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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体器官买卖应该合法化(正方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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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3 14: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atermark]这是马来西亚新愿景大专辩论联赛早前的一场比赛,国油大学对垒多媒体大学(赛城分校),引用第二届亚太赛复赛的一道辩题。希望大家能给予一些宝贵的意见,让这篇稿更完善。

我们来个状况题:今天,我罹患了某种疾病,急需器官移植以保住性命。就目前存在的三大器官来源,我该作何选择?
一、等待器官捐赠。目前,美国每天有17名在轮候名单中的病患因等不及器官捐赠而死亡。这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二、器官复制。复制技术尚未成熟,成本高昂,争议之大更是不在话下。
三、通过器官买卖,我或许还有机会从垂死边缘走回来。这是最可行的出路。
问题出现了:目前的人体器官买卖都属非法,那么我们应该将它合法化吗?

我方认为,人体器官买卖应该合法化。

器官买卖指双方以金钱与器官作交换,买方能延续生命,卖方则能得到合理回酬。目前,普遍的活体器官买卖的范围包括肾脏、肝脏和骨髓。将器官买卖合法化,就是把现有的非法器官买卖搬上台面,在政府的严格监督和立法的保护下,透明化地运作。

器官买卖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衡量标准,在于能否救活更多人命?能否有效打击非法器官买卖?

合法化的意义在于哪里?
首先,在器官买卖合法化的环境底下,轮候名单依然存在。
其次,政府要在器官买卖价格方面定下标准,确保器官卖价和买价之间的差距不会太大。
要强调的是,器官买卖合法化并不等同于器官商品化。前者惠及买卖双方,延续生命,身为仲介人的政府不以金钱为目标;器官商品化以牟取暴利为主,买卖双方都受到剥削,最后得利者为仲介人。
在合法化的过程中,通过教育,大众将被灌输一种大爱精神。即使器官买卖合法化了,我们还是鼓励器官捐献,两者能在同样的氛围中共存,背后的情操都属可贵。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器官买卖是否应该合法化,而不是器官买卖合法化是否比某种途径更适合。我们不拿其他方法来作比较,而是纯粹判断应该或不应该。我方也不排除加入其他可行的方法、多管齐下的可能。

我们之所以强调器官买卖应该合法化,主要是为了延续人们的性命。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名尿毒症患者需要肾脏移植,可每年进行的肾移植个案只有3000起。洗肾的煎熬、病痛的折磨使病患苦不堪言。在这种毫无合法器官买卖的情况下,等到移植成功的希望是渺茫的。
如果我们将器官买卖合法化,这将鼓励不愿在死后捐献器官的人士把器官卖出,既能救人一命,也能在死后惠及家人。如此一来,器官的供应增加了,能被救活的人命也相对增加。总的来说,器官买卖合法化为病患创造了更多的希望,让他们看见重获新生的曙光。

所以,我方坚决认为,人体器官买卖应该合法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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