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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环境以自然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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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10 15: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bsale[50]lbsale[这个贴子最后由ombre在 2004/09/12 00:43am 第 1 次编辑]

电气信息学院(反方) 治理环境以自然为本
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对方一辩直言治理环境以人为本,虽然探求真理的恳切之心令人钦佩,然而却未能得取辩题的真谛,对此,我方深表遗憾,下面,我将就我方观点进行阐述。
首先,我方认为。治理环境应以自然为本。众所周知,导致环境问题的直接原因在于破坏性的物质资料谋求方式。由于它的征服自然的原则,一味索取的态度,肆无忌惮的破坏手法,终于使环境问题日积月累,从而严重影响了人类衬会的生存发展。然而也正是这个意义上;环境问题促使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去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那就是:人类只有依照自然的本性,顺应自然,来开发利用自然去治理环境,否则只会加剧人与自然的矛盾,使人类受到自然的惩罚而不能自拔。以上所说的本性乃是决定自然本质的东西,是规律性的东西,即我们常说的自然规律。人是自然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的最高结晶,但人治理环境还是必须依赖自然物质条件,是以了解。把握。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的。
其次,治理环境从广义上讲是为了让生物更好的生存而进行的整治。管理周围环境的行为,大到全球性的环境保护活动,小到我们校园绿化,都属于环境的治理,这是必须的。因为只有好的环境,才更有利于生物的生存发展。那么, 治理环境究竟该以何为本呢,应该说明的一点是‘怖”,从溯上看,“本”是指事物的根源与基础;含有根据之意。对方一辩分明没有搞清楚辩题所隐含的概念:也就是“主体”,与“本”的区别。因此,一直遮遮掩掩,闪烁其辞。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我方认为治理环境这一行为中,人类只能作为治理的主体而存在,而事物的主体就不能轻易称之为“本”了。对方辩友为什么要“犹抱琵琶半遮面”啊!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相反,最终解决环境问题还是要依靠人类正确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但如果看不清我们行动的根本所在,那我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将是不彻底的。环境问题在警告我们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改变我们行为方式的发展契机。而人类正需要把握这一契机,反省自身,突破自我的前提下,从向然出发,依照肉然规律去正确地治理环境!
以上我从逻辑的角度说明了我方观点,接下来我方辩手还要从理论,事实等方面做进一步阐述。谢谢大家!
二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对方辩友显然没有搞清楚主体与本的关系,却在这里奢谈以谁为本的问题。那么,我想请间对方辩友:喜鹊搭窝,老鼠打洞,正像人类建造房屋一样,对于其自身而言,不正是在治理自身的环境吗?那么对方辩友的辩题是否也要改为治理环境以“喜鹊”为本,以“老鼠”为本啦!
下面,我将进一步从理论上就我方观点进行阐述。
第一,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从自然界这个母体中脱胎而来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发展永恒的基础,再伟大的人也不能离开自然界这个衣食父母而求生存和发展,也 就是说,人的生存发展必须以自然为本。《老于》曾说:“人法理,理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归根结底,万物本于自然,自然的力量是最伟大的,所以我方认为:治理环境应以自然为本。
第二,本与主体并不是一个对等的概念。我方认为在人类为了自身利益而治理环境这一行为过程中,自然及自然规律为本,人类作为主体,而利益则是目标,这三个概念是不可混淆而独立的。通过喜鹊建巢穴,我们也不难得出自然及自然规律为本,喜鹊为主体,利益为目标的结沦。这种类比举不胜举,但无一不向我们召示,治理环境应以自然为本。
第三,自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苟子曰:“天行有道,不为尧存,不为祭亡”,而对方辩友却忽略了这一事实,大谈特谈以人为本,这不禁让我们想起封建社会高居庙堂之上的神化了的君主,他们宣扬以人为本,然而每一次的肆意妄为,部带给人们无尽的灾难。让我们后来者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对方辩友或许不会想到,如果以人为本的话,那么早在公元二世纪,我们脚下的地球就应顺应托勒窃学说,而捍然停止公转!燃而现在看来,这是多么荒谬与无知!缘于此,我方认为:要想治理好环境必须抛弃以人为本的错误思想,坚持以自然为本。
第四、人通过实践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需要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论来指导,从根本上说这只能来自对自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能动性,人的自由不是在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的制约,而是在与认识这些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起作用的结果来达到目的。人的活动只有在规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才能成功,人类治理环境必须依托自然,面对自然,从自然出
发,以自然为本!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环境中的自然机制得到本源一样强化,环境治理才能得以良性发展,人类的明天才可能呈现一片生机盎然的绿色。谢谢大家!
三辩陈饲:
谢谢主席,大家好!
如果现在有人间我)你马上就去治理黄河的环境,你去不去,我会回答:在没有搞清与黄河有关的一切自然条件前,我是不会去的。因为,治理环境首先应以自然为基础,为依据、即要将自然当做治聊境的“本”,没有从字然这个,‘本,,出发,势必导致人的盲动,环境只能越治越糟。
今天,我方与对方同学的分歧主要是因为对方同学把主体与本源的概念混淆了,刚才对方同学已讲过人与动物类比的例子,对方同学对此又作何感想呢?
