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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当决赛变成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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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04: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发帖..


我就想问一句,大家来这论坛的目的是为了这毫无意义的口水战吗?
我郁闷下先
朋友推荐我来的
当我看见最新辩题还有N多辩题孤单 的挂在那,而大家都把心思放在这口水战上
恕我直言
很失望
本人为了辩论而来
辩以明理..不是明白吵架骂人的道理
而是学问事国事天下事的道理
没事还是去看看那边仍然孤单的辩题吧..
这才是大家应该关注的
我相信,辩论本身不是为了胜负,而是为了让大家深入了解一个道理
不管谁输谁赢.能把自己的道理,观点说出来就OK 了
辩..
原本就不是为了大赛而存在的
发表于 2007-11-27 09: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汗~~~~同一段话分两个帖发~~楼上的同学真强大,我还以为我点错贴了呢....
发表于 2007-11-27 12: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宁 于 2007-11-27 04:31 发表

我就想问一句,大家来这论坛的目的是为了这毫无意义的口水战吗?
我郁闷下先
朋友推荐我来的
当我看见最新辩题还有N多辩题孤单 的挂在那,而大家都把心思放在这口水战上
恕我直言
很失望
本人为了辩论而来 ...


已在你开的另一个帖子中回复
发表于 2007-11-27 12: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那么多重复的帖子,网站都不处理一下?
发表于 2007-11-27 12: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qianruc 于 2007-11-26 04:02 发表


祝YANK1986生日快乐,其实我在另外一个帖子中已经祝,再多祝贺一次也没所谓了,祝福总是多多益善嘛:)

关于比赛多言已然无益,而且我作为澳大辩论队的一员也不方便作出什么评论。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尊 ...



qian,大战当前,你还怕那么多照片阿,小强她们没有轰你出来?哈哈

澳大加油!
发表于 2007-11-27 14: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大小白 于 2007-11-27 12:47 发表



qian,大战当前,你还怕那么多照片阿,小强她们没有轰你出来?哈哈

澳大加油!


厄,不会,我是随身带相机,一起讨论也会拍,她们都已经习惯了~
发表于 2007-11-27 17: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nk1986 于 2007-11-27 03:19 发表


首先,杨益师兄,我说的“三七开”是A组的一场比赛,之后我个人认为的“三七开”是指说谁三或者说谁七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就是这么个意思

呃,首先,我个人记得,三七开的意思应该说一方三,一方七,也就是说场面上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一方占据了比较明显的优势。如果说谁胜利都可以被接受,那应该叫五五开罢?
其次,借用yank同学这个和我记忆中不太一致的理解,让张主持来出一个题目 当然,这类对汉语词汇的理解题目只有b组比赛之后才会考双方辩手的
发表于 2007-11-28 19: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益 于 2007-11-27 17:45 发表

呃,首先,我个人记得,三七开的意思应该说一方三,一方七,也就是说场面上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一方占据了比较明显的优势。如果说谁胜利都可以被接受,那应该叫五五开罢?
其次,借用yank同学这个和我记忆中不太一 ...

呵呵,理解不同,哈。。=。=下次我会解释清楚的,谢谢师兄指教!~
发表于 2007-12-8 14: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得很紧张!!!
发表于 2012-8-25 00: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语辩论网,19万辩论爱好者的公益沟通平台,拥有11年积淀的世界最专业辩论网站,最及时的辩论资讯、最充分的辩论资料、丰富的辩论赛视频、最先进的辩论赛计时器软件
发表于 2012-11-6 01: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都更加热爱辩论
发表于 2012-11-11 01: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不觉要第六届了
发表于 2012-11-12 08: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一届会更好
发表于 2013-3-7 00: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殁所俚泥 发表于 2012-11-12 08:31
下一届会更好

嗯,期待
发表于 2013-3-10 20: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让事实越说越清,真理越辩越明。在场内激辩的同时,可通过现代科技,随时加入
争论,让您不再冷眼旁观。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发表于 2013-3-22 09: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发表于 2013-3-23 12: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溪沉沙 发表于 2013-3-7 00:05
嗯,期待

嗯,期待
嗯,期待
嗯,期待
发表于 2013-3-23 12: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期待
嗯,期待
嗯,期待
发表于 2013-3-25 19: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期待
嗯,期待
嗯,期待
发表于 2013-3-29 09: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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