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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指南(by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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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 11: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allacy tutorial
谬误指南
text & qusizzes by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1994-1996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翻译:杨小欢(哈哈,多提意见啊)

更新时间:两天一节。

 楼主| 发表于 2003-9-3 18: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误指南(by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这个贴子最后由杨小欢在 2003/09/22 12:39pm 第 1 次编辑]

谬误(Fallacy)

介绍:

为了理解谬误是什么,首先就必须掌握什么是论证(Argumengt)。简要的说点由前提(一个或者几个)和结论组成。前提就是根据自己的主张所作的一段陈述(或者真实或者虚假),和结论(或者真实或者虚假)。
论证有两种类型:推论型(Deductive)和归纳型(Inductive)。推论型论证是指通过论证前提完全支持结论的论证方法。归纳型论证是指通过证明前提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但不是完全支持)结论(或者表面上支持)。如果前提能够真正的在必要程度上给予结论支持,那么这个论证就是一个好的论证。好的推论型论证应该是有效的论证即如果它的所有前提都是真实的,那么它的结果一定也是真实的。如果所有的论证都是有效的并且拥有真实的前提,那么这就是一个有效彻底的论证。如果它是不完整的或者是有一些错误的前提,它就是不健全的论证。一个好的归纳型论证应该是强有力的并能使人信服的论证。显而易见,如果前提是真实的,结论就越有可能是真实的。
谬误是推理过程中非常普遍的一种错误。它不同于仅仅弄错事实的事实型错误。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种那些前提不能够支持必要结论的“论证”。推论型谬误是指不健全的推论型论证(虽然可能它的前提都是正确的但仍然有一个错误的结论)。归纳型谬误与推论型谬误相比在形式上更为多变。他们简直就是归纳型论证,但是它们的前提不能借予结论足够的支持。在以下的这些例子里,即使前提都是真实的,结论也不一定是真实。

例#1
推论型论证(Deductive Argument)

前提1:如果Bill是一只猫,那么Bill是一只哺乳动物。
前提2:Bill是一只猫。
结论:BIll是一只哺乳动物。

例#2
归纳型论证(Inductive Argument)
前提1:大多数的美国猫是驯服的家猫。
前提2:Bill是一只美国猫。
结论:Bill是一只驯服的家猫。

例#3
事实型错误(Factual Error)

Columbus(美国俄亥俄州首府)是美国首都。

例#4
推论型谬误(Deductive Fallacy)

前提1:如果Portland(美国俄勒冈西北部港市)缅因州(美国东北角的州)首府,那么它在缅 因州内。
前提2:Portland在缅因州内。
结论:Portland是缅因州首府。
(Portland是在缅因州内,但是Augusta是首府。虽然Portland是缅因州最大的城市。)

例#5
归纳型谬误(Inductive Fallacy)

前提1:我刚到俄亥俄就看见一只白色松鼠。
结论:所有的俄亥俄松鼠都是白的。
(俄亥俄有许许多多松鼠,但是白色的是非常罕见的。)

名词解释:(采用游梓翔的翻译)

Fallacy 谬误
一种不符合理性标准的辩论方式,看似有说服力、可以支持某种主张成立,其实违背了某种理性辩论的标准。

Argument 论点;论证
论证包含一项可能引发争议的陈述或主张,以及辩士为试图使他人相信主张而提供的理由。从图们模式的角度来看,论证包含主张以及支持主张的根据及推论。


人身攻击(Ad Hominem)

介绍:

“Ad Hominem”是拉丁文,翻译成英文的意思是“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在主张(Claim)和论证过程中通过在抛出一些有关于对手的个人表现且与辩论主题无关紧要的言语来反驳对方的观点。这种类型的谬误包含两个步骤。第一,通过攻击主张人的个人特征、背景、或者她的行为所造成的(特征表现、背景、或是她作申论的动作)。第二,这种攻击在反驳主张人的质询时能够显现出来。这种类型的“辩论”有一下形式:

1.A主张观点X。
2.B对A个人进行攻击。
3.因此A的主张是错误的。

为什么人身攻击是一个谬误呢?因为个人的特征、环境、或者是她的行为与她所主张的观点是否正确(论证程度的深和浅)并没有关系。

例:
Bill说:“我认为从道德层面上来说,堕胎是错误的。”
David说:“你是个牧师,你当然会这样说。”
Bill说:“那你来看看我的论点是不是支持我的结论。”
David:"那些根本没必要去看,就像我前面所说的,你是个牧师,因此你对堕胎的看法是错误的。更何况,你只是教皇的一个男仆,因此我不会相信你所说的话。

名次解释:(采用游梓翔的翻译)

Ad hominem attack 人身攻击
这是透过提出与他人有关的负面咨询来驳斥对方的论证的辩论方式,也就是所谓的“以人为对象的论证”(the argument against the person),由于是将辩论焦点由议题转移到辩论者身上,因此也具有转移议题的效果。

