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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鼓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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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10 15: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bsale[50]lbsale[这个贴子最后由ombre在 2004/09/12 00:43am 第 1 次编辑]

正方:材料学院 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鼓励
反方:电器信息学院 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限制

正方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鼓励”。首先,让我们明确几个概念:
一、大学教授。据《中国教育百科全书》解释,所谓大学教授是高等院校中学术、职能最高的人员,他们具有高层次的文化修养和渊博的专业知识。
二、公司。公司就是由几个不同的利益方分别提供资金,技术和劳力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所以开办公司应包括从技术、资金和劳力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讲,大学教授的技术入股,也就是开办公司。
三、鼓励。所谓鼓励,就是激发勉励。
名正言顺,我方认为“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鼓励”,其原因有三:
(一)、加速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大学教授是先进科技的载体,而且具有长久的预见性,由大学教授开办公司,正是克服了普通投资者的盲目性与短期性;由他们开办公司,可以形成‘理论研究——开发研究——生产应用”一体化进程发挥联合优势,缩短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推动经济的高速发展。
(二),有利于教学及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可以将与其专业领域有关的信息和当前动态及时地反馈回学校,同时,经济的发展也为科研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如此循环,相互促进,则正是科研与生产齐飞,教育同经济共步呀!
(三)、有利于自我价值的充分展示。费希特曾说:“一个学者的真正使命在于高度重视人类的实际发展过程,并且时时促进这个过程”。而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正是更充分地展示自我价值的方式。
知识经济扑面而来,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科技向生产力尽快的转化,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正是顺应了大局而合乎社会需要,这正如滚滚的历史车轮,是不可阻挡的!所以, 我方认为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鼓励。
以上,我在逻辑方面论证我方观点,下面我方辩友将分别从理论,事实。价值三个方面进一步论证我方观点,谢谢!
反方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满怀着对真理的渴望,我们走到了一起,然而对真理的探索是不能有任何偏颇的。对方一辩同学的每一次失之毫厘,都将导致与真理谬之千里,这是不可容忍的。下面,我将就我方观点从逻辑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面对事实,我们必须但然承认,现在社会的确存 在着种种弊端及诸多不平。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在短期内利大于弊,所以我方认为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该被允许。然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不加以限制地鼓励,势必导致盲动。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既得利益的诱惑,导致数量的急剧膨胀等诸多因素,将影响到利与弊的相互转化。对方辩友待天下大乱之时,岂不悔之晚矣?!
其次,这其中显然隐含着一个“度”的概念,通俗的讲就是分寸。掌握好分寸,才能合理地进行宏观、微观的调控。规划,将每一行为。每一事物纳入其正常轨道,为我们创造一个良性发展的生存空间。从漫漫星空,天体宇宙,到构成物质的最小颗粒——原子,无一不是这一真理的普遍性、广泛性的有利证明。在这里我要提醒对方辩友的是“度”,针对鼓励而言,其实就是限制;而我们更想知道,在不予限制的情况下,对方辩友是如何尽其鼓励而不失控,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
第三,今天的辩题是关于,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是应当限制还是鼓励。在我们双方都对其目前环境状况认可的前提下,我方认为是可以允许的,但应按照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等,以约束和限制,这是为了良性循环,有着较强的目的性,即,口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在这一行为的初期,可以给些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但这是以限制为前提,才得以保证了正确的导向和正确轨道。众所周知,现实社会中,影响到每一事物或行为过程的因素各种各样,也十分复杂。但其主次有序,因果有分。对方辩友只顾眼前,不想将来,委黄钟于地,取瓦釜而雷鸣,后果将不堪设想。到那时恐怕是,,风萧萧兮易水寒,教授一去兮不复还”了。请对方辩友三思而后行啊!
以上我以逻辑方面表明了我方观点,接下来我方辩友将继续从理论,事实等方面作进一步阐述。谢谢大家!
正方二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我想提醒对方辩友,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牛顿之所以成为伟人,正是因为他站在巨人的肩上。
我方一辩正是以高瞻远瞩的眼光,提出我方观点,又顺应时代潮流的逻辑上加以系统阐述。下面我将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滚滚而来,它迫切需将知识性生产力更快更有效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而大学教授正是高新技术的拥有者,鼓励他们在校外开办公司,无疑将是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有效加速器。在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校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而对方辩友对此都大加限制岂不是要置国家大局于不顾,视历史潮流而不见吗?