事实胜于雄辩,下面我将从现实的层面进一步阐述我观点。
第一,人在治理环境,改造自然时是在适应自然的前提下,依托自然物质条件,对自然加以重新整理与安排,使之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葛洲坝水利工程在发电,但它并没有逆反自然的本性,水不正在照样往低处流吗,只不过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却又都离不开原有的物质条件和某种自然规律的指导,请对方同学指出,葛洲坝工程中哪 一件材料不是来源于自然,哪一点设计不是符合有关自然科学规律的指导呢?
第二,治理环境,不管是社会环境,还是自然环境,都要以自然为本,社会在其几千年的变革之中,从中国的秦统一六国到罗马的威震欧洲,从十字军东征到蒙古军西征,从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到难忘的两次世界大战,又有哪一条不是在印证着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自然规律呢?再说自然环境,西湖水清湖平,正是因地制宜引江水人湖自净,才得“湖光山色水做湘”。自然环境在治理环境过程中“本”的作用是多么的显而易见呀!综上所述,如果以人为本,那么人是怎样支配社会的发展,又是用怎样的化妆品才使西子“装浓抹总相宜”的呢?
第三,错误的认为治理环境以人为本,不尊重自然,反会弄巧成拙,欲“治”弥“滥”。黄河上的三门峡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人们在当时忽略了黄河沙水俱下的事实,于是拦沙发电的梦想在太短时间内就湮灭于淤沙之中了。非但久此,黄河中下游9000多公里的河面反而加速了抬升,“大地悠悠,大江魂断,垂垂老矣,淮赋河殇”,对此,对方同学又有何话可说呢?人类是有巨大的能动性,但今大的小浪瓜是否就是昨天的三门峡呢?这个问题,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谈了算?都不行!只有得到治理环境的“本”——自然的议可,我们才算成功!
这么多的事实都在昭示着我们,必须以自然为治理环境的本,等到“洪水与长天一色,黄河共垃圾齐飞”之时就太晚了啊!谢谢大家!
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对方辩友依然未能从“治理环境以人为本”的错误思绪中走出来,所以在此,我要指出对方的几点错误:
第一,对方辩友混淆了主体与本的概念,犯了李代桃僵,指鹿为马的错误。我方指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的行为准则,但这也正说明,在治理环境的过程中,人只。能作为主体存在,而非本源。
第二,对方辩友口口声声,人为万物之灵长,自然之精华,换而言之,人理所当然为万物之本;请对方辩友不要忘记,尼采说过“我是太阳”,可是尼采疯了。
第三,自然就是自然,对方辩友忽略了自然规律客观存在这一不争事实,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去以人为本,刀下么聪慧而伟大的人却为什么造不出永动机呢?
第四,对方不断的讲人的利益,但那却是在舍本逐未。请问对方辩友,当“千山鸟飞绝”之时,不正是“‘万径人踪灭”之日吗?那时,您的利益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当世纪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们不禁回望。上下五千年文明,纵横三千里江山,洪水曾经肆虐我们的家园,风沙依旧撕扯着我们的梦想,丝绸之路迷失了它的方向,楼兰古国沉寂了它的歌唱,人啊!想想你那伟大的自然母亲吧!你又做了些什么呢?黄河———我们的母亲河,流淌着混浊的泪水,诉说着千年的不平际遇,而即使是这浑浊的泪,现在也已干枯了,听年新闻联播节目向世界公告,黄河出现大面积的断流,那一刻我哭了,我深深的懂得,人类再不去顺应自然规律,改造自然,治理环境,最后一滴淡水将是我们的眼泪。记得长江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是多么的美丽呀?但这早已成为了一个神话,人的倒行逆施已使金沙江成为一条名副其实的金沙之江了,长江即将成为第二条黄河,这绝不是耸人听闻呀!记得黄河吗?人违背自然规律,使得我们的母亲河反用了30年经流量就减至原来的1/3,而中国的人口却只用了300年就增长了近10倍,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速度不减的话,3m0年后将成为不毛之地, 30年很长吗?3侧年很长吗?3000年又是很长的吗?人要治理被自己破坏的环境了,难道却还要继续自私而愚蠢的把自然及其规律置之一旁吗?以自然为本。
下面,我再次总结我方观点。第一,本与主体是两个不相同的概念,人是治理环境的主体,·这没错,但自然才是治理环境的本源所在。第二,自然规律是自然中本质的一部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是治理社会环境还是治理自然环境,都是要以自然规律为依据的。第三,人的利益只是目标所在,我们永远也不能本末倒置呀!
我们很高兴的看到,人已经在向以本于自然的环境治理进发了,在人类那瞒珊而又坚定的步伐里,我们看到了春天,虽有料峭春寒,但毕竟是春意盎然啊!
在这里,我要说:“灰色的天空带给了我们灰色的思维,但自然的眼睛永远在寻找着绿色的希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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