Claim 主张指我们的论证希望建立的结论,在辩论中,双方的论点或争议点都是主张。

 楼主| 发表于 2003-9-5 2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误指南(by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这个贴子最后由杨小欢在 2003/09/22 12:39pm 第 1 次编辑]

Ad Hominum Tu Quoque
也是“你谬误太多”的意思。
介绍
这种类型的谬误在我们推断他人的主张是错误时就会发生,因为1)对方所主张的和对方所说的话以外的东西构成矛盾,2)对方说的和她做的构成矛盾。这种类型的“辩论”有一下形式:

1.A主张观点X。
2.B指出A的行为或者过去的一些主张和观点X矛盾。
3.所以观点X是错误的。

事实上,人们主张互相矛盾的观点并不会使她们所主张的观点变成是错误的。(虽然一对矛盾的观点只有一个能够是正确的;但是也有可能是两个都是错误的或者两者都正确)。同样,一个人所主张的和她的行为不一致,也许能够说明这个人是一个伪君子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她的主张是错误的。

例#1:
Bill说:“吸烟对健康有害,而且会导致很多问题。所以接受我的意见吧,永远不要去吸它。”
Jill说:“嗯,我当然不想得癌症。”
Bill说:“我要吸烟了,Dave要来一根吗?”
Jill说:“嗯,我猜吸烟不可能像你前面所说的那么糟糕。毕竟,Bill你自己是吸烟的。”

例#2:
Jill说:“我认为强制管理法案不应得到支持,因为它是没有效率的,只是浪费钱。”
Bill说:“嗯,上个月你还说支持这项法案的呢。因此我猜你现在的主张是错误的。”

例#3
Peter说:“根据刚才我所举出的论点,很显然,将动物作为食物或者用他们来做衣服是不道德的。”
Bill说:“但是你不正穿着一件皮制夹克么?而且你的手中还拿着考牛肉三明治!你怎么能说用动物做食物和衣物是错误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12: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误指南(by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这个贴子最后由杨小欢在 2003/09/22 12:40pm 第 1 次编辑]

想象结果论证

介绍:

这种对于想象结果的论证是一种谬误,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

#1:观点X是正确的,因为如果人们不认为观点X是正确的,会有消极结果。

#2:观点X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人们不认为观点X是错误的,会有消极结果。

#3:观点X是正确的,因为认识到观点X是正确的后会有积极的结果。

#4:观点X是错误的,因为接受观点X是是错误的后会有积极的结果。

#5:我希望观点X是正确的,因此它就是正确的。这就是想象思维方式。

#6:我希望观点X是错误的,因此它就是错误的。这就是想象思维方式。

这一串“论证”都是谬误,原因在于一种想法所导致的结果与想法本身是否正确或者错误是无关的。比如,有人说:“如果有着十六个头的紫色麒麟不存在的话,我会很痛苦,所以他们必须而且一定存在”,非常明显,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论证。另外我们特别要注意到质询中所提及结果也是一种想象结果。同样,辨识理性的想象论证(证据)和谨慎的想象论证(动机)也是非常重要的。PRB认为如果证据是客观且有逻辑性则能够支持主张。PRB之所以接受想象论证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因素(例如恐惧、恐吓、或者是一种从想象中派生出来的利益和损害)是与一个人的价值观有关而与主张的正确错误与否无关。

这种类型的谬误在想象型思维方式中特别明显。我们很容易发现,仅仅靠想象一件事物是正确的无法是其变得真正正确。这种谬误与认定谬误不同,认定谬误包含作出一个因为多数人认定观点X是正确的所以观点X就是正确的主张。

例#1:
神一定存在!如果神不存在了,那么所有道德原则就会丧失,世界就会成为一个恐怖的地方!


例#2:
这种事情不可能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如果我相信它会发生在我身上的话,我不可能晚上睡的那么熟。

例#3:
我不认为会发生核战争。如果我相信他会发生的话,我不可能早上起床了。我的意思是,那样的话我会变得多么压抑啊。

例#4:
我承认我并没有拿出能证明神是存在的论点。但是我有强烈希望神是存在的,为了死后能够去那里生活。因此我认为神是存在的。

名词解释:

Apl to Consequences of Belief 想象结果论证
指的是通过说明某种主张在个人的想法或是信仰中所造成影响与结果来论证这种主张是否成立的一种谬误。

发表于 2007-9-25 14: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误指南(by Dr. Michael C. LaBossiere)

***** 版主模式 *****

该贴子是管理员从第五届“四大名校”赛暨名辩盟2007转移过来的!

发表于 2010-1-3 18: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到了英文原版...给大家提供一个网址吧
http://www.bumpersoft.com/Educat ... ols/D_343_index.htm
电电学长的翻译工作只坚持了一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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