,还可以举出例证,在欧洲精神病曾经被视为犯罪,甚至因此而被判死刑~因此,楼主得出“被指斥完全不可能”这一结论,我想,如果这个支持的意思是指自己成为同性恋倒还有几分道理,但是如果是认可或者理解这种现象的话,那这点不论从理论还是事实上(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伴随科学研究的发展,对于同性恋的支持率和理解率都是在不断上升的)都是完全不成立的。
发表于 2008-2-4 21: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

如果是去讨论 同性恋婚姻 的话可以从这个逻辑的推论出发,就国情出发
就算我们所周遭的这个“现代社会中”对于同性恋的歧视还是非常严重的,一般人认为怎么怎么样,多去听一点老太太老爷爷的话,社会一般人的见解。
我们不反对同性恋(跳出道德陷阱),相反的我们为了保护他们/她们,现在不让他们结婚,为了不让他们受到周围的道德上的责罚,并强调多少多少同性恋公开身份之后,如何如何跳楼自杀之类的,所以在这个社会环境无法给他们正常的生活环境的时候,抢掉社会舆论的压力巨大,用饮鸩止渴这种办法,让他们继续隐秘下去,不让他们受到社会言语的唾弃,用黄执中的话:这不是最好的办法,是我们唯一的办法。很无奈

ps:上面是有逻辑漏洞的,其实社会也可以给他们隐性婚姻,不公开就可以了,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操作起来可能复杂些。
发表于 2008-2-5 01: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兄,提一点意见~
就国情出发的论点我很赞同,但是后面的论证有一些存疑:1)如果说避免遭受道德上的责罚,合理的方式我想应该是这么两个方面,积极的方面,尽力去改变人们对于同性恋的认识,在观念上使得人们接受这一现象;消极的方面,对同性恋的群体更多的保护更多的隐秘,但婚姻作为他们所应享有的权利,没有理由去阻止啊?当然这个和中华兄最后所提出的补充基本上是一个意思了。。2)法律对于观念的引导作用我们是不能忽视的,作为另外一方,完全可以告诉大家,正因为要改变社会舆论的压力,给他们一个法律认可的婚姻,是不是更能够让人们去理解他们正视他们呢?作为已经存在的事实,在法律上对其予以承认,不是最好的保护他们权益的方法吗?
因为打过类似题目的比赛~忍不住就出来说两句了,呵呵,不成熟的想法,希望指教!
 楼主| 发表于 2008-2-9 21: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 只有把禁止同性恋转化为否认同性恋合法地位...
辩论才有意义...楼上有兄台有提到说毒犯的类比...
这个类比有点机械...

还有楼上兄台有说到存在的事实就要正名...
不敢苟同....
发表于 2008-2-22 04: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个建议……不是学法的大家最好不要从法律角度来谈……
发表于 2008-2-29 20: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的帖子

要把它放在平台上比较吗?
发表于 2008-3-5 16: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学到一句话,如果所有事情都等到有51%的人认为对才实行,那么政治家也太好做了

我不学法,不过似乎有读过,说一个国家在宪法了厘定了一些规则,是超越多数少数,由9个人裁决的
发表于 2008-3-6 20: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的帖子

你这句话认证了什么?
发表于 2008-3-9 09: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

西方的民主叫“天赋人权,人类生而平等”当我们的思想发展到这步,我相信这是可以。现在的西方人很多都接受,当人民同意时。还有什么能阻挡它,法律是人民定,也是人民可以改变。
从经济学来说,正因为有这种需求,就有与之相对应的供给!为什么美国的老人能把他的遗传给他狗,正因为当人类的思想不能达到互相交融!所以才会有这些社会现象出现!但我们能禁止吗?就象革命的爆发一样!同性恋的双方,能很好生存下去不是很好吗?总比他们在遭遇爱情的挫折而做出不理性破坏社会行为好!况且,有助于人口数量减少。对于这种问题,我们需要用新的思维去考虑。
发表于 2008-4-2 23: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这个词用在同性恋的身上,在现代很有反人类的倾向啊。
发表于 2008-4-7 16: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讨论的核心是什么?

我们讨论的核心应该是对于这种行为是否该禁止,那么就首先考虑到这种关系对于我们社会带来的危害是那些,因为有这种关系的发生,并没有伤害到别人,同时对于我们人类来说 ,也没有影响我们的传种接代,毕竟这只是少一部分人。所以,对于现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来说,这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让人接受的。这只是一种人生的取向罢了。
我们的讨论,真正的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极大的冲击了我们的道德价值观,把人类的繁衍生息,用了一种不正常的方式把它带到了另一个方向,就是不去生育繁衍。
所以,我觉得这里的核心就是,我们是以德为本,还是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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