第二:对方辩友曲解了大家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的目 的。大家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其首要目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为了更充分地实现自身价值。大学教授作为具有高层知识的优秀人才,其价值绝不仅仅是局限于校内的教学工作上,鼓励他们在校外开办公司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完善他们,充分体现他们的自身价值。
第三:对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进行鼓励正是把他们的理论充分地付于实践,而对方辩友却依然用;田民光去观察 新事物,穿古代的戏装上演现代的悲剧,难道你们不认为在新的资源配置和形势下,教育也要改革也要发展吗?现代大学已不是封闭的象牙塔,而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实习基地,大学教授通过在校外开办公司不仅能更好地应用他们的知识与能力,而且能及时反馈大量的社会信息,这不正是当代大
学生所必需的吗?
对方辩友请正视现实,认清潮流吧,勿庸置疑,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鼓励,这不仅对高校本身及大学生有积极作用,而且对加速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带动高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最后我再次提醒对方辩友站在平原的高岗上,看到的是田野;循在挺拔的泰山上,看到的是八千里江山;站在世界之巅的珠穆琅玛峰上,你们看到的将是整个世界。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刚才对方二辩说天下大乱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我倒想请间,文革是不是天下大乱?对方辩友是不是要鼓励再来一次呢?正是事物发展有其两面性,我们才加以限制,以将其纳人正常的轨道啊!对方辩友还滔滔不绝的谈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之益处,大有“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之势,那么我再请问,依照对方逻辑,我们今天评判团的老师都不应该坐在这里,而应该忙着打理公司啊!对方辩友,不要忘记,我们的老师都是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甘愿做铺路石的啊!
显然对方辩友没有从逻辑上理解今天的辩题,下面我将进一步从理论上就我方观点加以阐述。
第一,天下万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限制对于事事物物都是不可或缺的。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环境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其个人的选择意愿和选择行为有着根本 的制约作用,使之难以超“凡”脱“俗”,游离于社会之外。否则,必定会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概括而言:任何人、任何行为都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二,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必须有一个数量限度。我们大家知道,鸦片是上等的麻醉药品,但无限制的滥用则是毒品;宋玉有言“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这讲的都是一个度的问题,而对方辩友却恰恰的忽略了这一问题。不加限制的鼓励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这势必导致自我的失控,有着本质的盲目性。既得利益这一“美食”,必然会令人趋之若骛,个人公司风涌而起,势必导致许多重复建设,导致科技过度的割离分散,造成和 技成果难以转化;还会在社会中延伸为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迭求,延伸为元视他人的存在和他人的利益,无视自己的法滓责任和道德义务。所以,我方认为,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限制。
第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大学教授是神圣而又特慰的,他们是国家文化的代表,掌握着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需要传授给我们知识,完成强国富民的愿望。让我们再冷静的想想,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候,高校教师队伍不仅芳系着高等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关系着构建国家知认创新体系的基础,是保持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而对方辩友却不负责任的把我们教授推向商场!试问,科教兴国,谁兴教育?于情于理,教授均应立足于本职工作。所以我方认为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限制。
如果说中国是一条正在腾飞的巨龙,那么教育则是体下的祥云。如果说我们是民族科技崛起的希望,我们的教授则是令这希望之炬燃烧的火种!
教授,我们需要您,所以——我们在挽留您啊!
谢谢大家!
