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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辩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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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1: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组初赛第一场
题目:对城市流浪猫可以/不应进行扑杀
对阵:新加坡国立大学 VS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可以/不应该的表述首次出现在国辩的题目中。但是似乎反而淡化了对立,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可以做但是不应该做”的事情,也就是伦理上有问题但是无法禁止的事情?论坛上已经有人引述相关的背景资料,衍文也谈到流浪猫多的原因是节育不力,扑杀治标不治本。不过在大多数养猫的人没有治本的意识前,治治标是不是“可以”呢?

另外,要是把扑杀改成“人道毁灭”,是不是反方就没有空间了呢?大概在“文明”国家里,只有我们还在用扑的方法,杀

A组初赛第二场  
题目:武术进入奥运会有利/不利于武术发展
对阵: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 VS 香港中文大学

如果纯粹是一项运动,大概没有不愿意进入奥运会的,以我浅薄的知识,实在想不到这个层面上反方打什么,奥运会对项目的全球普及程度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要论证奥运会会损害武术的文化性,那么柔道、跆拳道应该已经被毁的差不多才对,“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武术都没有竞技性,那我们打架做什么?

或者反方说,奥运会追求的是公平竞争,“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有悖于比武“趁你病,要你命”的宗旨。那除非评判是我们学校的某些人,否则应该被直接轰出梅地亚了。

A组初赛第三场  
题目:金庸小说应/不应该进入中学课本
对阵:澳门大学 VS 台湾东吴大学

估计打完这个题目,GMD青年机构会减少对杜正胜部长的抨击。和“三只小猪”的成语比起来,大陆的教改同样有趣。提醒一下被我看好的东吴诸位,金庸小说入选的是“语文自读课本”,大多数的大陆中学生,应该没有翻开过,就在高考后把它卖给收废纸的了。

据说澳大的教学是全英文式的,那么如果选读金庸小说,只能读《飞狐外传》——其他的没有英文版。

之所以说这些废话,是因为我真不知道这个题目如何“起承转合”“需根解损”“逻辑事实理论价值”

A组半决赛第一场   
赞/不赞成购买盗版者应负法律责任

如果说首轮题目起码我看一眼还知道说的是什么,那这个“不赞成购买盗版者应负法律责任”我看了很久才明白,原来在表达“我方  不赞成  购买盗版者应负法律责任”既然是赞成不赞成,那就是问个人意见,直接说“我就喜欢盗版”OK!

想不通本放在“应该/不应该”上的争议点为什么移到最前面,难不成觉得这个归立法机构决定的事情,大学生,尤其不了解国情的外国大学生就不要说的那么绝对了——那还打辩论做什么?办个国际大学生讨论赛,多好

A组半决赛第二场
政府应/不应限制私家车数量

争议点又回到应/不应该……原因不解释了,环保和交通疏导的问题任何队伍都能解释的非常漂亮。谈谈实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国家,无法限制外国的生产,也无法对进口课太重的税,那么只能从消费者下手。如果要限制,无非两个办法,一是不给你上牌,二是玩命要你交税,哦,还有一个,单日单号双日双号……

忽然想到,这个题目不象“全面禁烟”,各个国家面对的环境大不相同,美国某些地方高速公路跑300公里看不见一个人,为什么要限制?那么这场几乎不会出现大陆队伍的比赛,又要考验情报机关的能力了。

A组决赛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的保障/伤害

实在没有什么好说,论证反方立场可以参考综艺大观十几年前一个小品“‘我就是因为没有公证,所以我第一次离婚财产少了一半;第二次结婚我把所有东西都刻了名字,没有用,没有公证过还是少了一半。所以为了你们离婚的时候不要麻烦,我建议你们一定要去公证’对方辩友是劝大家为离婚做准备吗?”

只是不知道用这个决赛题,向来把影响放在首位,以至于重播2006世界杯决赛都看不到齐达内怎么下去了的央视,有没有注意国家形象?让人家知道我们是一个有许多人鄙视婚前财产公证的国家。


   总结一下,这次的A组题已经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价值命题,都取材自社会热点——但是都是大陆的热点,某些很有特色的争议点也许会让海外队伍觉得莫名其妙吧!很想知道是哪些老先生圈出来的题目。而且按照一般的盘口,中南三连胜夺冠,那就连当三次反方,最后决赛,三位未来的法律人要挑战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的伤害”这个题目,的确很有吸引力

[ 本帖最后由 mameng0628 于 2007-11-1 1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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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2: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meng0628 于 2007-11-1 11:41 发表
A组初赛第二场  
题目:武术进入奥运会有利/不利于武术发展


对阵: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 VS 香港中文大学



如果纯粹是一项运动,大概没有不愿意进入奥运会的,以我浅薄的知识,实在想不到这个层面上反方打什么,奥运会对项目的全球普及程度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要论证奥运会会损害武术的文化性,那么柔道、跆拳道应该已经被毁的差不多才对,“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武术都没有竞技性,那我们打架做什么?



或者反方说,奥运会追求的是公平竞争,“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有悖于比武“趁你病,要你命”的宗旨。那除非评判是我们学校的某些人,否则应该被直接轰出梅地亚了。


其实非常好打,要从全局上谋划
发表于 2007-11-2 14: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你们准备把我的作品放进课本里面?

我推荐我的<袁崇焕评传>,那可是我的呕心之作啊!
发表于 2007-11-3 12: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

A组总决赛辩题会做调整,请各参赛队伍注意,详情可请领队咨询组委会!

热心网友及时通知他们,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7-11-4 19: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网站居然连3楼这个ID都还留着,真是有趣啊
发表于 2007-11-4 20: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老金的部分小说作为故事放进来,是很不错的.袁崇焕评传也有一定的深度
发表于 2007-11-4 20: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老金的作品能够进课本
我愿意捐献出我的22年的苏格兰威士忌来庆祝一下
发表于 2007-11-4 23: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还要调整?参赛队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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