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利用闲暇,将我国《民法通则》编成易学好记的八字诗文,意图使民众轻松领略民法的基本精神,使法律不再显得枯燥晦涩,而做此他人不曾有过的尝试。详见下文:
(一)
大千世界纷扰不断,和谐社会你我所愿。
民法调整民间生活,是非规则它来定夺。
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等价有偿。
公民法人民事权益,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诚实信用需要牢记,社会公德必须考虑。
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经济秩序。
(二)
公民权利生而平等,行为能力不尽相同。
年满十八即为成年,独立活动责任自担;
不满十岁能力全无;不满十八行为受限;
十六以上不满十八,劳动获得生活来源,
也具完全行为能力,如同其他成人一般;
精神病人要看状况,行为能力或无或限。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其监护人父母担当。
父母身亡或无能力,监护责任转至他人,
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或姐或者他人。
精神病人也需监护,先是配偶后为父母,
成年子女亦有责任,亲属皆无居委作主。
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他们财产人身。
公民出现下述状况,可被宣告失踪死亡:
申请宣告失踪需要,下落不明超过二年,
财产需由亲属代管,从中支付债务税款;
下落不明已满四年,意外事故失踪两年,
具有利害关系之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之后“死者”却又出现,可经申请撤销宣告。
财产可以请求返还,法律行为仍属有效。
公民个人从事经营,亦被称作个体工商。
个人经营债务自担,家庭经营共同承担。
村民依法承包经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
个人合伙须有协议,提供资金实物技术,
经营决策共同决定,积累财产属于共有,
偿还债务依照约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三)
法人属于拟制之“人”,独享权利承担义务,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成立时具终止时无。
企业需要依法登记,经营范围遵从核定。
企业应当守法经营,活动不超核准类型。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权利义务后“人”承继。
分立合并重要变更,均应公告办理登记。
对雇员的经营活动,民事责任企业承担。
企业解散或者破产,必须依法进行清算。
针对工商税务机关,不可弄虚作假隐瞒。
不得为了逃避债务,抽逃资金隐匿财物。
企业事业法人联营,权利义务合同约定。
(四)
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应具相应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需要真实,不违法律公共利益。
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非依法定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下列行为自始无效:无能力人独自实施;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得独立实施;
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乘人之危;
有违法律公共利益;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有些行为可变可撤: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无效撤销法律后果,一曰返还二为赔偿,
所取财产还受损方,过错一方还应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相应责任各自承担。
若是属于恶意串通,国家他人利益遭损,
追缴双方所得财产,收归国家返还他方。
法律行为可附条件,条件成就行为生效。
(五)
法律行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承担后果。
代理分为三种情况,法定指定还有委托。
委托代理要有授权,约好事项权限期间。
授权不明被代担责,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有待追认,未经追认被代无责;
代理渎职损害被代,代理人担民事责任;
委托事项属于违法,代理双方连带担责。
代理事项转托他人,应先取得被代认可。
下列情形委托终止:期间届满事务完成;
取消或者辞去委托;代理人亡或失能力。
法定代理终止情形:被代恢复行为能力;
代理人失行为能力;此或彼亡监护消灭。
(六)
财产所有权利宽泛,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财产取得遵循法定,所有权移始于交付。
国家财产全民所有,集体财产成员拥有。
集体财产种类很多,土地森林草原山岭;
荒地滩涂与建筑物;科教文卫水利设施。
公民财产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不法侵害。
公民享有继承权利,权利义务《继承法》定。
财产可与他人共享,按份或者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依照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之于财产,共享权利承担义务。
各共有人所持份额,有权分出或者转让,
相同条件之下出售,他共有人有优先权。
埋藏隐藏无主之物,应当归于国家所有。
拾得遗失漂流之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
应当主动返还失主,所耗费用失主支付。
国有土地依法使用,不得转让抵押出租。
下列承包经营合同,得到法律专门保护:
土地森林草原山岭,水面以及荒地滩涂。
自然资源依法使用,国有矿藏依法开采。
全民所有制类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妥为处理诸多关系:
截水排水采光噪音,通风通行竹木越境。
(七)
债依合同或法产生。债权人指拥有权利,
债务人则身负义务,前者可请后者履行。
多人债权按份分享,多人债务按份分担。
连带债权均可请求,连带债务都有义务。
合同各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己方义务。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适用以下法律规定:
质量要求约定不明,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没有国家质量标准,要按通常标准履行;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务人可随时履行,
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准备时间给对方留;
履行地点约定不明,付款要在受方进行;
如果给付他标的物,地点应在义务人处;
价款报酬约定不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参照市场同类决定;
专利申请未作约定,权利归属完成一方;
成果使用也未明确,各方都有使用权利。
债务可作如下担保:保人可保债的履行,
若债务人不为履行,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保人代偿债务以后,对债务人有权追偿;
财产可作债务担保,若债务人漠视债务,
抵押物可折价变卖,款项优先偿还债主;
给付定金债务履行,定金作价或者收回,
付定金者不能履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受定金者不为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约占有对方财产,对方未能支付款项,
可以留置所占财产,以变卖款优先偿还。
法律保护合法借贷,约定利率要合规定。