正方三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同学可谓是科学与浪漫齐飞,理论与感性并举。但是请大家注意,在我们谈论“可能”,这个字眼的时候,我们要用现实的证据来理论可能性,不能用一种空想。还是让我们放下对“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的《傲慢与偏见》。来看看正在神州大地上演的《春天的故事》吧,现代社会是高科技,高信息。高学历。高速度的社会,读万卷书不易,行万里路亦不易,而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结合起来,更加不易。黑格尔说过:“真理只有在现实的土壤中才可以找到。”正所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下面我将从事实方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到30%,而发达国家一般都60%一80ok以上,本该成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在改革开放十多年来飞速发展的经济中没有充分扮演好自己本该扮演的角色,因此,依靠技术创新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已经成为…个亥1不容缓的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技术合同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国务院制定一系歹,法规都有力地推动了科技成果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推广与扩散。
让我们看看今天的天大天财公司,几年来共开发出五大类三十多种高新技术产品,完成重点科研项目,产业化项目5项,各项技术指标始终位居国内企业界领先水平,实现了主导产品使用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实现了天津大学等单位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和资本优势的结合,带动了天津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从北大方正到清华紫光,从天大天财到南大戈德,从上海交大的昂立一号到西安交大的开元集团,无一不是从校园中走出的实力雄厚的高科技企业集团。所以高科技,如果是把触角深深地伸向当下的生存和现实经济状况,那么它便 是纸上的学问,死的学问,背弃了它自身责任的学问,就让 我们的教授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吧!”
反方三辩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
感谢各位给我一个阐述真理的机会!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应当受到限制。虽然我早就想站起来驳斥对方的错误观点,但我不能,因为辩论赛的规则限制我只能现在发言。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主席允许你来阐述你方观点,你就可以滔滔不绝了吗?不能!还要受到时间的限制!
“万类霜大竟自由”是多么的令人神往,但事实上,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不正是限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吗?由于科技水平不够发达,从前多少人望天长叹“我是一只小小 鸟。想要飞,却总也飞不高。”限制元处不在,无时不在,大学教授开办公司在校外要受到国法。商法、税法的限制,在校要受到校规校纪的限制。这一点,对方能够否认吗?既然谈到校规校纪,我要告诉对方辩友,作为一名教师,中心任务就是把他的知识。经验传授给学生,这是教师的职业要求。对方一再强调利与弊,请间,从长远角度来着。一名教授是亲自去开公司利大,还是教育出更多的有才华的学生,让他们更好的投身于科技事业利大呢?
关于度的问题,我方一,二辩早已提出,可对方一直闭口不谈,不知道是没听见呢?还是根本听不懂?质量互变,矛盾双方也可以转化,“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啊!从医学上讲,少量酒精可以舒筋活血,有益健康,但酒喝多了叫做酗酒,对人体有害!外援提高了甲a的比赛水平,可外援过多,势必影响我国年青选手的成长!调光好不好,可用来诊断治病,但照多了会看癌的!许多地区干旱,需要水,可水流多了就是洪水,这正是对方同学在上一场辩论中告诉我们大家的!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有利,所以我们允许,但必须加以限制,因为大学教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开办公司与教学之间存在着精力根本的矛盾,在一定限度内,一切相安无事,一旦超出)将会怎样?当我们的教授都去开办公司而元暇顾及教学之时,岂不是‘:千山乌飞绝,校园师踪灭”之口那可真成了“孤寂校园,无处话凄凉了’、!“前有古人”,而“后无来者”吗?那我们可要“念大地之悠悠,共伦然而涕下”了。
众所周知,事物是在各种限制的平衡下发展的,缺少了任何…方限制,都会将它推向反方向。在两极对峙已经成为历史的今天,北约的无限制膨胀已经将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危机摆在了人类面前。如此种种,对方还要抱定不限制的观点吗?
对方同学,请你们快快醒悟吧!所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真理慈悲,普渡众生!
谢谢大家!
