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124|回复: 12

新手辩题破解-求助专区版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31 16: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本版发贴之前,请您花几分钟时间阅读一下本贴,以便每一位求助者(包括您在内)的求助将能够得到最有效的帮助。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华语辩论网是一个非营利性质的网站,各位版主和其他朋友纯粹是为了身为辩论爱好者的责任感所以才积极帮助每一个求助者,因此请您在本版求助的时候先注意以下几点:

1.工作日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因此不可能频繁地浏览本版块,也不可能针对每一个求助做到面面俱到的回复。晚上较白天而言人气更旺一些,双休日较工作日时间更充裕一些。因此您没有必要每隔一小段时间就光顾一次,选择在晚间、双休日把您的求助顶到前面来,更可能会得到回复

2.请尊重每一个回复者的劳动,即使那些帮助在您看来没什么大用,但它们也是别人用心帮助您的结果,更何况,任何的意见都可能激发您自己的思考

3.经常光顾新手求助区的辩论达人毕竟不多,每一个求助者都仅仅渴望得到版主悉心的指导也不可能。因此我们鼓励大家在本版相互帮助,花些许时间看看别人的求助,帮助别人回答一些问题,也可能会得到别人同样的报偿。同时我们保证,积极回复他人求助的,您的求助将被版主优先考虑提供帮助

4.本版是华语辩论网内唯一的辩题求解区,如果您在阅读本贴之前,已经在其他版块发表了求助贴,或是您在本版发表了两个以上的求助贴,请您自觉将多发的求助贴删去,或是在本版的主贴内请求版主帮您删除多余的帖子。对于在求助时恶意发贴的行为,我们将严惩不贷

5.本版可能已经存在与您的辩题类似的讨论,欢迎使用论坛的搜索功能寻找这些资料。同时华语辩论网可能有一些可供您使用的辩论资料,欢迎到辩论资料版查阅。对于论坛的任何操作如有疑问,可以在求助主贴内提出或在管理区发贴询问,请勿在本版为此重新发贴

6.我们并不苛求,但希望所有得到过他人帮助的朋友,也能常来华语的新手区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这里既是锻炼辩论能力的好地方,也是广交良友的场所。当然,如果纯粹抱有交友的目的,请您去专门版块


接下来,为了您的求助能得到更好的回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总则
1

、会员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
二、版块严禁发表以下内容: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言论;


2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3 、宣扬****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邪教的言论;

4 、宣扬暴力、迷信和色情淫秽的言论;

5 、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6、 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7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8 、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9.求助贴的标题应为此格式:正方:知难行易/反方:知易行难,我是正方,10月25日比赛 。对于求助贴标题不符合规范的,版主在可能的情况下会主动帮求助者修改主贴,但修改仅限于标题。对于辩题表述不明的,或者求助贴主要内容严重缺失的,不予修改,并且不予提供帮助。

10.求助贴应有实质性内容,仅有标题而无内容的自本公告发布起做删贴处理

11.求助时应说明辩论比赛的性质,求助者所持立场,对辩题的理解,有什么疑问和需要解答的内容
发表于 2008-1-31 22: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很好,请按照施行.加油吧~~~~
请学习怎么管理版块,斑竹之间互相学习.:)
发表于 2008-2-11 2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能不能规定一下斑竹发帖的注意事项呢?
发表于 2008-2-21 22: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ls想说什么?
斑竹同样遵守版规的啊.
发表于 2008-3-7 15: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的男孩可能是说,斑竹在回帖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事情吧?可能面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类似吧?(应该)

在这里正式向LOVE香香斑竹,以及风斑竹问好! 一起加油哦!

p/s: 我发现求助者有进步了哦!都比较少违规的帖子了..只是发表意见的还是比较少。:)
发表于 2008-3-7 20: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想说,如何规范斑竹的发言让求助者在这里能得到切实的帮助.
发表于 2008-3-7 20: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部分的回帖能像这版规的质量一样就好了
发表于 2008-3-7 22: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试试做个示范帖子,其中最主要是怎么样进行讨论。:)
对于只是放下辩题,人就不再出现的,考虑抛些问题给他们,如果有参与回答的,讨论继续进行,如果没有,可以考虑让题目沉底了。
发表于 2008-3-7 22: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3年前的帖子可以做示范的有很多
发表于 2008-4-1 18: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这个版规做成流动扉页,那样进入新手破提区的朋友都可以看到。。
发表于 2008-11-4 23: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一定会遵守的啦!
我是第一次来,希望能得到帮助,也希望能帮助到其他人!
发表于 2008-11-18 19: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以后注意点,还请大家指教
发表于 2009-5-26 17: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版规,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6-9-11 23:06 , Processed in 0.43360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