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征得对方同意。
没有根据取得利益,不当利益还受损方。
没有法定约定义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
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受益人应偿付费用。
(八)
公民生命健康权利,属最基本人身权利。
公民享有姓名权利,禁止干涉假冒盗用。
法人商户有名称权,有权使用依法转让。
公民享有肖像权利,禁止擅自营利使用。
公民法人有名誉权,禁止侮辱以及诽谤。
公民法人有荣誉权,称号不被非法剥夺。
公民婚姻自我作主,禁止干涉包办买卖。
婚姻家庭老人儿童,一起受到专门保护。
妇女男子权利平等,残者权益必须维护。
公民法人有著作权,署名发表获益出版。
专利以及商标权利,知识产权不容侵害。
依据发明发现权利,有权领取证书奖励。
(九)
公民法人违反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虽无过错但有法定,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造成他人损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债务应当及时清偿,暂时没有能力偿还,
对方同意或经判决,债务可以分期给付。
为使他人免遭损害,致使自己受到伤害,
侵害人担赔偿责任,受益人做适当补偿。
民事责任承担以后,行政刑事他类责任,
如需追究仍应追究,性质不同不能代替。
(十)
一方不为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合约定,
他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违反合同赔偿责任,相当对方所受损失。
当事双方都有违约,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违约金额可做约定,赔偿计算也可商定。
对方违约己方受损,应即采取措施止损。
否则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自己承受。
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能殃及赔偿请求。
(十一)
侵占国家他人财产,应当返还直至赔偿。
损坏国家他人财产,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还有其他重大损失,也应一并予以赔偿。
知识产权遭到假冒,剽窃篡改不法侵害,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且赔偿。
侵害公民身体健康,依法做出如下赔偿:
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残疾者的生活补助;
侵害造成他人死亡,应当支付丧葬支出,
还有生前抚养之人,所需要的生活费用。
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到他人不法侵害,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国家机关或其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之中,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要担责任。
产品质量属不合格,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制造销售连带担责;运输仓储如有过失,
制造销售者有权利,要求责任一方赔偿。
从事下列高危作业,损害他人应担责任:
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高速运输。
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共场所道路两旁,挖坑修缮进行安装,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或者采取安全措施,
造成他人损害结果,施工人担民事后果。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搁置悬挂之物,
倒塌坠落致人损害,业主或者管理担责,
能够证明己无过错,可以免除民事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管理之人担责,
受害一方过错造成,饲养管理可不承担,
如第三人过错造成,该第三人来担后果。
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勿需承担民事责任,
超过限度引起损害,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引发险情者来承担,
避险不当以致损害,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共同侵权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若受害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对方责任。
无或限制行为能力,造成他人损害结果,
监护人担民事责任;监护尽了监护义务,
适当减轻所担责任。被监护人若有财产,
本人财产支付赔偿,不足部分监护人担。
(十二)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消除危险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修理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还可责令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还可采取如下手段: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活动财物,
没收非法行为所得,罚款拘留也是选择。
(十三)
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注意时效规定。
诉讼时效一般二年,下列案件时效一年:
身体受伤要求赔偿;出售次品未作声明;
寄存财物毁损丢失;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权利被犯超二十年,权利不再得到保护。
当事一方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时效期间还剩半年,偏偏遇到不可抗力,
无法行使请求权利,诉讼时效可以中止。
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诉讼时效继续累计。
诉讼时效也可中断,中断以后重新计算。
提起诉讼提出要求,同意履行都致中断。
(十四)
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以下相关规定:
所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民法有不同规定,
适用国际条约规定,声明保留条款除外;
法律条约均无规定,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我国公民定居国外,行为能力可依该国。
不动产所有权问题,适用不动产地法律。
涉外合同争议处理,双方可选适用法律;
合同各方未作选择,所用法要联系最密。
侵权涉及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当事双方国籍相同,可以照用本国法律;
双方同国皆有住所,也可适用住所地法。
与外国人登记结婚,要用缔结地法约束,
办理离婚则要遵守,受案法院地的法律。
抚养适用以下法律,与被养人联系最密。
涉及遗产法定继承,需要考虑遗产属性,
若是动产应当适用,亡者故时住地法律;
为不动产则要适用,遗产所在地的法律。
即便适用外国法律,或者使用国际惯例,
不能违背我国社会,善良风俗公共利益。
(十五)
民法所称期间要按,公历年月日时计算。
期间末日为休息日,次日算作最后一天。
“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含义之中均有本数。
本法施行开始日期,一九八七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