正方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我们辩论的目的,我想是一样的,都是为中国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们对新生事物的看法不同,所以我们对今天的辩题持有遇然不同的见解,对方同学对“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表现出来的忧心忡忡的态度,我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难道不是粑人忧天吗?对方认为,鼓励应当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概念,也就是说:任何事物只要出现一点问题就都不能鼓励,因为鼓励是一个全面的概念。那么,我倒要问对方辩友,古今中外按照你们的概念,有哪件事应该绝对鼓励呢?我们的鼓励并不是盲目的。
对方辩友的另一个严重错误是:缺乏对“大学教授”这个特殊群体的准确认识,“老师不等于教授”,对方辩友今天把大学教授与普通知识分子相混淆,把一般人的盲卧胜与短期性和大学教授相联系,没有看到“大学教授”不仅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而且是具有人文。社会、道德等方面素质的优秀人才。因此,也就无法理解大学教授开办公司的真正意义。
前面,我方同学在逻辑,理论,事实等方面系统阐述了我方观点,下面我将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当今科学技术己成为第一生产力,教授作为我国学术地位最高的人才,他们能够发挥自身特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高起点。前瞻性地开办公司,在理性提升和科技发展的今天,更直接、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二,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有利于提高“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我们要培养什么人才?要培养懂技术会实践的人才。我们缺少什么条件?缺少让学生真正实践,真正接触社会的条件。教授办公司,不但能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而且还能为学校反馈更多的社会信息。让学校与经济建设主战场直接交流,培养出大批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实践型人才!不但更好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更好地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有道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北洋工艺学堂的创始人周学熙曾经说过:“学堂为人才根本,工艺为民生至计。工艺非学而不兴,学非工艺而不显。”同学们,鼓励我们的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吧!因为,开创一个“产教结合,工学并举”的河北工业大学,还要靠教授和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奋个!
反方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为了探索真理,我们往往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可“暮然回首,真理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果对方辩友还不能从错误中顿悟,那么我们也不妨回首一下。
第一,对方辩友一直在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看待问题,顽固的拒绝利与弊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然而,规律就是规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抛开了规律一切都是在纸上谈兵。我方认为利弊转化是自然存在的规律,关键在于度的把握之上,而这一点,则恰是对方辩友所忽略的。
第二,对方辩友虽是旁征博引,却总是带着变色的眼镜狭隘的截取某一特定事例,企图来证明早已被曲解的辩题,然而秦皇汉武的辉煌又怎能掩盖封建制度的种种弊端呢?在这里,对方辩友,显然犯了“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错误。我方认为,不谈限制,只谈鼓励;就会造成盲目而引发恶果啊!
第三,从长远角度来看,我们盲目鼓励大学教授去校外开办公司,势必导致高科技的发展面临着后继元人的危机啊!试想,教授信步于商界,学生遍布于闹市,校园内人去楼空,物是人非,到那时,孰轻孰重?利弊关系,一目了然。而对方辩友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呀!
在这新世纪即将来临的每一大,我们——跨世纪的大学生,肩负着怎样的历史使命呢?国家的繁荣富强,人类的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为之奋斗,可凭心而论,我们却没有任何资本,就像漫漫长夜中的行者,在努力地寻找着光明,而大学教授正是光明使者,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正是他们将开启世界的钥匙——独立。仁爱和知识授于我们,赋予了我们只身跋涉而步履轻捷的力量。如果没有教授们的谆谆教导,我们的渴望将只会变为失望,我们也将成为厂架断线的风筝,飘飘摇摇,不知所终。
此外,在高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大学教授这一代表高文化层次与高科技水平的特殊群体,已经成为了国家的代表,民族的象征,有人说: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悲哀的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正是我华夏儿女的骄做,而大学教授们正是续写中华文化的生力军。他们身体力行,执着探索真理的精神正为全国人民推崇和效仿啊!如果不加以限制的鼓励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那么“十亿人民在经商,还有三亿跑单帮”将不是一句玩笑,我们的文化将流于浮燥与不安,我们的经济发展之源何在,我们的立国之本何在?
还记得文革的十年浩劫吗?“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导致了中国科技人才断层与知识断层,使得中国文明倒退了近十年。我们有理由相信,不加限制,盲目鼓励大学教授在校外开办公司,将导致又一个人才断层和知识断层,殊途同归,这绝不是耸人听闻啊!
令人欣喜的是,党和国家已经重视和开始解决这些问题。从邓小平先生提出的“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到近年来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从九五年“211 1程”的轰然起动,到几个月前《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提出,教育的根本地位在加强,教授的待遇在提高,科研与教学环境在改善,科技产业化进程在加速,一幅宏伟的蓝图已经展现于我们面前。当朝阳冲破世界的地平线之时,这个古老的民族最终会在凤凰涅粱中振翅大字,翱翔苍穹。
最后,我要说,恰当的限制和新的转机化为闪闪星斗,终将缀满那无垠的夜空,那是泱泱千年文化的牵挂,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谢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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